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达有房地产业吗?朝廷又有怎样的政策呢?
在现代社会,前几年的房地产行业是一个利润比较高的产业,但是伴随着国家政策的调整,现在房价攀升并不是那么迅猛,反倒是处于一个比较平缓的阶段。那么古代有房地产行业吗?那是的朝廷对于这个行业又具有怎样的态度呢,跟着小谱一起来看一看吧。
在古代,朝廷的收入来源很大程度上来源于赋税,其中一项占有很大比重的赋税就是房产税。在古代社会中,房产税最早是在西周时期发展的,主要的征收对象是商人。
图源网络
西周的商人分为行商与坐商,行商是在规定时间内进入都城贩卖商品的货郎担,坐商指的是在都城内有固定店铺的商人,西周朝廷只向坐商收税,称作是“廛布”。
周代典籍《礼记·王制》中就有“廛,市物邸舍,税其舍而不税物”这是最早一条关于房产税的规定条例。
房产作为独立的征税对象是在唐代。唐建中时期,户部侍郎赵赞以军费不济为名,建议向全国征收“间架税”以缓解日益窘迫的财政支度。唐政府于公元783年颁布晓谕在全国开征“间架税”。
图源网络
“间架税”的意思就是说,将百姓的房产按照占地面积、修筑年代以及房屋质量的好坏作为评判标准来征收的一种赋税。按当时的律例规定“凡屋两架为一间,约价三等。上价间出税钱二千文,中价间出税钱一千文,下价出税钱五百文”。而且在当时谎报房产是会被杖责的。
唐德宗年间,因为“间架税”激起百姓的民怨,不得不被废除,但北宋时期为了解决巨额的军费开支,政府开始向民间征收“宅税”。而“宅税”的征收标准主要是经济能力,富庶地区多征,贫困地区少征或不征。
图源网络
元代跟宋代的做法差不多,而且对对房屋地基大小、新旧程度等制定了统一的征收章程。明清两代,房产税并不是固定征税,一般是国库空虚的时候才会临时征收间架税或屋税,直到乾隆时期,这种做法完全废止。
从古代房产税收的角度来看,对朝廷而言,古代的房产事业是朝廷税收的一个重要来源,这也就在侧边表明古代是并不限制房产事业的发展的。而且从最开始的无差别收房屋税,到后来逐渐根据贫富差距推行不同的房屋税收标准,这也表明了在历史发展中,古代朝廷在房屋税收方面的逐渐完善。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感谢每一位辛勤著写的作者,感谢每一位的分享。
- 有价值
- 一般般
- 没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