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为何包庇通奸犯?大清官断案讲法理也讲情理
包拯(999年5月28日-1062年7月3日),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肥东)人,北宋官员,以清廉公正闻名于世。仁宗天圣五年(1027年)进士。累迁监察御史,建议练兵选将、充实边备。历任三司户部判官,京东、陕西、河北路转运使。入朝担任三司户部副使,请求朝廷准许解盐通商买卖。改知谏院,多次论劾权幸大臣。授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移知瀛、扬诸州,再召入朝,历权知开封府、权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职。嘉裕六年(1061),任枢密副使。
曾任天章阁待制,人称“包待制”,后为龙图阁直学士,故后人亦称“包龙图”,卒赠礼部尚书,谥孝肃。有《包孝肃公奏议》传世。
其廉洁公正、不攀附权贵,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后世将他奉为神明崇拜,认为他是文曲星转世,死后成为地狱第五殿阎罗王。由于民间传其黑面形象,亦被称为“包青天”、“包黑炭”。
包公是历史上最著名的清官,当年他倒坐南衙,执掌开封府,做了不少大事。尤其是打击凶顽,匡扶正义,惩办恶霸,着实让老百姓拍手称快,因此“包青天”的称号绝对不是浪得虚名。民间传说包公有三口铜铡,龙头铡、虎头铡、狗头铡,总是能够对贪官污吏起震慑作用。因此民间有这样的说法:“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意思是打官司时不用打通关节走门路,也不能走门路,因为开封府尹是象阎罗王一样铁面无私、断案如神的包拯。不过你要说包公一点徇私,也并不符合事实,这里就有一则故事,说包公包庇通奸犯人事情。
当时有个人叫章谆,很有才华,口才也很好,考中进士之后,有一段时间,既没有做官,也没有房子,就在自己叔伯大爷家居住。受人点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不过章谆这家伙太不地道,虽然是个读书人,却厚颜无耻,看到长辈的小老婆年轻貌美,居然打起了主意。一次便和那妇人搭上话,从话里得知,原来本家家里富贵,有好几房妻妾。因为还要应付官场上的事。一来二去,就有了讨嫌主人的意思。一个有情,一个有意。如果要机会,时间还是可以挤出来的。一次,趁人不备,和那妇人勾搭成奸。因为得到了其中的快乐,章谆便每天想着好事。一次早起正和小妇人约会,哼哼唧唧的时候,不想被人撞见,章谆吓得小脸苍白,提上裤子逃走。不过人要是倒霉,喝凉水都塞牙。从墙上跳下来时,砸坏了晒太阳的老太太。满脸流血,章谆还想跑,可老太太的儿子力气大,不愿意,拉着章谆见官。包公一问事情的来龙去脉,便知道这家伙是个好色之徒,章谆也知道包大人的威名,立刻就招了。当时按照大宋律条,通奸犯要劳教两年,不过叔伯家顾忌章谆乃是新科进士,说出来怕影响对方的前程,便不想张扬,包公也想读书人不容易,万一被判刑,一辈子便有了污点,如何再能做人,就让章谆给老太太私了,多赔些银钱罢了。
众所周知,私通长辈之妻妾,属于“十恶不赦”之一,即使当事人没有告发,只要法官知道此事,就有责任定罪。而像这种“十恶”之罪,只要定罪,至少会在徒刑以上,并且不允许遵循议亲议贵之例给予“收赎”,换句话说,是不能让嫌疑人花钱免灾的。包公只问踩人案,不问通奸案,让章惇跟老太太私了,这属于典型的避重就轻,包庇罪犯。
可见,清正如包公者,心里还有些人情世故。不过这个章谆可不是东西,因为会跟风,后来官至宰相,自然心里再也没有当初偷女人的惶恐。参加工作也喜欢假公济私,打击异类。曾和苏东坡是好朋友,不过当宰相后,立刻把苏轼贬官到很远的地方惠州,当时属于兔子不拉屎的地方,丝毫没有朋友的情谊。而苏东坡却不念旧恶,当听到章谆也在朋党之争中被人弹劾,被贬官时,及时的给于帮助与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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