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时期最大贪污案,处死副部长及以下官员几万人
郭桓案,是明初四大案之一,发生在明朝洪武十八年(1385年),属于官吏贪污案件。户部侍郎(相当于今天的全国最高财政经济部门二把手)郭桓等人,通同各直省的官吏作弊,盗卖官粮。后被揭发,以其涉案金额巨大,对经济领域影响深远而为世人瞩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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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在这个官员勾结舞弊的大贪污案件中,被贪污了的财物总计可以折合精米2400多万石。差不多相当于当时全国一年的税粮收入。
对此,明太祖将六部左右侍郎以下皆处死,各省官吏死于狱中达数万人以上。郭桓案与空印案所杀人数合计达七、八万人。
为了追赃又牵连到全国各地的小富百姓,遭到抄家破产的不计其数,百姓对此怨恨极深,朱元璋为了平息民怨又将审刑官吴庸等人处死。
事件经过
1385年明太祖怀疑担任北平承宣布政使司李彧与提刑按察使司赵全德偕同户部侍郎郭桓等人共同舞弊,下令调查。同年三月,御史余敏、丁廷举告发郭桓利用职权,勾结李彧、赵全德、胡益、王道亨等贪污,其事项有:
一、私吞太平、镇江等府的赋税,降低朝廷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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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私吞浙西的秋粮,浙西秋粮本应该上缴四百五十万石,郭桓只上缴两百多万石。
三、征收赋税时,巧立名目,征收多种水脚钱、口食钱、库子钱、神佛钱等的赋税,中饱私囊。
郭桓等人总共贪污两千四百多万石粮食。为此,明太祖决心趁机扫荡全国贪污官员。
最后的结果是,"自六部左、右侍郎以下,赃七百万,词连直、省诸官吏,系死者数万人",为了追赃粮,演变成全国骚动,民间富人莫不因此破产,史称"郭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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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中央六个部和全国各地、各级的大部分官员被牵连进去。朱元璋自己说,此案“天下诸司尽皆赃罪,系狱者数万,尽皆拟罪”。《明史》的《刑法志》记载:自六部左右侍郎,即从中央六部每个部两位副部长开始的以下官员全部处死,全国各地各级官员处死者数万人。由于“寄赃遍天下”,所以,“百姓中产之家大抵皆破”。
最后,明太祖为了平息民怨,将审刑司吴庸杀了,并称折算赃粮实有两千石百多万石,"恐民不信,但略写七百万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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