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桓公与管仲的故事 齐桓公和管仲的关系
齐桓公即位后急需找到有才干的人来辅佐,因此就准备请鲍叔牙出来任齐相。但鲍叔牙称自己才能不如管仲,若要使齐国称霸,必要用管仲为相。
管仲与公子纠一伙认为公子小白已死,再没有人与他争夺君位,也就不急于赶路。六天后才到齐国。一到齐国,没想到齐国已有国君,新君正是公子小白。鲁庄公得知齐国已有新君后气急败坏,当即派兵进攻齐国,企图武装干涉来夺取君位。双方在乾时会战,管仲建议当趁小白人心未定速攻,但鲁庄公却说:“如果一切如你所料,小白早就被射死了。”不听管仲的话,结果遭遇伏击,鲁军大败,公子纠和管仲随鲁庄公败归鲁国。齐军乘胜追击,进入鲁国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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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桓公为绝后患,遣书给鲁庄公,叫鲁国杀公子纠,交出管仲和召忽。否则齐军将全面进攻鲁国。鲁庄公得知后与大夫施伯商量,施伯认为齐国要管仲不是为了报仇雪恨,而是为了任用他为政。因为管仲的才干世间少有,他为政的国家必然会富强称霸。假如管仲被齐国任用,将为鲁国的大患。因此施伯主张杀死管仲,将尸首还给齐国。但鲍叔牙用计称齐桓公恨管仲入骨,一定要生杀管仲。且鲁庄公新败,闻齐国大兵压境,早吓得心颤胆寒,没有听施伯的主张。在齐国压力下,杀死公子纠,并将管仲和召忽擒住,准备将二人送还齐桓公发落,以期退兵。
管仲清楚这是鲍叔牙的计谋,于是让押运工人快马加鞭赶去齐国,最后平安到了齐国,经鲍叔牙的建议,齐桓公同意选择吉祥日子,以非常隆重的礼节,亲自去迎接管仲,以此来表示对管仲的重视和信任。同时也让天下人都知道齐桓公的贤达大度。齐桓公迎接管仲后,一连聊了三天三夜,句句投机,三日,拜了管仲为相,并称管仲为“仲父”。
二千六百年前,曾经有过一次君王与大臣的对话,它影响了二千多年的中国政治,意义深远。那就是春秋时期齐桓公与管仲关于有道君主与无道君主人格的一次“君臣对”。
齐桓公,姜姓,名小白。周庄王十二年(前685年)即位为君,率军击败助公子纠争夺君位的鲁军,纳大夫鲍叔牙之谏,释怨于管仲,以其贤能重用为相。一天,齐桓公与管仲进行了一次对话。
齐桓公问道:何为“有道君主”?管仲回答了七条“有道君主”的标准。其一,崇敬山川、宗庙、社稷,依礼祭祀。其二,对有功旧臣要抚恤救济,使其富有。其三,团结武臣,使其为国效力。其四,重用贞廉、正义的良臣,使上下得到修治。其五,刑政明察,四时无失误,人民不忧,五谷丰登。其六,国内外和谐相处,四邻诸侯臣伏,国家安宁,不用战争。其七,接受邻国来聘的币帛,以怀其德,接受以制令来告者,以为法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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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仲与齐桓公的这番“君臣对”,是一次具有历史意义的政治统治方法的讨论。
管仲,史称管子,为齐国上卿(即丞相),有“春秋第一相”之誉,他辅佐齐桓公成为春秋时期第一霸主。管仲另有《管子》一书传世。《管子》是战国时各学派的言论汇编,内容很庞杂,包括法、儒、道、阴阳、名、兵、农的观点,其中一些篇章被学术界认定是记述管仲言行的著述。《管子》一书既显露了春秋时学术多元,又表现了管仲学派的综合意蕴,其论道讲德,不离作为时代精神的核心话题——道德之意。《管子·四称》篇章中的“君臣对”,论述了君主应该具备哪些优秀人格、应该摒弃哪些恶劣人格。所谓人格是指人的性格、气质、能力等特征的总和,也指个人的道德品质。国家的兴亡,君主的人格在其中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君主人格,还具有极强的教臣育民的导向功能,直接感染着民众的行为倾向。
在这场“君臣对”中,管仲从多方面论述了君主人格的道德规范和执政理念,意义深远。其一,君主应是高尚道德的楷模。作为一国最高统治者的君主,治国安邦必须尊崇礼,提倡礼,在其人格上,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性。其二,君主应是“为民除害兴利”的正义化身。作为统治者,君主要实现其自身的人生目的,就要为民兴利除害。要想治民安邦,君主就要具备为民兴利除害的人格。不以一己之好恶而治天下,要以天下之心治天下。其三,君主应有“不失其常”、“不易其则”的稳定和统一的言行。君主的道德品性应具体体现在其稳定和统一的言行中。君主稳定和统一的言行直接影响着民众的行为,所以君主的言行要具有一致性。
春秋时代的齐文化崇尚礼义道德,重视社会的道德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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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一支的齐文化,其崇尚的礼义,其根本所在也是要构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人伦宗法关系。齐文化的特点是十分重视君主在社会人伦宗法关系中的核心作用。所谓“君不君则臣不臣,父不父则子不子。上失其位则不逾其节。上下不和,令乃不行。”君主不像君主的样子,臣子当然就不像臣子;父亲不像父亲的样子,儿子当然就不像儿子。君主不按照他的身份办事,臣子就会超越应守的规范。上下不和,政令就无法通行。君主必须有立君道的自觉意识,君主失德而不知立君之道,大臣必然作威作福,国家权力就掌握在大臣手中;百姓必定各趋其利而不讲义。管仲在“君臣对”中对齐桓公例举以往无道君主的过失,来以资为鉴。
管仲在“君臣对”中,非常强调君主人格具有的教臣育民导向功能。所谓“圣人在前,贞廉在侧,况称于义”,就是这个道理。首先,君主的社会地位,决定了他要担负起教臣育民的社会职责。有道的君主,在上面设立官吏而治理人民,民众就不敢越轨行事了;在下面设立负责纠察的官吏,官吏就不敢背离法制而行使职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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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君据法而出令,官吏奉命而行事,百姓顺从而成见,这样日久形成常规,如果有违犯习俗背离礼教的,人们就会共同加罪于他,做君主的就可以安逸无事了。其次,君主的好恶引导着社会民众的心理倾向。民众具有以君主的好恶作为己之好恶的社会心理。再次,君主自身道德品性的高低,决定着民众的道德品性的高低。又所谓“道德定于上,则百姓化于下矣。”道德定而民众有可遵守的轨道和规范,社会就会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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