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孙无忌简介 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之首长孙无忌生平
长孙无忌(约597年—659年),字辅机,河南省洛阳人,唐初大臣,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之首。先世乃鲜卑族拓跋氏,北魏皇族支系,后改为长孙氏。从小“该博文史”。617年,李渊起兵太原,无忌进见,李渊爱其才略,授任渭北行军典签。自此辅佐李世民,建立了唐朝政权,是唐朝的开国功臣,以功第一,封齐国公,后徙赵国公。626年,参与发动玄武门之变,帮助李世民夺取帝位。历任尚书仆射、司空。为人谨慎,改任司徒。637年奉命与房玄龄等修《贞观律》。643年,图功臣二十四人于凌烟阁,长孙无忌居第一。唐高宗即位,册封太尉,同中书门下三品。651年奉命与律学士对唐律逐条解释,撰成《律疏》(宋以后称《唐律疏议》)30卷。因反对高宗立武则天为皇后,为许敬宗诬构,削爵流黔州(今重庆市武隆县江口镇),自缢而死。有诗三首。
长孙无忌奉唐太宗李世民诏,与房玄龄、杜如晦、于志宁等十九人,先后两次重修《唐律》,以省烦去蠢,变重为轻的原则进行修订,《唐律》由于贯彻“先存百性”的指导思想及‘安人宁国’的治国方针,立法宽平,顺乎历史潮流,因而促进了唐初封建经济迅速恢复与发展,出现了“贞观之治”安定繁荣的新局面。长孙无忌由于阶级立场和世界观的限制,不可能认识法律产生的根本原因和本质。他在《律疏义序》一文中写道:“夫三才肇位。万象斯分。禀气含灵、人为称首,莫不凭黎元而树司宰,因政教而施刑法,其有情恣庸愚.识沈愆戾,大则乱其区宇,小则睽其品式,不立制度,则未之前闻,故日:‘以刑止刑,以杀止杀’”。长孙无忌在这里告诉人们,法是伴随着国家、社会的产生而产生的。法是为统治阶级利益服务的,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表现,其所以要设置刑法,是因为有的人性情庸愚,思想中充满了恶念,大则扰乱天下,小则违背等级秩序、如果不定出条例法度加以制裁,有碍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封建政权有覆没的危险,于是就产生了刑罚。这就是长孙无忌所说的为自然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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