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文帝和隋文帝何以被称为“仁德之君”?仁德之君的故事!
汉文帝和隋文帝何以被称为“仁德之君”?仁德之君的故事!感兴趣的小伙伴们快来看看吧!
中国古代到底有多少位皇帝?有人做过一番统计,495位!在这495位皇帝中,有明君、暴君和昏君之分,比如秦始皇,有很多人偏向他是暴君,也有人说他是明君,当然每个人读史体验不一样,衡量标准不一样,判断结果也就不一样了。除了以上三种类型的皇帝,还有一种类型,叫仁君,这一类君主的特点是体恤民间疾苦,怜爱万千百姓,往往通过一些措施去解决百姓面对的苦难,百姓由此认为他们宽仁厚德,于是天下归仁焉!今天这篇文章中有两位主人公,西汉文帝刘恒和隋朝文帝杨坚,看一看他们有哪些值得被称为仁德之君的历史事迹?
刘恒是刘邦第四个儿子,他的妈妈名叫薄姬,惠帝刘盈是他的异母哥哥。西元前196年,汉高祖将陈豨叛乱之后,就封刘恒为代王,于是刘恒就和母亲一起去了晋阳即今天的太原,刘恒性格宽容温和,在朝野都保持着一副低调姿态,这样便消除了对他的顾虑。刘邦死后,吕后专掌朝权,重用吕氏家族成员,掌握朝廷军政大权。西元前180年,吕后终于死去,太尉周勃、丞相陈平等人把吕氏一族一网打尽,迎立代王刘恒入京为帝,这就是汉文帝。
汉文帝刘恒的仁德,主要表现在公元前167年废肉刑一事上。他在位前后十三年,有个人叫淳于意,犯了罪,按照当时的法律应该处以肉刑,淳于公没有儿子,膝下只有五个女儿,在他的时候,淳于意对他的女儿们抱怨道:生孩子不生儿子,遇到事情了才知道无益。不过这人有个小女儿名字叫缇萦,看到父亲被判刑,非常伤心,就跟随父亲一起去了长安,给汉文帝递上一封书,书中大概意思是:我的父亲身为吏员,当地人都说他是一个清廉公正的人,现在犯了罪要被处以肉刑,我知道一旦施以肉刑,就一定会死,到那时想改过自新也不可能了。我愿意把自己变成奴婢,来赎父亲的罪过,让他重新做人。汉文帝看了这封书后,对她的一片孝心感动不已, 同时想到自己在制定刑法时没有考虑周全,不禁责怪起自己来,于是发布了一道诏令:盖闻有虞氏之时,画衣冠、异章服以为戮,而民弗犯,何治之至也!今法有肉刑三,而奸不止,其咎安在?非乃朕德之薄而教不明与 ,吾甚自愧。于是汉文帝决意废肉刑, 从而为浓郁的中国古代法律文化添上浓重的一笔仁德之色。
无独有偶。隋文帝杨坚也是中国历史上出了名的的力倡节俭、宽恤黎民、严律官吏的仁德君主。西元581年, 隋文帝登基,立即对南北朝以来的各种刑法进行了全面修订,以“以轻代重,化死为生”作为刑事立法的指导思想,颁布《开皇律》, 废除了前代枭首、车裂、鞭刑等残酷刑罚,非谋逆罪不使用灭族之刑。同时实行严官政策,对于各级官吏犯罪,往往小错重罚,甚至可以不严格按照成文法律,在朝堂之上都可以直接行刑。但对于一般老百姓犯罪,又往往体现宽恕的原则。隋文帝认为:官吏们负责治理国家,吃国家俸禄,按理就应该知法守法,所以一旦有官员渎职甚至犯罪,必须对之严惩不贷。而平民百姓一年四季在田间地头辛苦劳动,生存都很苦难,更别提知礼习法,懂法的老百姓不多,所以一般犯罪可以从宽处理。在这种严官宽民的刑事政策思想指导下,隋文帝奖励良吏,严惩奸吏, 常派人监督大小官吏们的为政行径,发现罪错便加以严惩不贷。有时还会秘密派人给官吏行送贿赂,一旦官吏受贿,立即处以死刑。
对于两位皇帝的行为,应该分为两个角度来分析:第一,从道德的角度来看,刘恒和杨坚都为老百姓的艰难考虑,体恤他们的难处,反思自己的为政,及时调整和改正错误和不当之处,这是好的一面,值得在今天提倡;第二,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刘恒能够听取报告,对法律条文进行改正,还算不错,但是杨坚严官宽民的原则是不妥的,甚至是根本性的错误,官民应该是平等的,应该在法律上享有同等地位,当然,这是站在今天的立场上来说的,隋朝自然不会有这些意识。在今天的中国,已经不存在官民在法律上区别对待的现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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