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帝的另一面:抢民财坏法制的暴君
自秦以来,中国拥有两千多年的封建史,其中皇帝的数量更是百位数以上,但是,这些皇帝中,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真是不多,不然毛主席也不会说:惜秦皇汉武了,这两人在中国人心里占有很高的位置。秦始皇是首个同意全国的皇帝,他奠定中国两千余年政治制度基本格局,他被明代思想家李贽誉为“千古一帝”。
而汉武帝的犯我大汉者虽远必诛,使得国威远扬,东并朝鲜、南吞百越、西征大宛、北破匈奴,奠定了汉地的基本范围,开创了汉武盛世的局面。现在,小编就来为大家说说这位汉武帝。
亲们一定想不到的是,这样的一位皇帝的另一面居然是抢夺民财,破坏法治的暴君。这到底是谣言还是事实?以下揭晓。
一切历史都是现代史,读史是为了读现实。按这样的想法来读西汉史,我感到对我们中国人心中的秦皇武帝情结,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尤其是对汉武帝这种类型的人,要提高警惕,千万不能再让这种人上台,原因很简单,这类人物对工商业发展,对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具有极大破坏性。具体说起来,汉武帝留下的坏传统主要有两个:一是他摧毁民营经济;二是他破坏法制。
一、抢劫民营经济
刘邦于公元前202年建立西汉王朝。刘邦去世后(公元前195年),经过汉惠帝(公元前195年--前188年),吕后(公元前188年--前180年),到汉文帝(公元前180年--前157年)和汉景帝(公元前188--前141年)统治期间,出现了秦统一以来中国第一个大盛世,历史上称为“文景之治”。
《史记平准书》有一段记载①,大意如下:汉朝建立七十多年以来,国家没有什么大事,只要不遇到水灾旱灾,百姓家给人足。城乡的粮仓都储满了粮食,各级政府财政都有多余钱财。京师国库的钱积累到巨万,串铜钱的带子都朽坏了,国库里的钱多得难以统计。国家储备粮仓的粮食太多,堆不下,只有堆在仓库外面,粮食都腐败不可再吃。大街小巷里都有马,乡村也的马成群结队,因公马路上会打架,乘公马去聚会的人往往到不了会场。
城里看门的都有好粮好肉吃。小官员因流动性小,他们的孩子往往都继承他们的职位了,所以一些姓氏都以他们的官位命名。人人都十分自爱,不敢触犯法律,办事都以义为先,耻于干坏事。这段时期,国家法律政策十分宽松,百姓富裕。
“文景之治”是如何得来的?
是因为政府按道家黄老学执政,无为而治,清静守法,轻徭薄赋,与民休息。道家黄老学表现在经济政策领域,相当于现在所说的自由主义政策,低税收,少干预,自由开放,依法治国。
“文景之治”期间,“海内为一,开关梁,弛山泽之禁,是以富商大贾周流天下,交易之物莫不通,得其所欲”,这是说,国家统一,各地关卡取消了,开发山泽自然资源的禁令取消了,所以富商大贾周流天下,商品交换没有不通的,大家都得其所欲。政府在煮盐、冶铁等领域全面开放,私人得以自由经营。甚至在冶铜铸币这样的货币发行领域,也都向私人开放,私人可以从事铸币业务。经济上的自由放任到了极至,国家富裕,民营工商业大发展。
汉武帝于公元前140年即位,当时仅16岁,在他21岁前后,马上开始对民营工商业连下重手。首先将盐、铁、酒等重要行业强行收归官营,由官府对重要物资的运输和贸易进行垄断,对民营工商业征收重税。责令民营商人自报财产,陈报不实者,罚充军一年。鼓励告发民营工商业者,被告发者,没收财物一半。于是告发一发不可收拾,《汉书》上说,“中家以上大抵皆遇告”,中等财产以上家庭都被告发了,结果是“商贾中家以上大抵破”,中等以上的工商业家庭全都破产了。
汉武帝仅仅是通过告发和没收财产一项,就“得民财以亿计”。贪官污吏趁机鱼肉其间。朝廷下令逮捕的工商业者就有六七万人,上层官吏自己私自增加逮捕数量,达到十多万人,搞得“官乱民贫,盗贼并起,亡命者众”,受伤害的民营工商业者比对匈奴战争中被打败的匈奴人还多。“文景之治”培育出来的繁荣的民营工商业,就此被毁灭。汉武帝抢了民间工商业者的财富,拿来干什么?
一是打仗,重奖将军们。元狩五年,赐给卫青大将军黄金二十万辆。元狩四年,赏给卫青、霍去病黄金五十万斤。经由汉武帝,巨量的财富由民营工商业者转给了将军们。所以历代的将军们都喜欢和崇拜汉武帝,看来不是没有道理的。除了打仗用钱外,就是汉武帝自己大量挥霍,盖宫殿和游苑,大搞祭祀活动,四处巡游天下,“取好女数千人,以填后宫”。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说汉武帝“穷奢极欲,繁刑重敛,内侈宫室,外事四夷,信惑鬼神,巡游无度,使百姓疲敝,起为盗贼”。汉武帝把“文景之治”多年积累的国力,把工商业者多年创造的财富,短短几十年就耗干了,西汉王朝由盛转衰。
二、破坏法制
刘邦带军攻入秦国时,诸将都去抢金银财宝,而萧何则带人去抢秦朝的档案馆,这样萧何就掌握了秦朝的人口、地理、法律等资料。建国后萧何根据秦国的法律,以黄老无为而治,清静守法,约法省禁,顺应民心的原则,对秦法进行了修改,制订出了《九章律》,以后“萧规曹随”,西汉建国的法制基础得以巩固和完备。汉文帝、汉景帝等都是依法治国的榜样,不敢把君主个人意志加于法律之上。
有一个故事颇能说明“文景之治”是如何依法治国的。《汉书》中记载②:一次,汉文帝马队经过中渭桥,有一人从桥下走出来。惊了汉文帝所乘马。于是派人把这人抓了来,交给法官张释之处理。那人解释说,看见马队,躲到桥下,后来以为马队走了,就出来。出来看见马队还在,就跑。张释之依律,判此人罚款。
汉文帝很生气,这人惊了我的马,还算马温和,换其它马,不伤了我吗?你怎么只是罚款。张释之说,法律,是天子与天下人都必须共同遵守的。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你要加重处罚,这样法律就不能取信于民了。汉文帝思考后说,法官说得对。
汉文帝想加重处罚,但最后仍然不得不依法办事。这就是文景黄老之治的表现。法律是天子与天下人都共同遵守的,身为帝王,也不能把自己的个人情绪和意志加于法律之上。但遗憾的是,由文帝、萧何、曹参等开创的清静无为,依法治国的好传统,被汉武帝彻底破坏了。
公元前140年,16岁的汉武帝上台,在全国范围内选拔人才。研究《公羊春秋传》的董仲舒上书,要求尊儒隆礼,推行教化,他说:“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就是说,不在儒家“六艺”之学和孔子思想的,都“绝其道”。这就是后人所谓“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来源。当时汉朝占主导地位的执政思想,就是道家黄老学,因此所谓“罢黜百家”,其实就是结束道家黄老学的统治。
16岁的汉武帝对董仲舒的策论表现赞赏。但由于当时信奉道家黄老学的窦太后(汉文帝的王后,汉武帝的奶奶)还活着,朝中遵循黄老之治的官吏仍占主流,所以儒生掌权受到抑制。公元前135年,窦太后去世,21岁的汉武帝大权在手,真正实施了独尊儒术的政策,大量儒生被提拔,这就结束了“文景之治”清静守法的时代,“以德治国”取代了“以法治国”。
“以德治国”被朝廷表述为“德主刑辅”。“刑”(法)是有明确的条范的,“德”是什么呢?从董仲舒倡导并实践的“春秋决狱”可以看出来。所谓“春秋决狱”,就是按孔子所著的历史著作《春秋》作为判案的依据。这是一部历史著作,一部历史书怎么能成为判决案子的依据呢?照董仲舒的说法,因为这部历史书是以“德”为基本原则的。但从司法来说,依据历史著作判案,官吏的自由裁量权可大得不得了,官吏因之贪赃枉法,国家治理章法全无。
结果就是“上请”制度的出现,重大案子,向上请示皇帝定夺。有一帮熟读古书的文人在旁帮忙,皇帝要从史书中找出任何一条合乎自己心意的典故,太容易了!所以“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直接结果,就是皇帝不再受任何法律的制约,皇帝的意志就成为法律,名为“以德治国”,实为皇帝集权专断,这是极端的人治。
汉武帝、董仲舒通过“独尊儒术”,绕过了“文景之治”天子与天下人共同遵守的法律,继承和发挥了中国历史上最坏的人治传统。司马光把汉武帝比做秦始皇。其实,秦始皇比起汉武帝来,还有注重法制和尊重民营工商业的优点。秦始皇还专门为成功的民间工商业者树碑立传,从来没有随便摧毁过民间工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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