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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正卯

2020-10-16
出处:族谱网
作者:阿族小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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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诛少正卯事件文献纪录注意:此处仅列叙述事件本身之文献,有关辨别事件真伪、引述或评论,请参照专门项次。《尹文子·大道下》与《荀子·宥坐篇》的内容极为相似,仅少许文字有异,大意为:孔子为鲁国司寇摄行相事,听朝七天而诛杀了少正卯。门弟子就向孔子进言问说:“少正卯是鲁国有名的闻人,夫子你治政就先诛杀他,难道没有失措吗?”孔子说:“坐下来,我同你说明它的缘故。人有恶行五种,盗窃还不算数;一是心通达于事而凶险,二是行为邪僻而坚持顽固,三是言词伪诈而巧辩,四是所记都是怪异之事而又博,五是顺其非而为之解释,这五种,有一种就不能免于被君子所诛杀,而少正卯五种兼而有之;所以居处足以聚徒成群,言谈足以伪饰邪恶蛊惑大众,刚愎足以反非为是而人不能倾移,这是小人之中的杰雄,不可以不诛杀。因此商汤诛杀尹谐,周文王诛杀潘止,周公诛杀管叔,姜太公诛杀华仕,管仲诛杀付里乙,子产诛杀邓析史付,这七个人,都是不同时而邪心相同

孔子诛少正卯事件文献纪录

注意:此处仅列叙述事件本身之文献,有关辨别事件真伪、引述或评论,请参照专门项次。

《尹文子·大道下》与《荀子·宥坐篇》的内容极为相似,仅少许文字有异,大意为:孔子为鲁国司寇摄行相事,听朝七天而诛杀了少正卯。门弟子就向孔子进言问说:“少正卯是鲁国有名的闻人,夫子你治政就先诛杀他,难道没有失措吗?”孔子说:“坐下来,我同你说明它的缘故。人有恶行五种,盗窃还不算数;一是心通达于事而凶险,二是行为邪僻而坚持顽固,三是言词伪诈而巧辩,四是所记都是怪异之事而又博,五是顺其非而为之解释,这五种,有一种就不能免于被君子所诛杀,而少正卯五种兼而有之;所以居处足以聚徒成群,言谈足以伪饰蛊惑大众,刚愎足以反非为是而人不能倾移,这是小人之中的杰雄,不可以不诛杀。因此商汤诛杀尹谐,周文王诛杀潘止,周公诛杀管叔,姜太公诛杀华仕,管仲诛杀付里乙,子产诛杀邓析史付,这七个人,都是不同时而邪心相同,不可以不诛杀。诗经里说:‘忧心悄悄然,为群小所怒。’小人成群,那就足以令人忧虑了。”

《史记·孔子世家》记载:“定公十四年,孔子年五十六,由大司寇行摄相事,......,于是诛鲁大夫乱政者少正卯。”少正卯在此为“鲁大夫乱政者”,并无“五恶”之说。

《孔子家语·始诛第二》记载,在荀子的说法之外,进一步指出“门人”是子贡,诛杀地点明确记载为“两观之下”,甚至“尸于朝”,叙事趋于完整:孔子升为鲁国的大司寇,并兼国相的职位......于是孔子开始执政,才七天就诛杀了大夫少正卯,并下令曝尸三天。子贡问孔子:“少正卯是鲁国的名人,而您刚执政就下列诛杀,这样是不是不太好?”孔子说:“坐下,我告诉你,天下有五种比窃盗杀人还严重的罪恶:第一是内心险恶却深藏不露;第二是行为乖张而意志坚定;第三是言论偏颇却辩才无碍;第四是认知而学识广博;第五是对作恶的人广施恩泽。这五大罪恶只要具备其中任何一样,都应该诛杀,更何况少正卯是五种都有,少正卯以的言论蛊惑大众,聚集各方罪恶的事例为他私人所用,是标准的奸雄,如果不早日除去,将会成为鲁国的大患。以前商汤诛杀尹谐,周文王诛杀潘止,周公诛杀管叔,姜太公诛杀华仕,管仲诛杀付里乙,子产诛杀邓析史付,这七个人,都是不同时而邪心相同,不可以不诛杀。诗经里说:‘忧心悄悄然,为群小所怒。’小人成群,那就足以令人忧虑了。”《孔子家语》具体说明案发地点在“两观之下”,甚至曝尸于朝,并且将事发后向孔子询问动机的“门人”指出为子贡。

《说苑·指武》记载:孔子任鲁国司寇才七天,便在东观之下杀了少正卯。孔子的学生得知后,都赶到孔子那里,口里不问,心里的疑惑却是共有的。子贡后来才到,大步向前问到:“少正卯,是鲁国的名人,先生您刚刚执政,为什么要先杀他?”孔子说:“赐啊!这不是你能理解的。行王道之人要杀的恶人有五种,而抢劫盗窃不在其中:一是明知是非却居心险恶,二是言语虚假而善于巧辩,三是行为邪僻而顽固不画,四是专记丑陋之事而且记得很多,五是跟着做坏事并为之鼓吹。这五种人,都有明智通达的名声,但不是真的。假如让他们行诡诈,他们的智慧完全可以迷惑人心,他们的力量可以独立于世,这是坏人中的雄杰,不能不诛杀。凡是犯有五种罪刑之一的人都难免被杀,现在少正卯兼而有之,所以先杀他。从前,商汤杀蠋沐,姜太公杀潘阯,管仲杀史付里,子产杀邓析。这五位圣贤,未尝不杀人,他们所杀的,并不是白天公开抢劫,晚上穿墙偷盗之人,而是一些能颠覆国家的家伙。我们这么做,本来就会被君子猜疑,被愚人误解。《诗经》说:“内心十分忧愁,对众小人十分恼怒。”我的心情就是这样的!”《说苑》《孔子家语》之后,进一步将“两观之下”益加精准地指出为“东观之下”。

《论衡·讲瑞篇第五十》记载:少正卯在鲁国,与孔子齐名。孔子的门徒三次满堂,三次跑光。只有颜渊不离开孔子,唯独颜渊知道孔子是位圣人。弟子们离开孔子归附少正卯,说明他们不仅不能识别孔子是位圣人,同时也不能识别少正卯的邪佞,弟子们都糊涂了。子贡说:“少正卯,是鲁国有名望的人,您执政以后,为什么首先要杀他呢?”孔子说:“端木赐,你走开吧,这不是你所能懂得的事。”

真伪判断

主张孔子未杀少正卯的判定依据

文献角度

南宋朱熹首先对孔子诛少正卯一事的真实性提出质疑,孔子诛少正卯一事首见《荀子·宥坐篇》及《尹文子·大道下》,荀子生于前313年,尹文生于前360年,孔子逝于前479年,均生于孔子往生后百余年,其间陆续完书的《庄子》、《国语》、《左传》等非儒家著作也未见记载此事,荀子与尹文从何得知?少正卯为鲁之闻人,于学术荟萃的鲁国讲学,尚能与孔子分庭抗礼,且使孔门弟子除颜渊外均曾数度转投少正卯,达“三盈三虚”之谱,可见得在当世学术影响力之大,然而为何此人无一著作遗世,甚至没有任何诸子百家著作引述或编造少正卯的言论思想?倘若少正卯在鲁国权倾朝野,致能“乱政”,《国语》、《左传》焉有不载?

《荀子》书中《大略》、《宥坐》、《子道》、《法行》、《哀公》、《尧问》等篇章,经西汉末年刘向校定,可能出自荀子弟子或后人之手,《尹文子》与《孔子家语》也被认为是伪书,或许多章节为后人补述,况且诸子百家之著作多为寓言故事,作者虽非恶意捏造,却极可能假孔子之言述己之意,加以著作时间与事件发生时间区隔长达约两个世纪,作为历史材料价值自然极为有限,假使孔子诛少正卯一事为真,其理由未必真是《荀子·宥坐篇》所言之“五恶”,就如同宥坐篇另有一则记载陈蔡之围之文章,孔子被困于陈蔡之间一事属实,却未必代表孔子曾以晋文公、越王勾践、齐桓公等人自谓一般。

论语完全未记载有关少正卯事件的只字片语,除了未说明少正卯之诛的事件本身外,也完全未提及此人的存在,更无有关其学说的抨击言论(如孟子对杨墨之道的批判),而孔门弟子大规模“叛离师门”致孔门“三盈三虚”,对其讲学事业理当是重大冲击事件,事后却没有任何弟子提及过往出走的纪录,显然于理不合。论语编辑者对孔子曾有意投靠据费邑(今山东费县)反叛的公山不狃,与在卫国为了获得重用而走后门拜访南子等“丑事”均不避讳,没有理由单独隐瞒此事。

体制角度

少正是王室的一种官职,乃是正的副手,他的名是卯。也可能是另一种情况,少正卯并不是任职少正,而是他的先祖曾任少正之职,遂以此为姓。即便如此,按照当时封建的传统,他也算世卿之后,同样不是任何人可以随便处置的,春秋时代诸侯欲诛杀大夫尚且不易,何况大夫诛杀大夫?且一般认为儒家文化有“刑不上大夫”的思想,孔子对一同为大夫的贵族施以极刑竟如此果断,显有违封建礼俗,除非“诛”作“贬损、斥责”解,才可能是两者符合身份关系的行为。

从孔子的身份来看,早期文献说孔子为“司寇”后来说是“大司寇”,进而成为“摄鲁相”,即代理鲁相,最后扶正成为“鲁相”,后世往往以为此“相”如同后世的“丞相”一般位高权重,实际上这是战国时代晚期产物,春秋时代的“相”只是礼仪活动的赞仪人,不可能拥有司法权。再从“司寇”一职而言,也并非后世的刑部尚书、司法院长,而是类似治安官一类的角色,不可能有权力处置一个大夫,只是后世儒者幻想自己有朝一日能像孔子一般,掌握权力后消灭自己划定的异端,从而争相传诵此事。

按左传襄公二十二年“夏﹐晋人征朝于郑﹐郑人使少正公孙侨对”注:“少正﹐郑卿官也。”正义:“十九年传云﹐立子产为卿﹐知少正是郑之卿官名也。春秋之时﹐官名变改﹐周礼无此名也。”按少正的官名﹐不仅为周礼所无﹐且除左传襄公二十二年此一记载外﹐亦为先秦其他典籍所未见。在与鲁有关的文献中﹐更找不出有少正官名的痕迹。所以杜注认为是“郑卿官”﹐意思是这只算郑国官制中的特称﹐这是他的谨慎。假使鲁国也有此卿官的名称﹐则春秋尚是“世卿”的时代﹐不仅孔子无权专杀﹐且在少正卯以前及其以后﹐何以无此一世卿谱系的痕迹。所以捏造此一故事的人﹐已经远离世卿时代﹐故在人名的本身﹐不觉留下了这样一个大漏洞。

思想角度

此事与孔子的思想观点相左,季康子曾向孔子请教“如杀无道,以就有道,何如?”孔子便答:“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查孔子于前500年任大司寇、摄相事,前497年开始周游列国,季康子直到前492年才继位为鲁国季孙氏领袖,较可能发生前述对话的期间为前484年因冉有推荐邀孔子从卫返鲁之后,当时诛少正卯之事应早已发生,季康子却不援引反诘,孔子亦未刻意强调季康子所谓的“杀”,与当年对少正卯的“诛”之间的差异。

《荀子·王制》有“元恶不待教而诛”的说法,与此事件所欲表达的概念不谋而合,荀子极可能假借孔子之口述己之意。后来经过法家思想﹐专制政治﹐长期酝酿后﹐对其正式出现时期的合理推测﹐当在秦统一天下之后﹐或可视作为实行焚书坑儒所准备的谣言政势之一。

主张孔子曾杀少正卯的判定依据

文献角度

孔子诛少正卯之事,被多份文献证实,其中不乏尊孔的著作,尤其荀子为儒家学术代表,司马迁对孔子推崇备至,二人断无栽赃孔子的动机。至于事件发生与荀子著书长达200年的时间无其他著作提及此事,可能是战乱期间残篇亡佚,或秦始皇焚书坑儒所致文献被损毁,后世不可能看到先秦诸子百家全部著作,倘若仅以记载时间过晚而全盘否认事件真伪的话,叙述西周以前历史的一切文献纪录都可以用同样的理由加以否定。

体制角度

孔子既摄鲁相,以少正卯从未出现在任何历史事件而言(即使根据荀子之说,具有庞大的社会影响力),可能为相对基层且无深厚实力或靠山的贵族,孔子诛少正卯乃上杀下,自然是可能的行为。

思想角度

有关孔子不喜杀人之谓,于鲁定公十年(前500年)鲁国、齐国夹谷(今山东莱芜)会盟时,齐景公安排倡优和侏儒,对鲁定公耍戏逗乐,作为对鲁定公的与羞辱,孔子厉声斥责道:“匹夫而故意惑乱诸侯,其罪当诛。请命主事官员依法行事!”齐国的官员只得依法行刑,将他们处以腰斩。然而,面对敌国对本国国君的羞辱,不同于面对本国的人民教化,是以当时孔子未采用自己的“导之以德,齐之以礼”“子为政,焉用杀”的做法,也不足为奇。

少正卯形象变异

正史记载

先秦史籍无此记载,甚至没有少正卯这个人的纪录,无论是直接出现或被其他人物论及。

《史记》稍微介绍少正卯为“鲁大夫乱政者”外,余皆不详,亦未提及少正卯实际所做出的行为或孔子提出有关“心达而险、行僻而坚、言伪而辨、强记而博、顺非而泽”的说法,但提及少正卯具有贵族身份。

思想著作

最早期文献《荀子》记载少正卯心达而险、行辟而坚、言伪而辩、记丑而博、顺非而泽,并将之与潘止、管叔、华仕、付里乙、邓析、史付等人相比,对该人实际言行与作为无记载,甚至没有指明少正卯的社会地位,只是“鲁之闻人”,这个形象被《孔子家语》所承继,但《孔子家语》比照《史记》称呼少正卯为“乱政大夫”。

说苑进一步将“两观之下”益加精准地指出为“东观之下”,不过对少正卯本人的叙述不脱《荀子》内容,身份比照史记为“乱政大夫”,直到东汉王充才给予少正卯学者色彩,论衡一书首先有孔子门下“三盈三虚”之说,对孔子诛少正卯的动机做出最完整的叙述,后世衍生为“妒杀”之说,少正卯从乱政佞臣转变为孔子社会影响力方面的竞争者。

政治应用

西汉涿郡高阳人王尊被汉元帝拔擢为安定太守,查出五官椽张辅利用职权贪赃枉法,王尊把张辅比喻为少正卯,于是将张辅逮捕入狱,处以死刑。

东汉光武帝时期大司徒伏湛在汉更始帝时期为平原太守。25年汉更始帝被赤眉将领张卬缢死后,天下兵起,湛独晏然,抚循百姓。门下督谋为湛起兵,伏湛说:“孔子诛少正卯,为其惑众也。”于是斩杀门下督。

汉章帝时期太尉郑弘将侍中窦宪比喻为少正卯一类奸臣,并未实际造成被比喻者的死亡。

汉桓帝建和元年(147年),光禄勋杜乔继胡广 (汉朝)之后任太尉一职,因梁冀拥立汉桓帝之后专擅朝政,大封梁氏一门为侯任官,杜乔上奏谏止,文中提及“大将军梁冀兄弟奸邪倾动天下,皆有正卯之恶,未被两观之诛,而横见式叙,各受封爵,天下惆怅,人神共愤”,将梁冀比喻为少正卯,但是这并未造成被比喻者的死亡,反使杜乔被梁冀致死。

汉桓帝延熹九年(166年),李膺任司隶校尉时,宦官张让之弟张朔为野王县令,贪残无道﹐至乃杀孕妇,被李膺逮捕处决,张让向汉桓帝诉冤,桓帝诏李膺入殿说明,李膺表示孔子任鲁国司寇,七日而诛少正卯,如今他任官已有一旬才处置张朔,已嫌太慢了些。

汉献帝初平三年(192年),由于190年迁都长安以来,皇宫内缺少衣服,秋季七月的时候,汉献帝有意发放缯制作,但李傕反对,认为皇宫内的人并非没有衣服穿,当时尚书郎吴硕与李傕亲近,便说“函谷关以东尚未平定,浩繁,让近幸穿着华服实属欺负军队弟兄。”尚书梁绍上奏认为吴硕谄媚大臣,应比照孔子诛少正卯的故事,以惩奸伪。最后汉献帝因吴硕是李傕亲信,并未核准,故并未造成被比喻者的死亡。

魏元帝景元四年(263年),锺会向司马昭进言:“康(嵇康)欲助毌丘俭,赖山涛不听。昔齐戮华士,鲁诛少正卯,诚以害时乱教,故圣贤去之。康、安(吕安)等言论放荡,非毁典谟,帝王者所不宜容。宜因衅除之,以淳风俗”。是孔子诛少正卯案被引用于政治的例证,并直接造成被比喻者死亡。

南朝宋前废帝永光元年(465年),废帝刘子业先后诛杀越骑校尉戴法兴、太宰江夏王刘义恭、尚书令骠骑大将军柳元景、尚书左仆射颜师伯、廷尉刘德愿等人之后,下诏自评“朕位御三极,风澄万,资?电断,正卯斯戮。”是首次由皇帝主动以孔子诛少正卯作为政治用途的例证,并直接造成被比喻者死亡。

四川人龙昌期著书传经,“以诡僻惑众”,文彦博推荐他到朝廷担任五品官,刘敞与欧阳修表示此人“违古畔道,学非而博”,不对他作出“少正卯之刑”已是万幸,不可再行封赏,以免让有识之士知道朝中无人宋朝虽未收回成命,却让龙昌期畏惧而不敢受赐,并未实际造成被比喻者的死亡。

北宋苏辙将吕惠卿比作“尧之四凶,鲁之少正卯”,而且“并非普通的人,不应当以常法论罪”。并未实际造成被比喻者的死亡。

宋哲宗元祐年间,王觌认为“今执政八人,而奸邪居半”,并以四凶与少正卯比喻吕惠卿,“黜一恶而天下之为恶者惧”,但并未造成被比喻者死亡。

1140年金熙宗南侵宋朝,遭刘锜与岳飞抵抗而失利后,金朝统治阶层陷入争争,兀术(完颜宗弼)见金熙宗密奏:左丞相陈王希尹平时窃议黄权继承(当时金熙宗无子,太子完颜济安于1142年岳飞被杀当年才出生),“奸状已萌,心在无君”,金熙宗随即杀希尹及其二子,又杀右丞萧庆,并下诏“庆迷国罔悛,欺天相济,既致于理,咸伏厥辜,赖天之灵,诛于两观。”

宋宁宗庆元二年(1196年),沈继祖追论程颐为伪学,迁监察御史。是年十二月,在韩侂胄支持下,沈继祖联合监察御史胡纮弹劾朱熹,论“不孝其亲”、“不敬于君”、“不忠于国”、“玩侮朝廷”、“哭吊汝愚”、“为害风教”等六大罪,第六条又有“诱引尼姑以为宠妾”,“家妇不夫而孕”之言;还主张斩熹之首,以绝朱学,而史称“庆元党案”,并说:“熹为大奸大憝,请加少正卯之诛,以为欺君罔世、污行盗名者戒。其徒蔡元定,佐熹为妖,亦请编管别州。”。朱熹赶忙上书:“草茅贱士,章句腐儒,唯知伪学之传,岂适明时之用”,并表示“深省昨非,细寻今是”。

明朝政治人物陆万龄于1627年上书,将魏忠贤比作孔子,将东林党比作少正卯,建言将魏忠贤移入国子监,与孔子并尊。

文化影响

梁竦的《悼骚赋》提到“彼仲尼之佐鲁兮,先严断而后弘衍。虽离谗以呜邑兮,卒暴诛于两观。”

宋真宗大中祥符年间,孔子孔子四十五代孙孔道辅知宁州,真武庙出现一条大花蛇;出则不避来人,或伸颈吐舌,或品食供物;人皆以为神,孔道辅率部前往,那条大花蛇果然出来,孔道辅立即举笏击杀,由此孔道辅知名于天下。石介听闻这件事之后撰写《击蛇笏铭》,当中有“在鲁为孔子诛少正卯刃”、“少正卯戮,孔法举”、的文句。

东晋经学家范甯(《后汉书》作者范晔的祖父)崇尚儒学,极为反对何晏、王弼等的玄学,认为二人之罪甚于夏桀王、商纣王,于是撰文将其斥为少正卯。

东周列国志强化少正卯的“乱政大夫”形象,其人深受三桓与阳虎器重。

导演张黎于2010年推出以孔子为主角的电影《孔子春秋》,由袁文康扮演少正卯。少正卯与孔子、阳虎均为儿时玩伴,后来成为博学的政治家,法家思想先驱,主张革新,代表新兴地主阶级反对奴隶制度社会秩序,门下弟子多于孔子。

评论

陆贾

作于汉高祖十一年(前196年)《陆贾新语·辅政第三》:君子远荧荧之色,放铮铮之声,绝恬美之味,疏嗌呕之情。天道以大制小,以重颠轻。以小治大,乱度干贞。谗夫似贤,美言似信,听之者惑,观之者冥。故苏秦尊于诸侯,商鞅显于西秦。世无贤智之君,孰能别其形。故尧放驩兜,仲尼诛少正卯;甘言之所嘉,靡不为之倾,惟尧知其实,仲尼见其情。故干圣王者诛,遏贤君者刑,遭凡王者贵,触乱世者荣。郑儋亡齐而归鲁,齐有九合之名,而鲁有干时之耻。夫据千乘之国,而信谗佞之计,未有不亡者也。故诗云:“谗人罔极,交乱四国。”众邪合心,以倾一君,国危民失,不亦宜乎!

刘安

(前179年-前122年) 《淮南子·氾论训》:故圣人因民之所喜而劝善,因民之所恶而禁奸,故赏一人而天下誉之,罚一人而天下畏之。故至赏不费,至刑不滥。孔子诛少正卯而鲁国之邪塞,子产诛邓析而郑国之奸禁,以近谕远,以小知大也。

刘向

(前77年-前6年)

是以群小窥见间隙,缘饰文字,巧言丑诋,流言飞文,哗于民间。故《诗》云:“忧心悄悄,愠于群小。”小人成群,诚足愠也。昔孔子与颜渊、子贡更相称誉,不为朋党;禹、稷与皋陶传相汲引,不为比周。何则?忠于为国,无邪心也。故贤人在上位,则引其类而聚之于朝,《易》曰“飞龙在天,大人聚也”;在下位,则思与其类俱进,《易》曰‘拔茅茹以其汇,征吉’。在上则引其类,在下则推其类,故汤用伊尹,不仁者远,而众贤至,类相致也。今佞邪与贤臣并在交戟之内,合党共谋,违善依恶,歙歙訿訿,数设危险之言,欲以倾移主上。如忽然用之,此天地之所以先戒,灾异之所以重至者也。自古明圣,未有无诛而治者也,故舜有四放之罚,而孔子有两观之诛,然后圣化可得而行也。今以陛下明知,诚深思天地之心,迹察两观之诛,览‘否’、‘泰’之卦,观雨雪之诗,历周、唐之所进以为法,原秦、鲁之所消以为戒,考祥应之福,省灾异之祸,以揆当世之变,放远佞邪之党,坏散险诐之聚,杜闭群枉之门,广开众正之路,决断狐疑,分别犹豫,使是非炳然可知,则百异消灭,而众祥并至,太平之基,万世之利也。

昔尧诛四凶以惩恶,周公杀管蔡以弭乱,子产杀邓析以威侈,孔子斩少正卯以变众,佞贼之人而不诛,乱之道也。易曰:“不威小,不惩大,此小人之福也。” 五帝三王教以仁义而天下变也,孔子亦教以仁义而天下不从者,何也?昔明王有绂冕以尊贤,有斧钺以诛恶,故其赏至重,而刑至深,而天下变。孔子贤颜渊,无以赏之,贱孺悲,无以罚之;故天下不从。是故道非权不立,非势不行,是道尊然后行。

班固

东汉汉章帝建初四年(79年)白虎观会议后,班固撰写的《白虎通义·诛伐篇》提及:佞人当诛何?为其乱善行,倾覆国政。《韩诗内传》曰:“孔子为鲁司寇,先诛少正卯。”谓佞道已行,敌国政也。佞道未行,章明远之而已。《论语》曰:“放郑声,远佞人。”

王充

像子贡这样有才能,善于辨别奸佞的,尚且不能理解圣人的做法。凡夫俗儒见到圣人的做法,却认为自己能够理解,岂不是很无知!

颜含

颜含据说是颜渊后代,当时曾有人讨论少正卯与盗跖之间,谁的罪过较大,颜含认为盗跖的罪恶表现于外,人们都知道他的行为人人得而诛之;但是少正卯的最过隐伏在内,除非是像孔子这样的圣人,否则其他人不会发觉,因此少正卯的危害更大。

回父鉴

北魏宣武灵皇后临朝,问百官施政得失,回父鉴回答:“孔子担任司寇,十日而诛少正卯,周公执法也不袒护亲兄弟,徐偃王专行仁义以致亡国,从古至今不行严刑峻法无以治国。”

刘昼

北齐文学家刘昼所著《刘子·心灵第二十二》提及:少正卯在鲁,与孔子同时,孔子门人,三盈三虚,唯颜渊不去,独知圣人之德也。......。以子贡之明,见不能见,知人之难也!

刘敞

北宋刘敞所撰《公是集》中有孔子的门人被同时在鲁讲学的少正卯吸引过去的故事,认为孔子诛少正卯是嫉贤。

苏轼

问:古之为爵赏,所以待有功也。以为有功而后爵,天下必有遗善,是故有无功而爵者,六德六行以兴贤能,是也。古之为刑罚,所以待有罪也。以为有罪而后罚,则天下必有遗恶,是故有无罪而罚者,行伪而坚,言伪而辩,学非而博, 顺非而泽,以疑众杀,是也。夫人之难知,自尧舜病之。惟幸其有功,故有以为赏之之名。惟因其有罪,故有以为罚之之状。而天下不争。今使无功之人,名之以某德而爵之;无罪之人,状之以某恶而诛之。则天下不知其所从,而上亦将眊乱而丧其所守。然则古之人将何以处此欤?方今法令明具,政若画一,然犹有冒昧以侥幸,巧诋以出入者,又况无功而赏、无罪而罚欤?古之人将必有以处此也。

孔子为鲁司寇七日而诛少正卯,或以为太速。此叟盖自知其头方命薄,必不久在相位,故汲汲及其未去发之。使更迟疑两三日,已为少正卯所图矣。

司马光

臣光曰:古之君子,邦有道则仕,邦无道则隐。隐非君子之所欲也。人莫己知而道不得行,群邪共处而害将及身,故深藏以避之。……至于饰伪以邀誉,钓奇以惊俗,不食君禄而争屠沽之利,不受小官而规卿相之位,名与实反,心与迹违,斯乃华士、少正卯之流,其得免于圣王之诛幸矣,尚何聘召之有哉!

金世宗

金世宗完颜雍告诉服侍他的大臣说:“一般人多爱好做一些坏事,有天下的人难道没办法惩罚这些人,这样哪里能治平天下?孔子当官七天而杀少正卯,圣人都这样了,何况一般人呢?”

王若虚

金朝王若虚认为此事不可思议,如果有其中提到的五恶中的一恶就要被诛杀,那么世界上要被杀的就太多了。

罗大经

南宋文人罗大经认为孔子“却莱人,堕三都,诛少正卯”是“圣贤而又豪杰”的做法

脱脱

元朝脱脱于《辽史·奸臣下》以此劝戒皇帝勿将共工、少正卯等“奸臣”当成忠臣而信任之,以致流毒宗社

何海鸣

孔子一生惟谈仁义,然其生平所作事乃不能符其言,如杀少正卯,尤为最不讲道理者也......夫君子之诛当作诛心论,远之可也,岂君子必以杀人为能事乎?史又言少正卯与孔子同时,孔子之门人三盈三虚,孔子为大司寇,戮之于两观之下。是明明孔子与少正卯争门人之多少。因为少正卯所败,遂怀愤恨。及为大司寇,遂假权杀之也。纵事后善于文过,谓少正卯有五恶。然此五恶不成罪名,供君子之笔诛则可,供大司寇之按律惩办,则无此律法也。如在今之世,是曰违法杀人,且原因于党争,假公以泄其私忿,当不能见直于人矣。嗟乎,少正卯当从何处呼冤哉!

胡适

孔颖达《正义》里举了“孔子为鲁司寇七日而诛少正卯”的例子来解释“行伪而坚,言伪而辩,学非而博,顺非而泽以疑众,杀”。故第二诛可以用来禁绝艺术创作的自由,也可以用来“杀”许多发明“奇技异器”的科学家。故第三诛可以用来摧残思想的自由,言论的自由,著作出版的自由。

柏杨

《中国人史纲》:“‘居心阴险,处处迎合人的意思。行为,不肯接受劝告。说的全是谎话,却坚持说的全是实话。记忆力很强,学问也很渊博,但知道的全是丑陋的事情。自己错误,却把错误润饰为一件好事。’这种烟雾濛濛的抽象罪状,说明凡是有权柄的人,都有福了,他们可以随时把这项奇异的帽子扣到任何一个人头上,而仍能振振有词。”

相关史实

先秦文献除了《荀子》、《尹文子》外,《管子·法禁篇》也有“行辟而坚,言诡而辩,术非而博,顺恶而泽者,圣王之禁也”的文句,与此篇故事所述“心达而险,行辟而坚,言伪而辩,记丑而博,顺恶而泽”之五恶高度相似,《荀子》、《尹文子》与《管子》均曾受战国时代齐国稷下学派影响。

史记所录此事发生时间为“定公十四年(前496年),孔子年五十六”,实际上“定公十三年(前497年)春,孔子年五十五”发生齐国赠送数十名歌妓给鲁定公与季桓子,以及祭祀后不送祭肉给孔子事件,孔子随即开始周游列国,而孔子担任鲁国大司寇是在前500年,时年五十二岁,故少正卯事件应介于前500年至前497年之间。

《荀子》所记载,被孔子举例与少正卯并称之七人,尹谐、管叔、邓析载于正史,华士仅在《韩非子》现,其余事迹不详:

大部分版本纪录中,孔子最后所引用的《诗经》文句,出自《邶风‧柏舟》,全文为:“泛彼柏舟,亦泛其流。耿耿不寐,如有隐忧。微我无酒,以敖以游。我心匪鉴,不可以茹。亦有兄弟,不可以据。薄言往诉,逢彼之怒。我心匪石,不可转也。我心匪席,不可卷也。威仪棣棣,不可选也。忧心悄悄,愠于群小。觏闵既多,受侮不少。静言思之,寤辟有摽。日居月诸,胡叠而微?心之忧矣,如匪澣衣。静言思之,不能奋飞。”文意上的意思是妇人遭受遗弃所做的闺怨诗,另有一说认为本诗篇为男性在朝失意,郁郁不得志所著。

少正卯在当时被称为“闻人”(闻在古汉语里是闻达,出名的意思),他的后代就以闻人作为自己的姓氏,后来闻人氏把姓氏简化为闻,世代相传,就形成了闻这个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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