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历首辅张居正的改革作用被夸大
张居正(1525年-1582年),字叔大,号太岳,汉族,幼名张白圭。江陵人,时人又称张江陵。明朝中后期政治家、改革家,万历时期的内阁首辅,辅佐万历皇帝朱翊钧开创了“万历新政”。隆庆六年,万历皇帝登基后,张居正代高拱为首辅。当时明神宗朱翊钧年幼,一切军政大事均由张居正主持裁决。张居正在任内阁首辅10年中,实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财政上清仗田地,推行“一条鞭法”,总括赋、役,皆以银缴,"太仓粟可支十年,周寺积金,至四百余万"。军事上任用戚继光、李成梁等名将镇北边,用凌云翼、殷正茂等平定西南叛乱。吏治上实行综核名实,采取“考成法”考核各级官吏,“虽万里外,朝下而夕奉行”,政体为之肃然。张居正奉行的改革是怎么样的改革呢?它的作用真的有那么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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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居正的改革,与同朝大多数官僚的治国理念并无不同
《明史·张居正传》以“尊主权、课吏治、信赏罚、一号令”概括了张居正施政。也就是说,张居正是在原有的政治框架中,通过强化控制、加强管理达到行政目的。张居正与同朝的大多数官僚治国理念并无不同,他的前任高拱,主张整饬吏治,加强边备、加强法制、加强理财,甚至自嘉靖后期以来的施政大都如此。张居正在政见上与高拱、徐阶等人相比没有什么高明之处,只是他比那些人更强悍,更有政治手段,因而执行起来也更有成效。正因此,张居正在当时才得到普遍的赞扬。
张居正最值得炫耀的事就是所谓“民不加赋而国用足”。不加赋如何国用足?因为核准征收赋税的土地增加了,这主要得益于清丈土地。从根本上说,当时国家财富的增加并不是由于生产力的提高,而是因为官府控制的征收赋税的土地增加了。无疑,就征收总量而言确实是加了赋的,而且这些赋税最后的实际承担者还是普通农民,地主有的是办法把他们的负担转嫁到普通农民身上。
还有,万历头十年的振兴,也并非完全是因为张居正一当了首辅就立竿见影,当时所谓“中外乂安,海内殷阜”,在很大程度上是收获了从嘉靖到隆庆年间所栽种的果实,是从徐阶到高拱等一系列能臣多年努力的结果。张居正的历史作用被夸大了。
至于一条鞭法的推行,张居正从中得到了过多的荣誉,也有可议之处。一条鞭法的产生和推行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并非一人一时之功。首先,一条鞭法不是张居正创造的,它是从嘉靖初年到隆庆年间由潘季驯、庞尚鹏、海瑞等人创立,先后在广东、浙江等地推行并逐渐完善的。由于一条鞭法简化了赋役手续,便于操作,受到各地方官的欢迎,不少地方官热衷于推行一条鞭法,这种态势经嘉靖后期、隆庆年间一直延续到万历初年。张居正直到万历九年(1581)才提出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无疑,以张居正的身份,更利于一条鞭法的推行。但这也不过是顺势而行,“天下有不得不条鞭之势,张江陵不过因势而行之。”(《清经世文编》卷二十九,引自《明史研究论丛》第一辑任源祥文)张居正死于万历十年(1582),并且旋即遭到反攻清算,而此时一条鞭法的继续推行,就与张居正无关了。另外,一些人过大估计了一条鞭法的意义,说它促进了资本主义萌芽的发生发展云云。实际上,一条鞭法的主要意义在于简化征收手续。农民的负担并没有因此减轻。强行征收白银看似有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实则加重了农民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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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加强专制控制,则是张居正执政的主要特征。这在施政理念上了无新意。强化专制权力,压制不同意见,做到令行禁止,不论皇帝专制,还是首辅专制,其目的、结果都是一样的。万历七年(1579)正月戊辰,根据张居正的建议,朝廷下诏禁毁天下书院。“是时士大夫竞讲学,张居正特恶之,尽改各省书院为公廨。凡先后毁应天府等处书院六十四处。”(《明通鉴》卷六十七)
禁止书院讲学,隆庆年间,在高拱等人的推动下就已经开始了。(《国榷》卷六十六,隆庆四年三月《禁提学宪臣聚徒讲学诏》)只是后来张居正的禁讲学更为严厉、更彻底。张居正在书信中有一篇夫子自道,他说“(讲学)其徒侣众盛,异趋为事,大者摇撼朝廷,爽乱名实,小者匿蔽丑秽,趋利逃名。嘉隆之间,深被其祸,今犹未殄,此主持世教者所深忧也。”(《张太岳文集》卷二十九,答南司成屠平石论为学)万历七年(1579),张居正上《请申旧章饬学政以振兴人才疏》,指斥讲学是“群聚徒党”、“空谈废业”,造成各级官员“宁抗朝廷之明诏,而不敢挂流俗之谤议;宁坏公家之法纪,而不敢违私门之请托”,因此他力主“不许别创书院”。(《张太岳文集》卷三十九)
讲学一事,不论就其内容而言,还是参与人员而言,都可以说是鱼龙混杂、良莠不齐。不过,士大夫对讲学趋之若鹜,各种新说层出不穷,就讲学活动本身和讲学内容的主流而言,它反映的是社会的进步。如果说,大臣们畏惧,甚至不惜对抗诏旨,蔑视官法,更反映出民间思想的觉醒和力量的强大,这在思想史、社会史、政治史上都被认为是进步,而且已经得到广泛的共识。然而,一些人为了拔高张居正,对他加强专制钳制的事,不是不提就是轻描淡写。
以往,评价者为了突出张居正受到的攻击,说他因是改革家,所以受到保守派的攻击,把他形容为“改革家没有好下场”的代表人物。其实是一种错位的评价。张居正的施政几乎没有受到多少批评,因为以强化专制为核心的政策符合统治者的利益,他所推行的一套政策在当时是被普遍接受的。张居正被批评的是贪权、专权。明人沈德符批评张居正把自己比为历史上的霍光、宇文护一类人物,说他“要挟圣主,如同婴孺,积忿许久而发。其得后祸已晚矣。”(《万历野获编》卷九)《明史》批评他“威柄之操,几于震主”。清朝四库馆臣评价张居正说“要其振作有为之功,与威福自擅之罪,俱不能相掩。”近人邓之诚更明确指出张居正的“骄倨”,甚至“与人书自称孤或曰不榖。上表乞休,而曰拜手稽首归政。明明以摄自居。”(《中华二千年史》卷五、六,明代之政治)张居正被批评的还有个人操守和政治道德,包括勾结冯保阴谋打倒高拱,捏造案件陷害异己,贪恋权位,乃至奢侈自恣,科场作弊,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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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张居正作出公正评价的历史尺度
我不非难张居正的专权。在当时的体制下不专权就做不成事。而个人操守也不是我们评价政治家的主要依据。我们评价张居正,主要看他的政绩和影响。无疑,他是明朝历史上一位重要人物,具有传统政治家的优秀的政治品格。他曾说“得失毁誉关头若打不破,天下事无一可为者。”“苟利社稷,生死以之。”真是大吕黄钟般的铮铮之言。他教育、辅佐幼主十年,弼成万历初政,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堪称一代良相。张居正利用专制权力,强化管理,振衰起弊,使明朝出现了短暂的中兴,是少有的治世能臣,是传统意义上的大政治家。
张居正对旧制度修修补补,使其得到加固,如同给垂死的旧制度服了一剂强心剂,延缓了它的寿命。但是,通过加强专制巩固旧制度,是与当时迅猛发展的社会经济和思想解放潮流背道而驰的。所以,张居正死后,社会变迁的潮流如同洪水冲决堤岸,不可阻挡,明朝历史进入了转型期。张居正成了最后的卫道士,历史走向了他的反面。
张居正的改革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并没办法改变明朝财税制度深层次的弊病。一方面,开国之初广泛的小自耕农经济在中叶以后便被不可遏止的地权集中浪潮所吞噬,土地集中导致了越来越多的流民,产生大量佃农,地主凭借土地垄断对佃农进行过度盘剥。另一方面,明初按地权分散状态设计的赋役制度日益失效,官府不断膨胀的财政需求和无法遏制的非法征敛成为民间社会的不堪承受的重负,晚明的财税改革已经无力医治这一深入制度骨髓的恶疾,的败坏已无法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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