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田制
分类
军屯
军屯是指设立土地予不用打仗的军士,要求士兵能自行耕作而生产行军所需粮食。军屯以六十人为一营,且佃且守,士卒需缴纳分成地租。
民屯
民屯则指发放土地(使用权)予一般民众耕作,土地业权(所有权)仍归于政府所有,而民众耕作所获收成则扣除佃租,余下归私人所有。负责耕作的民众不能擅自弃下配给的土地不顾,否则将会受罚。一般以五十人为一屯,屯田民称屯田部民、屯田客。屯设屯司马,其上置典农都尉、典农校尉、典农中郎将等官员管理,直属于中央。佃租一般采取分成方式,使用官牛者,缴纳十分之六,使用私牛者,缴纳一半。
影响
东汉末年蝗灾为患,社会亦十分动荡。农耕设施受到战争破坏,更兼壮丁被军阀强征入伍,农作收成大为减少,粮食供应十分短缺,甚至传闻有人吃人的事件发生,曹操此一制度抒缓当时中国北方粮食需求的压力。
枣祗首倡屯田制的实施,使长期遭受战争破坏的北方农业生产,在短期内得以恢复并稳定了下来。失去土地的农民又重新回到土地上来,许多荒芜的农田也被开垦,政府积存了大量的粮食。“数年中所在积粟,仓禀皆满”,使曹操“征伐四方,无运粮之劳”。屯田制的实施,不仅为曹操解决了令人头疼的军粮问题,而且还为他争取了大量的人口,加快了统一北方的进程。但由于常被半强迫性的迁移,必须远离家乡去拓荒,还要服劳役,导致百姓相继逃亡以外,也爆发民变,像是屯田客吕并陈仓起义、侯音之乱等。
由枣祗首倡实施的“屯田制”,不仅在当时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而且为后世开创了一种大规模的寓兵于农、兵农合一的先例,为历代封建统治阶级所不同程度地仿效,在中国政治、经济、军事发展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曹魏时期的名将邓艾,在屯田实践亦有重大贡献。
晋武帝时废除“屯田制”,改实施占田制。
评价
香港首富及著名企业家李嘉诚在其为《世纪三国—曹操之霸者胜出》一书所作的序言中分析:“‘屯田制’使魏国大大提高粮食产量,一年收获百万斛,使军粮不再短缺。令曹操有雄厚的资本作支援,而在军事上占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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