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东坡得罪皇帝 靠睡觉拣回一条命
一个人的胸怀,在两种境遇下可以一览无遗,一是极乐时,二是极悲处。极乐时得意到忘形,那是小人,极悲处沉沦到厌世,那是俗辈。苏东坡大才槃槃,然而时运不济,命途多舛,尤其遭遇“乌台诗案”,深陷“文字狱”,几次濒临灭顶之灾,九死一生。面对这种人生极悲,东坡的心态如何呢?
生离死别 分寸不乱
苏东坡入仕不久,由宋神宗主导、王安石组织的“熙宁变法”全国铺开,他不由自主地被卷进这场风云激荡的政治风波。当时,东坡并非京官显宦,多在基层任职,耳闻目睹新法的执行情况,尤其是“青苗法”,本来目的是鼓励农业生产、抑制土地兼并,但在执行中却演变成了“强迫贷款”,由“助民”到“扰民”,使许多农民家破人亡,严重损害了百姓利益,东坡因此上书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但是,宋神宗求胜心切,听不得半点不利于新法推行的指责,加上东坡是文坛巨擘,他的话往往成为左右舆情的风向标。于是,御史李定、舒亶认真研究东坡的文字,终于从奏折《湖州谢上表》和诗歌《王复秀才所居双桧二首》中闻到了他们需要的气味,纷纷弹劾东坡,说诗文中有讥谤皇帝、攻击新法之语。
元丰二年(1079),宋神宗拍板立案,安排太常博士皇甫遵前去湖州,传唤时任知州的东坡。钦差来了,事由说了,立刻上路,刻不容缓。东坡一家老小二十余口,顿时慌成一团,妻子王氏更是泪眼婆娑,一副大厦将倾的样子。东坡见此情景,把王氏拉到一边,对她说:“子独不能如杨处士妻,作一诗送我乎?”一句话就把王氏逗笑了。原来,东坡曾给王氏讲过一个典故:宋真宗东封泰山的时候,顺便寻访天下隐士,得杞县(今河南杞县)人杨朴。闲聊时,宋真宗问杨朴会作诗否,杨朴故意说不会。又问临行有人送诗否。杨朴说,妻子送了一首诗:“更休落拓耽杯酒,且莫猖狂爱咏诗。今日捉将官里去,这回断送老头皮。”宋真宗听后大笑,知道杨朴不愿入仕做官,强扭的瓜不甜,遂把杨朴放回家了。东坡用这个典故开导妻子,终于使心急如焚的妻子破涕为笑,放心让他上路了。面对生离死别,东坡不但自己分寸不乱,还能够用笑谈化解妻子的担忧和焦虑,其从容旷达,可见一斑。
胸中无事 安之若素
作为因变法而步步高升的李定、舒亶们,当然容不得异己之声,他们欲置苏东坡于死地的态度非常坚决。一介文人苏东坡在御史们的拷问下,受尽凌辱,斯文扫地。据说,东坡下狱时,狱官当面就问祖宗五代有无“誓书铁券”(皇帝赐给功臣、重臣带有奖赏和盟约性质的凭证,允其世代享有优厚待遇,犯法时可免死罪,具有特别的法律效用)。按当时的规定,只有死囚才会询问五代之内有无“誓书铁券”,其他只问三代,可见东坡的罪行之重。只是,作为宋朝当家人的宋神宗,在御史们不断向他提供“反诗”新证据、不断给他诛杀东坡增加理由的时候,他却有点六神无主了。刑不上大夫,宋朝不杀士,这是祖宗成法,他不能开杀戒,当暴君。但东坡反对变法太过火、太显眼,影响了新法推行,造成了负面效应,也是他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因此,对于宋神宗来说,东坡成了烫手山芋,放也不是,杀也不是,让他举棋不定。
东坡到底是出于国家大局还是一己之私来表达对新法的态度,成了宋神宗判断此案轻重的关键。他做了一个决定,安排宦官去狱中“卧底”。某日天刚黑,东坡像往常一样,在狱室倒头便睡,躺下不久,有两个人推门进来,什么也不说,也倒头睡下。东坡并未在意,鼾声渐起。凌晨四更的时候,他们又悄悄离开了监狱,东坡鼾声如故。后来,东坡才知道,这二人是宋神宗派来观察东坡的,看他心里有没有鬼,心中有鬼,自是辗转反侧,心中无鬼,当然起居自然。第二天,宋神宗高兴地对左右大臣说:“朕知苏轼胸中固无事也!”命悬一发,还能安之若素,酣睡如怡,东坡真是人中之杰,这也是他能从黄泉路上捡回卿卿性命的原因之一。
记好忘仇 雍容大度
东坡胸中无事,无愁,亦无仇。宋神宗以后,朝廷关于变法的争议从来未曾间断过,随着时间的推移,变法渐渐演变成了党争。变法成了士大夫升迁的那根撬棍,皇帝支持变法,则变法派得势,皇帝反对变法,则反对派得势,许多人通过支持或反对变法而一步登天。王安石去朝,司马光上台,司马光去世,章惇上台,如此循环反复,推动着北宋这艘大船渐渐驶向破败与没落。东坡虽然反对一些变法主张,但对变法中利国利民的政策还是非常支持的。他与王安石政治主张不同,受到王安石的放逐,但当王安石下台后,他和王安石却成了最要好的朋友。他与司马光政治主张有相近的地方,但司马光上台,尽废新法,他又上书指出个别新法不可废。他以事实作为判断变法对错、长短、优劣的标准,而不是像别人一样,在变法中通过站队来谋求政治前途。所以,他既不见容于变法一派,又不见谅于反对一派,变法派当政,他受排挤,反对派当政,他同样受打击,故一辈子颠沛流离,屡遭贬谪。不过,无论境遇怎样,他始终豁达,乐观,不记仇,对于曾经欲置他于死地的同僚,人家得势时,不卑躬屈膝,人家时,也不落井下石,且总记着人家的好。
东坡和章惇年龄相仿,年轻时曾是好友,终因改革的推进而失欢。绍圣元年(1094),宋哲宗起用章惇为宰相,鉴于自己曾经遭到反对派的攻击、贬谪,章惇在复行新法的同时,还大肆对反对派进行报复。他不仅把已故宰相司马光的牌坊拆了,把朝廷赐司马光的碑文磨平了,还动员十几岁的少皇帝下诏对司马光掘墓鞭尸,其品格之卑劣,手段之残忍,实属罕见。因为东坡曾经明确反对过变法,同样被章惇划归反对序列,毫不手软。于是,东坡被贬至惠州(今广东惠州市),为宁远军节度副使。东坡习惯了贬谪的日子,无论怎样恶劣的环境,他都优游自乐,精神高蹈,还佳作不断,诗如泉涌。在惠州,他曾作诗:“为报诗人春睡足,道人轻打五更钟。”章惇见东坡贬谪的日子也这般滋润,触动了敏感的神经,马上又将61岁的东坡再贬至昌化(今海南昌江黎族自治县),任琼州别驾。
世事难料,元符元年(1098),宋哲宗早逝,宋朝第八代皇帝宋徽宗继位,变法派又一次,章惇被贬岭南雷州(今广东雷州市),也跌落至人生低谷。章惇的儿子章援在东坡任礼部主考官时中进士,算是东坡门生。章援去雷州半岛探望贬居的父亲时,想绕道拜见东坡,又担心老师记父亲的仇,忐忑之际,他写了一封长信给东坡,表达歉意,希望老师能够原谅自己的父亲。东坡回信说:“某与丞相(章惇)定交四十余年,虽中间出处稍异,交情固无增损也。闻其高年寄迹海隅,此怀可知。但以往者更说何益?惟论其未然者而已……”至淡如水的话,没有怨愤,没有仇恨。东坡认为与章惇“四十年交情固无增损”,他甚至还记得当年章惇对自己诤友般的规劝。不忘人家的好,这就是东坡的做人原则。
宋代孙宗鉴的《东皋杂录》记载过一桩趣事。元祐初年(1086),“垂帘听政”的高太后,起用东坡为翰林学士、知制诰,东坡显赫一时。碰巧,有一个曾经在“乌台诗案”中对他进行过残酷折磨的狱官也在朝,每次见到东坡都支支吾吾,满脸惭色。东坡对此等人,一贯不放心上,但对方每次都闪烁其词,颇有悔过之意,东坡便给他讲了一个笑话:有条蛇咬死了人,被阎王追捕,按律当死,蛇申诉说:“我虽然有罪,但我有‘黄’,能治病,可以赎罪。”阎王赦免了蛇。不久,小鬼牵一头牛至,说它顶死了人,当死。牛辩解说:“我有‘黄’,能活数人。”阎王又赦免了牛。后来,狱吏引一人至,说他杀了人,当偿命。此人学起了蛇和牛,申诉说自己也有“黄”,要求活命。阎王听后大怒说:“蛇黄、牛黄入药,天下共知,你是人,何‘黄’之有?”此人不好意思地回答说:“我无别‘黄’,但有些惭‘惶’而已。”狱官听后,脸红地笑了起来。东坡不计前嫌,一段笑谈,原谅了自己的仇人。
东坡仕途坎坷,倍受打击,但总能雍容大度,一笑泯恩仇。正如林语堂在《苏东坡传》中所说:“苏东坡过得快乐,无所畏惧,像一阵清风度过了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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