韩昉
概述
辽天祚帝天庆二年(1112)壬辰科状元,补右拾遗,转史馆修撰,累迁少府少卿、乾文阁待制。辽朝灭亡后,降金。金太宗授昭文馆直学士,改礼部尚书,迁翰林学士,兼太常卿,修国史,官至卫尉卿、知制诰,充高丽信使。天眷二年,任济南尹,拜参知政事。皇统六年,表乞致仕,迁汴京留守,封郓国公。天德元年(1149),加开府仪同三司,后病逝于家中,享年六十八岁。
《金史》记载
韩昉,字公美,燕京人。仕辽,累世通显。昉五岁丧父,哭泣能尽哀。天庆二年,中进士第一。补右拾遗,转史馆修撰。累迁少府少监、乾文阁待制。加卫尉卿,知制诰,充高丽国信使。高丽虽旧通好,天会四年,奉表称籓而不肯进誓表,累使要约,皆不得要领。而昉复至高丽,移督再三。高丽征国中读书知今者,商榷辞旨,使酬答专对。凡涉旬乃始置对,谓昉曰:“小国事辽、宋二百年无誓表,未尝失籓臣礼。今事上国,当与事辽、宋同礼。而屡盟长乱,圣人所不与,必不敢用誓表。”昉曰:“贵国必欲用礼,舜五载一巡狩,群后四朝。周六年五服一朝,又六年王乃时巡,诸侯各朝于方岳。今天子方事西狩,则贵国当从朝会矣。”高丽人无以对,乃曰:“徐议之。”昉曰:“誓表朝会,一言决耳。”于是高丽乃进誓表如约,昉乃还。宗干大说曰:“非卿谁能办此。”因谓执事者曰:“自今出疆之使,皆宜择人。”
第二年,加昭文馆直学士,兼堂后官。再加谏议大夫,迁翰林侍讲学士。改礼部尚书,迁翰林学士,兼太常卿、修国史,尚书如故。昉自天会十二年入礼部,在职凡七年。当是时,朝廷方议礼,制度或因或革,故昉在礼部兼太常甚久云。除济南尹,拜参知政事。皇统四年,表乞致仕,不许。六年,再表乞致仕,乃除汴京留守,封郓国公。复请如初,以仪同三司致仕。天德初,加开府仪同三司,薨,年六十八。
昉性仁厚,待物甚宽。有家奴诬告昉以马资送叛人出境,考之无状,有司以奴还昉,昉待之如初,曰:“奴诬人以罪,求为良耳,何足怪哉。”人称其长者。昉虽贵,读书未尝去手,善属文,最长于诏册,作《太祖睿德神功碑》,当世称之。自使高丽归,后高丽使者至,必问昉安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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