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对于贪官严惩不贷:死了也不放过他们
雍正帝是出了名的阴鸷心狠,更有甚者说他弑父逼母残害手足。但不管怎么说雍正在政务上还是有杰出成就的,他承启康乾是康乾盛世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他在为一十三年让国库有亏转盈,当然这和他对贪官的惩治力度有关。下面,小编就讲讲雍正是如何处置贪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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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皇帝创造了一个太平盛世,也留下严重的后遗症,比如吏治腐败、税收短缺、国库空虚。四爷雍正接手时在外人看来是一个盛世下的大清,而事实上国库里的银子只有800万两,对于雍正来说此时最缺的就是钱。
雍正对于这一切很清楚,也知道国家不可能没钱,只是银子都到了贪官污吏手里去了,那么他是怎么治理这些贪官而把银子追回来的呢?
官场上的流习积弊瞒不住雍正,这个中年即位的主子知道贪官弄银子的渠道无非就三条:其一、上司包庇,大家得利;其二,借钱粮充账;其三,花小费报效公账。为此雍正针对贪官这些特点,做出了一系列的应对之法。
针对“靠上司包庇”的这一招,雍正的对策是派钦差大臣清理亏空。钦差大臣直属朝廷,与地方没有任何瓜葛,这些人,即无前车之鉴亦无后顾之忧,直接归皇帝领导,一定会尽心尽力,何况他们还想靠着查贪官污吏来邀功请赏呢。
在具体的实施中,雍正让这些钦差大臣带着一批候补官员去清查,查处一个贪官,立即就地免职,从调查团里选一个同级别的官员接任。这是一招秒棋,也是一招狠棋。因为雍正深知官官相护是官场的顽固病症。历来的继任官员总是会帮着前任弥补窟窿,然后自己再留下一大笔亏空,让后任去填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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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的这一手的确很高明,后来上任官员本身就是来查账的,自然不会替那些官员打圆场、做掩护。这样,这个贪官就再也无处可逃,只有低头认罪,接受处罚。
贪官们应对检查的第二招是借钱粮来填补亏空。上面要来查账时,就从当地的富户那里借来钱粮放在府库里。上面的来人一看,分文不少。检查的人一走,这些钱粮又还回去了。
这些伎俩根本逃不过雍正的法眼。雍正派出钦差大臣的同时,也给这个地方下令,谁也不能借钱粮给官府。要借也可以,这些钱粮就是官府的,为国家所有,所借钱粮别想要回去。这一来,谁也不肯借钱、借粮给贪官了。
针对第三招所花小费报效,雍正成立了“会考府”。会考府是一个独立的核查审计机关,成立于雍正元年。它的任务就是稽查核实中央各部院的钱粮奏销。从此,各地方上缴税银或报销开支,各部院动用钱粮和报效经费,都要通过会考府会考,谁也做不了手脚。
这样一来,各部院长官无法贪污。既然各部院长官无法捞钱,地方官员想通过花一点好处费,就把自己上面的亏空全赖掉,也就不可能了。
贪官们应对检查的三种方法都被雍正堵死之后,雍正便开始惩办他们。惩办他们的办法有三种:一是罢官;而是索赔;三是抄家。
罢官是针对所谓“留任补亏”的,即查出亏空后,勒令该官员在限期内补齐。雍正的对策是先罢官,后索赔。一个被罢免的官员当然无法再鱼肉百姓了,他们只能自己掏腰包填补亏空。
亏欠了国库,岂有不赔之理?就是皇亲国戚也跑不了。雍正自己的十二帝履郡王曾主管过内务府,在追缴亏空中,还不出钱,只好将自己家中的器物当街变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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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还规定,严禁任何人垫付或代赔。这样一来,就有些还不起钱的官员。对此,雍正的办法是抄家。雍正八年,雍正下令:亏空官员一经查出,一面严格搜查衙门,一面让贪官所在老家的官员,将其老家的财产查封,家人监控,追索已变卖的财物,杜绝其转移藏匿脏银的可能。罪名一经查实,就把他们家底抄个干净,连他们的子孙、亲戚家也不放过。
遇到雍正这样的皇帝,贪官们只有死路一条。可惜,在雍正时代,他们连死路都没有。雍正的政策是,死了也不放过他们。
雍正四年,广东道员李滨、福建道员陶范,均因贪污、受贿、亏空被追查而畏罪自杀。雍正下令,找他们的子弟、家人算账。
雍正的这一系列政策,沉重的打击了贪官污吏,仅仅五年,大清国储银就由康熙末年的800万两增加到5000万两。更重要的社会风气变了,帝国的吏治也为之一清,后世评论“雍正一朝无官不清”,可见雍正王朝官风的清廉。
应了那句话,“不怕做不到,就怕想不到”,难道治理贪官就那么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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