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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名臣刘大夏:祖孙三人都是明朝知名的廉吏

2019-10-14
出处:族谱网
作者:阿族小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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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名臣刘大夏:祖孙三人都是明朝知名的廉吏,     刘大夏(1436-1516年),字时雍,号东山,死后明朝廷赐谥忠宣,故

      刘大夏(1436-1516年),字时雍,号东山,死后明朝廷赐谥忠宣,故世称刘东山、刘忠宣。仕明英宗、宪宗、孝宗、武宗四朝,历官皆著政声,朝廷嘉奖,百姓颂扬,“虽妇人女子皆知其贤,无毫发可议。”明孝宗察其“廉且练事”,为官之清廉,办事之干练,皆远超其他大臣,遂倾心倚重,刘大夏也竭诚辅佐,贡献颇多,成为朝野公认的弘治中兴第一名臣。

  破除潜规则 廉得坚定

  自唐玄宗开元时起,于正赋之外,常常随意加征杂税,征收所得,谓之“羡余”。自中唐起,地方政府自行向辖内百姓征收杂税,渐成常态,却不入官府账簿,任地方长官随意支配,或用以行贿,或自饱私囊,所谓“羡余”,遂成为官员的重要财源,不合法,却“循规”,数百年间,愈演愈烈。

  明朝分全国为十三省,布政使为一省行政长官,俗称“方伯”。刘大夏于明孝宗弘治二年任广东右布政使。和全国其他地方一样,广东省府官库中也有一项羡余钱,自来不上库簿,旧任者皆公然取去,以饱私囊,相袭以为固然。刘大夏初上任,按例清查省府库藏,发现有一笔前任布政使没取尽的羡余钱,遂命掌管仓库的吏员将其记入官库账簿。库吏援引旧例,说这笔钱理应归新任布政使,而不应附列官簿。刘大夏已在官场干了二十多年,又洞达世务,自然明了羡余钱的惯常用途,将眼前这笔钱装进自家腰包,既不违法,也不会遭非议,但又觉得有些不对劲,对库吏的提示,他迟迟未作回应。沉默了好一阵,刘大夏忽然大声自责:“刘大夏,你日常读圣贤书,立志堂堂正正,做个好人,怎么如今碰上非本分应得之财,就犹豫不决,乱了心志?实在有愧古圣先贤,不是大丈夫啊!”于是毅然命令库吏将那摞赫然高耸的“羡余”,统统附列入官账,以供省府正常开支用,自己分文无取。

  刘大夏以坚定的廉洁之行,在广东一举破除了风行数百年的潜规则,深受百姓爱戴和时贤崇仰。大儒陈献章隐居广东家中,声震朝野,被誉为“真儒”、“活孟子”。陈献章也高自期许,对人少有许可,而独与刘大夏交好,称颂刘大夏“爱民如子,守身如女。毋论于今人中,即古人亦未易当也”

  财富观独到 廉得超脱

  如果说,服膺儒家传统思想,具备高尚道德情操,是刘大夏面对非分所得,果断说“不”的精神动力,对财富深刻而独到的认识,则是其在取舍予夺之间,举重若轻、洒脱超然的不二法门。

  弘治十一年(1498)秋,刘大夏从户部侍郎任上致仕,回到湖北华容老家,在祖坟旁建了一座草堂,养病、读书于其中,并亲率子弟耕田种地。家中薄田不多,耕种所得,仅足衣食。刘家人世代礼让忠厚,有恶邻竟以为其软弱可欺,肆意侵夺刘家田地,刘大夏“任弗与争”,干脆拱手相让,不与争讲。

  古时致仕高官常常是地方一霸,百姓处处都要对之惧让三分。刘大夏身为朝廷财政大臣,官居三品,却主动拿土地让人,他这样做,固然有深受古贤“食禄之家,不与民争利”思想影响的因素,但更得之于他对财富异乎常人的感悟。刘大夏常说:“财货须农务、负贾,凡力得者获用,其易至之物,终非己有,子孙亲之亦不甚惜,况官货悖入者乎!”

  一般世俗之见,只要是财物,不管用什么手段,从什么途径得到,皆可为我所用。刘大夏却认为:只有通过务农、经商,付出了自己的辛劳而得到的财货,才能“获用”,才属己有。除此之外,轻易到手的,特别是“官货悖入”,以权谋私,贪赃枉法所得,“终非己有”,到了也不会属于自己。暂时得到,一心想为儿孙造福,儿孙见其得之容易,也不会珍惜,或转眼即挥霍一空,甚或因之遭灾引祸。

  刘大夏身处明代中叶,有这样远超时人的慧眼和特识,他的廉洁,自然比其他古贤来得自觉,来得坚定而彻底。为官,就恪尽职守,薪俸之外,一无所取;致仕,就回家耕读,劳动养家。虽然他一生没有机会经商,却数度亲操农务。在东山草堂专心耕读了三年,弘治十三年,刘大夏又被朝廷征召为官。武宗正德元年(1506),71岁的刘大夏从兵部尚书任上致仕,一回家就直奔草堂,从此,“戴笠乘驴,往来山水间”,全无二品退休高官的作派,和山林老农毫无二致。正德三年,遭宦官刘瑾陷害,被逮之时,刘大夏“方锄菜园中”。正德五年,从发配地回家,已75岁了,刘大夏依然耕读不辍。他的一个时任巡抚的门生,从百余里外来拜谒他,途中向一个犁地的老农打听“刘尚书家”,老农亲为带路,及至到家,才认清“老农”就是刘大夏。

  对财富独到而深刻的认识,让刘大夏的人生,本能地卸掉了许多世俗重负,如荷立泥塘,挺然净植,不承受任何他物,而唯托清露,唯映骄阳,于轻松自得,超然洒脱中,尽享生命的高贵。当其被刘瑾发配甘肃酒泉,“毡帽布袍”,“策一蹇驴赴戍所”,故人馈赠,一概谢绝。到了酒泉发配地,身上没钱,当地有关部门惧怕刘瑾,不敢给他安排食宿。有个总兵官,是刘大夏任兵部尚书时举荐的,悄悄送给他一百两银子,刘大夏拒绝了。又有个参将派人给他送钱,怕刘大夏不接受,行前,给被派的人下了死命令:不让刘公收下,你就不要回来。刘大夏真诚地告诉那人:我老了,身边也只带了一个仆人,我们每天食用,不过花几十个铜钱,尚能勉强度日。如果接受了你们的馈赠,仆人见钱起了邪心,不愿跟我受苦,窃之而逃,丢下我一人,“孤身沙漠,非陷身死地乎?”让那人持原物返回。刚开始,人们对刘大夏的举止还有些不解。过了不久,和刘大夏一起发配到此的钟尚书,因携带的财物较多,果然被其仆人窃之而逃。人们这才佩服刘大夏的眼光,“谓公如神”。

  对财富独到而深刻的认识,也让刘大夏善于识人,使其人生,本能地远离之徒。当其从发配地被赦还家,途遇某都御使,“见其驺从服食之盛”,便知其必为之人。都御使“职专纠劾百司”,本“为天子耳目风纪之司”,此人却如此显摆,刘大夏当即断定:“富贵之徒也,必不善其后。”果然如其所料。


  宁死不行贿 廉得高洁

  刘大夏辅佐明孝宗,力革宦官弄权之弊,深遭宦官和谄附宦官的阉党忌恨。明孝宗死,明武宗刚一继位,就一反明孝宗弘治之政,重用宦官和阉党。刘大夏知道朝廷大局已变,自己无力回天,遂于明武宗正德元年请求致仕。户科给事中刘茝上奏盛赞刘大夏,称其“官至二品,不为子乞恩,历官数十年,家不逾中人之产”,实为“一时之望”。

  廉贪看家产。刘茝对刘大夏的评价,很快就得到有力的证实。刘大夏被迫致仕后,阉党刘宇、焦芳又向刘瑾进谗,说是抄刘大夏的家,“可得几万金”,“可当边费十二”。刘瑾于是下令逮捕刘大夏,并专门叮嘱一个姓罗的官校,注意查看刘大夏的家产。姓罗的官校到了刘大夏家,检查其收藏,只有退休金三十余两,刘大夏让其带走,“官校感泣不纳。唯索诗一律载之。”刘瑾原本想给刘大夏定死罪,因遭朝臣反对,又得知“大夏家实贫”,只好改判发配戍边。

  刘大夏被刘瑾矫旨逮捕时,同行者估计将会被致死,建议行贿以求生,刘大夏坚决不干。他说:“如此而死,祸止一身,称贷免死,则累及子孙,且丧此一生矣。”

  刘大夏眼里容不得半点沙子。他清楚,受贿可耻,行贿也不光彩。为免一死而向权宦行贿,就会毁了一生高洁的操守,坏了家风国风,实乃罪莫大焉。所以,他宁肯以一己之死,也决不让神圣的廉洁高洁受丝毫玷污。

  其实,刘大夏的廉洁和家贫,早已朝野共知,深受赞誉和崇仰。

  明宪宗成化末年,刘大夏由福建右参政任上告归,在家守父丧。进士董损斋出差路过,闻名拜谒。刘大夏留其吃饭,主食唯麦饭,菜肴唯糟虾,别无他。董损斋大受感动,遂以刘大夏为楷模,“终生持雅操”。

  明孝宗也深知刘大夏之廉。刘大夏入朝后,更“察知大夏廉且练事。”弘治十八年(1505)春,一天,明孝宗单独召见刘大夏和另一廉臣戴珊,议事毕,特令宦官拿来两锭白金,亲手一人赐给一锭,动情地说,“卿等将去买茶果用”,最近是官员述职的时候,各地官员都聚集京城。我听说朝廷一些公卿,为避受贿之嫌,有闭户不与人接者。如卿等,虽开门延客,谁敢向你们行贿?我了解你们,故有是赐,以“小佐尔廉”,且命不必朝谢,“恐公卿知之,未免各怀愧耻也。”

  戒利不好名 廉得彻底

  刘大夏终生廉洁自奉,律己特严,尝言:“居官以正己为先,不独当戒利,亦当远名。”又说:“人生盖棺论定,一日未死,即一日忧责未已。”

  诚如其言,刘大夏戒利,戒得坚定而彻底,远名,远得彻底而坚定,既不贪利,也不贪名,刘大夏的廉洁,不仅高出他同时代的廉吏,也高出许多古贤。

  刘大夏一生,出大名的机会很多,最难得的是弘治后期,明孝宗对他的亲切、信任、依赖,有如家人父子,经常单独召见他,君臣同心,共商国谟,携手将辉耀史册的弘治中兴推向巅峰。这要放在别人,正所谓千载难逢,机不可失,宣扬之,记载之,出书,立碑,树之通衢,藏之名山,让自己的大名,既赫然于当代,更彪炳于青史。与刘大夏同为“弘治三君子”的王恕,就近乎于此。王恕早在弘治初期,即得明孝宗重用,声望很高。但王恕不满足,花钱雇人为其作传刻书,多载其在明宪宗时“留中之疏”,美化自己的政见,暗示明宪宗的昏庸。将该书进呈明孝宗,明孝宗乃一孝子,见王恕如此贬抑自己的父亲,不禁勃然大怒,痛责王恕“卖直沽名”,王恕因此被迫致仕,郁郁终生。刘大夏却不,对其所进谋谟,所作贡献,一无外传,故时人多不知晓,史书也无从详细记载。明代史学家王世贞对此深表惋惜,说:“大夏仁心为质,道揆法守。晚际鱼水,密勿都俞,庶几有三代之风。所恨造膝之语,少有传者。”对于历史记载来说,这的确是个遗憾,但从这遗憾中放射出的圣洁之光,却将“廉洁”二字的深度和高度,辉映得清晰明了,震撼人心,读史至此,假廉者自当无地自容,真廉者定会仰之弥高。

  刘大夏仁智兼备,生前不扬名,也不愿死后被子孙扬名,为此,他早就作了预防。弘治十一年(1498),刘大夏63岁,这年秋天,他于户部左侍郎任上,因病求归,得到朝廷允许,在动身回家前夕,即在京城公寓自为《寿藏记》,用质朴的文笔,简单地写明一生履历,准备回家后交给儿子,待自己死后作为墓志刻于石。有人向他建议,您的墓志,应由后人来为您写啊。刘大夏感慨道:“恐后人污我以美名,倘鬼趣异人,岂不怒耶?”正因为担心后人给我强加美名,倘若我死后有知,反感这种违背生前意趣的做法,岂不要发怒吗?

  名利双收,自古就是芸芸众生的追求;有谁轻利重名,便可高人一筹;不管生前誉,只求身后名,更会被赞为超脱。通常所见贤达对待名利的最高境界,也就到“超脱”而已。西晋名贤杜预,就把身后名看得特重,时常慨叹:高岸为谷,深谷为陵。因此专门在襄阳刻了两块石碑,记其生平功勋,一块沉到万山下的谷底,一块立在砚山顶上。以为不管世界怎样剧烈变故,他的大名都会永垂不朽。像刘大夏这样,既不贪利,也不贪名,生前身后,一皆如之者,看一部二十四史,能有几人?

  承先开来 世代廉风

  刘大夏的父亲刘仁宅也是著名的廉吏。初任瑞昌令,一次和一个任高安令的严姓乡党同时进京述职,主持朝政的名相杨溥,老家与两人邻县,因先派一仆人到两个县邻住处,暗中考察其人品和行径。仆人回来报告:严县令富贵,像个官员的样子。刘老头藁席布被,瓦盆煤灶,简直就是个穷汉。杨溥听罢,心里对刘仁宅颇为赞赏。很快,严县令就带着金币来拜谒杨溥,杨溥一挥手,就令其出去了。刘仁宅后来,提着一袋茶叶、一罐蜂蜜,以乡邻之礼拜见,杨溥高兴地收下了。不久,杨溥就举荐刘仁宅做了御史。刘仁宅入朝当了京官,廉洁、质朴如旧。一次同僚相约,各带一份食品,聚餐贺除岁。他人所带皆丰盛,刘仁宅只是一条干鱼。后来升任广西按察使司副使,官居正四品,口袋里也仅有七两银子。

  刘大夏在父亲任瑞昌令时生于官舍,青少年时期也一直生活在父亲身边,父亲的人品官品,从他生命初育,就氤氲滋润着他。明英宗正统年间,刘仁宅正任御史。一次,刘大夏随父回乡探亲。杨溥也正好回乡扫墓,顺道看望刘家。刘大夏出门迎接,杨溥问:“你父亲在吗?”大夏答:“出门在路上。”“你母亲呢?”“到邻居家磨面去了。”杨溥见刘大夏家十分简陋,床上只有蒲席、布被,官员家常用的绫罗绸缎,竟一无所见。杨溥深感自己为朝廷举荐得人,高兴地说:“所操若是,可称御史之职矣!”

  刘大夏出色地继承了父亲的人品官品,并以之作为家风,传给子孙。他从政40多年,长期担任要职,特别是弘治后期,深得明孝宗信任,从皇帝到朝野,都把他视作“当今第一人”,却从未替子孙谋取一官半职,而是一直教育并亲为示范,要子孙靠自己的辛劳和实业谋生。从发配地回家,他已75岁,仍“教子孙力田谋食”。而且,耕作所得稍有盈余,即“散之故旧、宗族”。经常“督耕雨中”,人不解,刘大夏告之曰:“习勤忘劳,习逸成惰。困之息之,息之困之”,务必将堂堂正正,高贵高洁的家风传给子孙。

  子孙们也未辜负刘大夏。其子刘祖修科试不第,隐居山林,耕读不辍。官府循例授以冠带,坚辞不受。其孙刘如愚,历任知县、知州,清廉一如刘大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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