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
作为正式称号的一部分
在后金时期,国君和贝勒的女儿称为格格。《清史稿》记载:“太祖初起,诸女但号“格格”,公主、郡主,亦史臣缘饰云尔。”
清太宗开始按照汉人习惯,确定君主之女封号为公主,分固伦公主、和硕公主两类,需要进行特定的册封仪式。1660年(顺治17年)又规定除皇帝以外的贵族之女下列封号:
亲王女“和硕格格”即“郡主”,嫡女封“郡主”、庶女封“郡君”。
世子、郡王女“多罗格格”即“县主”,嫡女封“县主”、庶女封“县君”。
长子、贝勒女“多罗格格”即“郡君”。
贝子女“固山格格”即“县君”。
入八分镇国公、辅国公女即“乡君”。
不入八分公以下女一律不授封,俱称“宗女”。
作为非正式称号
在清朝,“格格”有时候也被用于尊称其他地位高贵的女性。例如康熙年间,内务府的报告中有称苏麻喇姑(孝庄文皇后的侍女,曾抚养康熙帝)为“苏麻喇额涅(母亲)格格”。
无正式封号的贵族之女可称格格。《清稗类钞》称:“亲王之女称郡主,郡王及贝子、贝勒、辅国公之女称县主。然除公主外,虽有郡主、县主资格,如未奉有正式封号者,皆统称格格。大抵称格格者,以次女以下之处子为多。若其长女,未得正式之封号者亦罕。”
另外,清朝亲王的低阶妾有时也被叫做格格,位在侧福晋之下。《清史稿》记载雍正帝的孝圣宪皇后“年十三,事世宗潜邸,号格格。”
日常使用
不作为称号的一部分使用时,满族所有未出嫁女子都称为格格。
现代用法
现代满族人中,会讲满语的人已经几近绝迹,但不少满族人依然保留了称未婚女子为“格格”的习惯。
现代以清朝宫廷为题材的文学、电影电视作品中,有时以格格为皇女的正式称号。例如在小说和电视剧《还珠格格》中,乾隆帝认为小燕子是自己的私生女而将其封为还珠格格。但这和上述的历史用法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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