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最后的大将孙传庭:为何有人说传庭亡则明亡
孙传庭(1593年-1643年),字伯雅,又字百谷,一字白谷,代州镇武卫(今山西代县)人。
生于明神宗万历21年,卒于明思宗崇祯16年,年约51岁。
万历四十七年(公元1619年)进士。
明崇祯十五年(1642)任兵部侍郎,总督陕西。
次年升为兵部尚书(改称督师)。
带兵李自成,在潼关战死。
生平简介
农民起义
在孙传庭的一生中。农民起义构成了他军旅生涯的主要内容,其起点始于崇祯八年(1635年)。这一年的秋天,孙传庭出任验封郎中,后又越级升为顺天府(今北京市)府丞。崇祯九年(1636年)再擢为右佥都御史。此时,以整齐王为首的农民起义军正雄据商洛(今陕西商州市、洛南县一带)之地,严重地威胁着明朝在陕西的统治,陕西巡抚甘学阔多次失利,陕西士大夫请荐孙传庭督秦,孙传庭遂于崇祯九年三月巡抚陕西。孙传庭到任后,令副将罗尚文率明军进击商洛地的起义军,并诛杀了整齐王。不久,农民起义军又在关中地区展开斗争,孙传庭在陕西周至的黑水峪之战中了起义军中势力最强的高迎祥部,并俘杀了闯王高迎祥。当陕西的起义军屡遭挫折之际,活动于河南的起义军马进忠、刘国能等17部进兵渭南。孙传庭急忙联络河南明军对起义军进行围追堵截。崇祯十年(1637年)初,马进忠等部再渡西折入陕,进袭商州、洛南、蓝田等地。孙传庭率部与各路明军以优势兵力接连打击了起义军圣世王、瓜背王、一翅飞、镇天王等部,才使关中以南地区趋于平定。
陕西义军
孙传庭折衷了兵部“堵截正面,固守商洛”的议定,派重兵扼守商洛一带的战略要地。当大天王率领的起义军进袭庆阳、宝鸡时,孙传庭迅速回师在合水将其击败。崇祯十一年(1638年)初,过天星、混天星的起义军从徽(今甘肃徽县),秦(今甘肃天水市)等地经凤翔将通向澄城时,孙传庭指挥其部分五路合击该起义军于杨家岭、黄龙山一带,捕杀二千余人,又在(鹿阝)州(今陕西富县)以西、合水以东的方圆三、四百里的深沟峡谷内采用分兵堵截,机动设伏的战术再败起义军,并打退了驰援陕西起义军的马进忠、马光玉所率领的宛、洛之部后,又与洪承畴在潼关南原以重兵埋伏,使闯王李自成部几乎全军覆没,李自成仅以18骑兵突围而走。至此,陕西境内的起义军几被下去。
河南义军
此时,只有河南起义军对明廷仍具威胁。罗汝才、马进忠、贺一龙、左金王等十三部(即“革左五营”)联营广达数十里,待机进逼潼关。面对这一形势,孙传庭认为起义军主力都在河南,于是率部而东,在阌乡(今河南灵宝县西北)、灵宝的山地间大败十三家兵马,起义军窘境日甚,不得已向熊文灿请求受降。但自以“主剿”着称的孙传庭未采纳熊文灿的劝阻,执意要进攻起义军,最终接到杨嗣昌的手书才停止进攻。起义军虽受诏归降,但并未解除武装,而是移兵易阵,伺机进袭商洛一带。孙传庭令部将王文清等率部数战起义军,起义军余部波迫转移内乡、淅川。
贬为平民
崇祯十一年(1638年)八月,多尔衮、岳托率清兵分路从墙子岭(今密云东北)、青山口(今迁西东北)入长城,明京师;督各路入京勤王之兵的总督卢象升在巨鹿阵亡。明廷遂召孙传庭、洪承畴主持京师防守,升孙传庭为兵部右待郎兼右佥都御史,指挥各路援军。孙传庭抵达京郊后,由于他和主和派的杨嗣昌及中官夏起潜矛盾颇深,崇祯帝降旨不准他入京朝见,而洪承畴则在京郊受到慰劳,并奉旨进殿拜见崇祯帝。孙传庭对此不平待遇自然大为不满。杨嗣昌任洪承畴为蓟辽总督,并主张将陕西军全部留下,用于守卫蓟辽。孙传庭对此极力反对,认为“秦军不可留也。留则贼势张,无益于边,是代贼撤兵也。”杨嗣昌对孙传庭的意见置之不理,孙传庭对此不胜忧郁重重,以致耳聋。第二年,明廷调孙传庭总督保定、山东、河南军务,孙传庭立即上疏请见皇帝,但因杨嗣昌的百般阻挠而未成。孙传庭心中愠怒,引病告休。但杨嗣昌仍不放过,言孙传庭称病乃推托之举。崇祯帝大怒,将孙传庭贬为平民后,又将其禁囚,以待判决。
重得启用
在孙传庭下狱的三年期间,熊文灿、杨嗣昌在起义军的战争中连遭败绩,闯王李自成在河南打开了局面,拥兵数十万,第二次包围了开封。在这种形势下,明廷于崇祯十五年(1642年)再度起用孙传庭为兵部右侍郎。崇祯帝亲临文御殿询问孙传庭有关起义军的方略,并设宴款待,为他压惊,嗣后即速命孙传庭率禁卫军驰援开封。
陕西总督
由于开封防守坚固,加上明援军的到来,李自成在久攻不下的情况下,果断地撤出了开封之围,并在以后的襄城之战中杀死了陕西总督汪乔年,孙传庭逐奉命赴陕西代行其职。孙传庭到任后,立即奉旨扣押了原抚剿总兵贺人龙,将其正法。为对付日益壮大的起义军,孙传庭日夜加紧整肃军务。崇祯十五年(1642年)五月,李自成第三次包围了开封,崇祯帝连催孙传庭火速出关入豫。孙传庭则上疏回复:“兵新募,不堪用”。但心急如焚的崇祯帝不加理会,只是逼迫孙传庭尽快救援开封。孙传庭只得起兵驰援,于九月底进抵潼关。时恰逢大雨连下数十日,河水骤涨,李自成遂决黄河马家口段,水灌开封。就在孙传庭的援军刚出潼关之时,李自成早已挥军南下,撤离了成为水乡泽国的开封,于是孙传庭便挥军直趋南阳。李自成与罗汝才合兵,与孙传庭的陕西军交战,并在郏县大败之。孙传庭率残部逃至巩县,由孟塬进入陕西。
死守潼关
孙传庭败回陕西后,决心死守潼关,以扼京城之上游要地。当时明军因在郏县之战中损失惨重,补充了许多新兵。根据这种情况,孙传庭制定了不宜速战,开垦屯田,修缮兵器,储存粮食的战略方针。为对付李自成强大的骑兵,增强明军的火力和防护能力,孙传庭特地赶制了三万辆载有火炮的“火车”,这种“火车”行进时可抵御骑兵的冲击,驻扎时则可环阵拱卫。崇祯十六年(1643年)五月,明廷授孙传庭为兵部尚书,并加督河南、四川、山西、湖广、贵州及江南、江北七省军务,令其迅速兵出潼关。此时,李自成已相继歼灭了明军数支主力,久经战阵,兵强马壮。孙传庭深知与如此强大的对手交战必是凶多吉少,不由得顿足叹息:“奈何乎!吾固知往而不返也,然大丈夫岂能再度对狱吏乎!”表示了宁死疆场的决心。八月十日,孙传庭师出潼关,最初在汝州、灵宝、唐县(今河南泌阳)、郏县连胜起义军,但襄城一战遭到惨败,他逃回陕西。
起义军缴获了孙传庭的帅旗,士气大振,一鼓作气,乘胜攻破潼关。孙传庭与监军副使乔迁高策马大呼,战死阵中。但是孙传庭的尸体一直未找到,以至后来崇祯帝对其下落产生了怀疑,始终未追封加谥于他。孙传庭之死,对李自成的起义军来说,关中唾手可得。同时,明廷再也没有可以同李自成相抗衡的悍将劲旅了。
传庭死而明亡矣
孙传庭自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中进士至崇祯十六年(1643年)兵败身亡的25年间,他由永城知县,逐步升至兵部尚书,统领七省军务,先后参与并主持了数十次对明末农民起义军的活动,深得明廷赏识。不论是在“四正六隅”的联合围剿中,还是在“汛守要隘”的单独行动中,他都以其独有的狡黠、多谋、果断,使农民起义军多次处境艰险,成为明廷手中一张不可多得的王牌。故此,《明史》有“传庭死而明亡矣”的说法。
孙传庭墓
孙传庭墓址代县阳明堡镇下花庄村东,北屏青山南面绿水,占地7000平米,冢高4米周长约22米。四周红墙环绕,遍植苍松翠柏,有响堂,墓碑等,砖墁甬路修严,旁列石人、石马、石猪、石羊,前建牌坊。明崇祯十六年(1643)五月,皇上亲自赐剑,孙传庭以兵部尚书及督师衔出征,与李自成义军作战,天陕西潼关兵败生亡,家人葬其衣冠与其妻妾遗体于此,墓毁“文革”现存清刑部员外郎冯去骧撰《大明督师七省兵部尚书白谷孙公冯淑人同葬墓志铭》,镌刻于6块石板之上,共6000余字,详载其生平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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