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
共和的内容的几种认定
共伯和说
关于“共和”时期的解释历来有两种 。根据《古本竹书纪年》,“厉王既亡,有共伯和者摄行天子事”,又载“共伯和干王位” 。前841年(一说前842年)国人暴动,周厉王逃到彘(今山西霍州市),太子静藏于召公家,共伯和摄行王事,称为“共和”。郦道元、苏辙、罗泌、顾炎武、梁玉绳等从此说,此为是事的传世的最早文献记载,并且有《左传》等其他的传世文献佐证,故近现代学者多从此说。2011年底,《清华简·系年》释读结果出版,共和在清华简中就是共伯和 。
此外,《左传·昭公二十六年》、《鲁连子》等篇有共伯和称王、“行天子事十四年”的记载。
周定公、召穆公说
另一种解释根据《史记·周本纪》所载,国人暴动后由周定公、召穆公二相共同行政,所以又称“周召共和”,但不确切 。后世学问家如韦昭、杜预、司马光等从此说。
纪年开始与纪年上溯的尝试
共和元年农历庚申年(前841年)是中国历史上有确切纪年的开始。直到前828年周厉王死后,还政于其子周宣王前后14年的这段时期,史称“共和行政”。按照中国传统纪年,自共和时期开始,中国的中原历史有了连续不断的纪年体系。
共伯和即卫国君主卫武公。周厉王时期,卫武公入朝任职 。《汉书·地理志·河内郡》孟康注释,“共伯,入为三公者也” ,而从彝铭记载分析,共伯和应先任“师”职,后任“三公者”之职。《元年师兑簋》铭文有“师和父司左右走马”,专家认为此“师和父”便是共伯和。而后的《师晨鼎》、《师俞簋》、《谏簋》和《微史簋》所记载的“司马共”,当为升职司马后的共伯和。
根据彝铭分析升职时间应在周厉王三年至五年期间。《师?簋》(?,器名,音义皆不详 )铭文载,“惟元年正月初吉丁亥,伯和父……”,所谓“惟王元年正月初吉丁亥”,无法与厉王纪年正月丁亥日对上初吉日期,而若以共和纪年元年壬午朔正月丁亥六日,则正恰初吉,一些学者据此判定簋铭“惟王元年”指“共和元年” 。
夏商周断代工程虽没有解决共和问题,但将其作为周厉王之后的独立纪年。2003年,西周青铜逨盘在陕西眉县杨家村出土,其铭文显示周厉王之后就是周宣王,共和时期不独立纪年,再度引发了共和的争论。
参见
纪年
帝王纪年
注释
^ 又作“共伯和干王政”。
^ “入相于周”
^ 三公指司马、司徒、司空。
参考文献
引用
来源
《国语· 周语上 》
《史记· 周本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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