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背后的家风故事
孟母三迁
【出处与释义】最早出自汉·刘向《列女传·邹孟轲母》,形容家长为教育子女,选择良好的学习环境所花的苦心。故事讲述了邹孟轲(即孟子)之母,因其子少时居住环境不佳,先后三次迁居,最终定居于学堂附近,使孟子得以在良好的氛围中成长,终成一代大儒。
【家风故事】孟子幼时,父亲早逝,生活艰辛,全靠孟母纺织麻布维持。孟子聪明伶俐,模仿能力极强。初时,孟家住在一片坟地附近,孟子常与小朋友模仿哭丧等游戏。孟母认为此环境不利于儿子成长,遂迁居至集市旁。然而,孟子又学会了买卖吆喝的游戏。孟母再次认为此地不宜久居,最终决定迁居至学堂附近。在这里,孟子开始模仿读书人的行为举止,孟母对此感到十分满意,遂定居下来。这便是著名的“孟母三迁”。
孟母对孟子的教育不仅限于学习,还涵盖了生活和事业的各个方面。她的教育成就了一代圣贤,孟母教子的传说因此广受赞誉,并被尊为母教第一人。孟母所传递的良好家教、家风、家训观念,不仅推动了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的形成,如爱家爱国、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和谐和睦、共建共享等,也体现了中华民族优良的民族之风。
宁静致远
【释义】平稳静谧的心态,能够让人不为杂念所左右,通过静思反省,才能树立并实现远大的目标。
【出处】此句最早出自西汉初年道家学者刘安的《淮南子·主术训》。而蜀汉丞相诸葛亮的《诫子书》也对此有所引用:“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其意为,只有内心平静淡泊,才能明确志向;只有心境平稳沉着,才能实现远大目标。
【家风故事】《诫子书》是诸葛亮写给其子诸葛瞻的家书,其中蕴含着深厚的父爱与期望。书中写道:“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夫学须静也,才须学也,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淫慢则不能励精,险躁则不能冶性。年与时驰,意与日去,遂成枯落,多不接世,悲守穷庐,将复何及!”
在这段文字中,诸葛亮教导儿子,作为君子应当以静修身,以俭养德。只有淡泊名利,才能明确志向;只有心境宁静,才能实现远大目标。同时,他也强调了学习的重要性,认为学习需要静心,才能广增才干;而才干则需要通过学习来培养。若放纵懈怠,就不能勉励心志振奋精神;若轻薄浮躁,就不能修养性情。年华随时光流逝,意志随岁月消磨,最终就会像枯枝落叶般一天天衰老下去,这样的人大多对社会没有益处,只能悲哀地困守在自己穷困的居所里,等那时再后悔也来不及了。
《诫子书》不仅是诸葛亮对儿子的嘱托,更是他一生的总结。它教导人们在面对纷繁复杂的世界时,应保持内心的平静与淡泊,坚守节俭与专注的品德,不断修身立志,追求更高的境界。这份家书也成为后人修身立志的行为准则和精神财富,激励着人们在人生的道路上不断前行。
精忠报国
【释义】精心忠诚,全力报效祖国,愿为国家竭尽忠诚,不惜牺牲一切。
【出处】“精忠报国”这一成语的出处可追溯到《北史·颜之仪传》,其中有言:“公等备受朝恩,当尽忠报国,奈何一旦欲以神器假人!”意为臣子们受到朝廷的恩泽,应当忠诚报国,怎能轻易将国家的权力交给别人呢?而在《宋史·岳飞传》中,则更具体地记载了岳飞身上刺有“尽忠报国”四个大字的故事:“初命何铸鞫之,飞裂裳以背示铸,有‘尽忠报国’四大字,深入肤理。”这说明了岳飞对国家忠诚的坚定信念,这四个字甚至已经深深地刻入了他的肌肤之中。
【家风】“精忠报国”不仅是对古代英雄豪杰忠诚于国家、勇于担当、无私奉献精神的赞美,也是激励后人铭记历史、不忘国耻、奋发图强的精神动力。它告诉我们,无论时代如何变迁,忠诚于国家、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和使命永远不能改变。
岳母刺字
【家风故事】公元1126年,金兵大举入侵中原,国家陷入危难之际,岳飞毅然决定再次投军,保家卫国。临行前,他的母亲姚太夫人将他叫到跟前,询问他的打算。岳飞坚定地回答:“到前线杀敌,精忠报国!”这句话深深打动了姚太夫人,她深知这是儿子对国家的忠诚与担当,也是她对儿子的殷切期望。
为了让儿子永远铭记这份忠诚与担当,姚太夫人决定在岳飞的背上刺下“精忠报国”四个大字。岳飞毫不犹豫地解开上衣,露出瘦弱的脊背,请母亲下针。姚太夫人先是在岳飞背上写下这四个字,然后用绣花针一针一针地刺了起来。在刺“国”字时,她特意没有点上那一点,象征着国内无首,国家正处于危难之中,需要岳飞这样的忠勇之士来拯救。
刺完之后,姚太夫人又涂上醋墨,使得这四个字永不褪色地留在了岳飞的后背上。这不仅是对儿子的激励,更是对家国情怀的深刻诠释。岳飞深受母亲的鼓舞,投军后作战勇敢,很快便因战功升为秉义郎。
在随后的抗金战争中,岳飞多次打败金军,受到宗泽等将领的赏识与称赞。他智勇双全,才艺出众,被誉为“古良将不能过”。最终,岳飞成为了著名的抗金英雄,受历代人民所敬仰。
改过自新
【释义】指改正自己的过失或错误,重新做人或做事,开始新的生活或工作。
【出处】“改过自新”这一成语最早出自《史记》中的两个篇章。一是《史记·孝文本纪》,其中记载:“妾伤夫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属,虽复欲改过自新,其道无由也。”这句话表达了对于因犯罪而受到刑罚的人,即使他们想要改正错误、重新做人,但往往因为过去的罪行而无法找到回归社会的道路。
另一处则出自《史记·吴王濞列传》,文中提到:“(吴王)诈称病不朝;于古法当诛,文帝弗忍;因赐几杖;德至厚;当改过自新。”这里讲述了吴王刘濞假装生病不上朝,按古法应当被处死,但汉文帝宽厚仁慈,没有杀他,反而赐给他几案和手杖,希望他能改过自新。
这两处记载都强调了“改过自新”的重要性,即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努力改正,从而重新开始新的生活或工作。这一成语后来被广泛用于形容那些勇于承认错误、积极改正并努力向上的人。
【家风故事】西汉名医淳于意一次犯法,官府把他押往长安,等待行荆刑和劓刑。
他的女儿缇蒙不忍父亲受极刑,给汉文帝上书“人被处死了不能再生,受刑复原后也不能再复原。即使想改正错误、重新做人,也无路可行,不能如愿。”其父最终得以免除受刑。这就是著名的“缇萦救父”的故事。缇萦的孝心孝行不仅使父亲免于受刑,更促使汉文帝废除残酷的肉刑,由此拉开了中国刑制改革的序幕。而缇萦的孝心孝行也影响着我们后人不断传承孝悌的优良家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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