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谱网 头条 历史文化

解析:中国古历史上那些少数民族王朝的世婚制度

2019-10-23
出处:族谱网
作者:阿族小谱
浏览:412
转发:0
评论:0
解析:中国古历史上那些少数民族王朝的世婚制度,导读:史学大师陈寅恪在《记唐代之李武韦杨婚姻集团》中指出,李唐皇室以关陇集团

  导读:史学大师陈寅恪在《记唐代之李武韦杨婚姻集团》中指出,李唐皇室以关陇集团起家,在婚姻上的择偶对象,最初自然多眷顾关陇集团;武则天入宫为一大转折点,标志着山东集团成为李唐皇室的联姻对象,从而构成了所谓李武韦杨婚姻集团,适应了大唐帝国的统治情势。这一婚姻集团居于最高统治核心层的百余年间,也正是唐代文治武功的极盛期。安史之乱后,这一集团势力衰竭,随之而来的,则是李唐中央政权丧失了统治全国的实际能力。

  这个著名的史学案例,其实际意义远远超出唐代政治史研究的视阈,在中国历代王朝中,类似李武韦杨那样“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式的婚姻集团,几乎每个朝代都是存在的,只是在具体表现方式上有所不同而已。在君主制下,任何皇室集团都试图通过婚姻的纽带笼络或倚重一个或几个可靠有力的势力集团,使一姓的家国有一个更广泛坚实的政治联盟基础。

  如果说,历史上中原王朝往往以陈寅恪揭示的李武韦杨式婚姻集团缔结政治联盟,那么,以少数民族而入主中原的封建王朝,其皇室往往通过世婚制的形式,构成一个持续稳定的婚姻集团。他们立后册妃不必外求,只在后族中遴选。这种世婚形式的后妃制度的产生,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从人类婚姻形态进化角度而言,世婚制显然有着族外婚制的遗蜕,即这一族的男子的配偶必从对方一族的女子中产生。显而易见,这种世婚制与这些少数民族王朝往往是不久前才从野蛮时代跨入文明门槛是密切相关的。从政治统治角度来看,进入中原的少数族皇室,一方面迫切需要加强与自己利益相关、休戚与共的部族的政治联盟,来扩大并巩固其王朝的统治基础;另一方面则为了维护皇室血缘上的纯洁性,不让王朝继承者在血统上介入被统治民族的成分。

  世婚制属于交换婚方式,西周时期的姬、姜两姓就世为婚姻,周天子的妃子必定是齐国的女儿,已然定下了这种婚制。但秦汉以后的汉族王朝,乃至十六国、北朝诸少数族王朝,实行严格世婚制的却并不多见。唯辽、金、元、清四代保存下来帝王后妃世婚制的记载较为丰富。其中,辽代的世婚制最为典型,金、元则次之,满清仅在入关以前有较浓重的世婚倾向,但并未确立为严格的制度。

  以契丹族建国的辽朝,因旧俗称皇后为“可敦”,契丹语是“忒里蹇”,尊称作“耨斡麽”。在辽太祖耶律阿保机建国过程中,其妻淳钦皇后述律平出身大族,是一个既能帷幄运筹,又能鞍马征战的不可或缺的人物。她的儿子辽太宗说:“太后族大,像古柏之根不可移易。”阿保机必须倚重后族,立国之初就规定:王族只与后族通婚,其他诸部不获特许,不得与二族联姻。阿保机仰慕汉高祖刘邦,便以刘姓推尊耶律氏,又以后族比拟汉相国萧何,便赐后族为萧姓。契丹族的萧姓包括乙室氏和拔里氏,也许就是述律后的父族与母亲的前夫之族二帐所构成。于是,有辽一代,后族多出自萧姓,并世代任宰相之选;而契丹公主也多嫁与萧姓,构成一个封闭的婚姻集团。这样,就把帝后婚姻与君臣政治捆绑在一起。

  当然,辽朝只有皇后必须册选萧姓,至于妃嫔,出于异族异姓者偶也有之。例如,辽世宗甄妃就是五代后唐的宫人,是世宗即位前随父亲太宗南征时将其俘获的。这年她已四十一岁,也许姿色依旧而颇受宠遇,世宗即位后,还一度立为皇后。甄氏册立为后,《辽史》与《契丹国志》的《后妃传》都有记载。但《辽史·后妃传》又说天禄末世宗册立述律后之弟萧阿古只之女为后,《辽史·世宗纪》系此事于天禄四年(950)。萧氏与甄氏同死于察割内乱,一后健在而更立一后,其中必有原委,可惜《辽史》未载其详。而《辽史·后妃传》传首列甄氏名位只是妃,或是在萧氏册立后被废。至于甄氏册后不见于本纪著录,大概也是此举有违旧制的缘故。由此可见,这个特例最后还是服从了以萧氏为后的通则。

  金代规定完颜皇室不与庶族通婚,但其世婚制的后族范围却较辽朝广泛,不过仍有具体的部族限定。《金史·后妃传》指出:“国朝故事,皆徒单、唐括、蒲察、拏懒、仆散、纥石烈、乌林答、乌古论诸部之家,世为婚姻,娶后尚主。”据《金史·徒单铭传》说,与近代皇室完颜氏通婚的还有裴满氏。这些姓氏都是女真贵族,“天子娶后必于是,公主下嫁必于是”。金代皇室世婚的姓氏较辽代为多,而在死后追尊为皇后与在世册立为元妃的名单中,也偶有汉人或他姓。金章宗有宠妃李师儿,出身于监户。金代凡战争中掳获或有罪籍没的妇女,经过挑选送入宫监,罚作奴婢。李师儿就是宫监中的婢女,这是人最不齿的身份。但她聪慧伶俐,善解人意,又识字擅书,能诗善文,最受金章宗宠爱。章宗元配已在即位前去世,中宫虚位多年。章宗有意让李师儿做中宫皇后,无奈大臣坚决反对,台谏进谏不已,章宗也爱莫能助,只得将她进封为元妃,名位仅次于皇后。这也说明,金代帝王正式册后,只能在规定世婚的女真贵族中挑选。章宗时期,汉化加速,他命诸王选求民家女子,广生继嗣。于是,尚未即位的宣宗纳汉族王氏姊妹为妃,即位后,将妹妹立为皇后,赐姓温敦氏,也算是他对世婚制的一种变通吧!

  成吉思汗起兵统一诸部,建立大蒙古国时,倚重了弘吉剌部族,不久就立其女孛儿台旭真。据说,当时他与这一族帐立下共取天下的盟誓时曾经约言:“弘吉剌氏,生女,世以为后;生男,世尚公主。”因此蒙元诸后多出于弘吉剌氏。蒙元实行多后制,皇后固然也有其他姓氏的,但按制度,正后必定是弘吉剌氏。不过,这一世婚制原则在执行中似乎不如辽、金那么严格,例如窝阔台汗的皇后即乃马真氏,而元英宗皇后则是亦启烈氏。

  满清入关前,爱新觉罗皇室基本上实行满蒙联姻的方式。这是因为两族在地理位置上毗邻交错,在民族习俗上大体相似,上也基本接近。然而,蒙古部族众多,有的部族在利害休戚上与爱新觉罗氏时有矛盾冲突,乃至于干戈相向。故而满蒙联姻中,有些蒙古部族是其较稳定的通婚对象,例如科尔沁部的博尔济吉特氏,清初后妃不少都出身这一姓氏。据《清史稿·后妃传》,清太祖有一妃,清太宗有二后四妃,清世祖有二后二妃,都是来自博尔济吉特氏。而清初下嫁的六十一位公主中,嫁给博尔济吉特氏的就有三十一位之多。由此可见,在入关以前以及清初,满清爱新觉罗皇室与蒙古博尔济吉特氏结成了相当稳固的婚姻集团。这种满蒙联姻虽然尚不足以称为严格的世婚制,但仍有着类似的倾向。清朝入关后,这种政治联姻逐渐淡化,清圣祖其后诸帝的后妃群中,博尔济吉特氏便明显不占优势,这与清室统一全国后立后选妃的对象扩大到整个满、蒙、汉八旗女子大有关系。

  无论是李武韦杨婚姻集团,还是辽金元清的世婚方式,说到底,就是一种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式的政治联姻。对于君主国家来说,这种联姻,或许有时能起到巩固政权的积极作用,有时则会带来削弱统治的消极因素,可以说是利害兼有,祸福并存的。而对于卷入这种政治联姻的后妃来说,只不过是一根加强联盟的筹码,一枚任人摆布的棋子,她们的遭遇与拖入其他方式政治联姻的后妃命运,在本质上是毫无二致的。君主政体下后妃制所固有的不人道与非人性,对所有后妃来说,都是无计回避的。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感谢每一位辛勤著写的作者,感谢每一位的分享。

——— 没有了 ———
编辑:阿族小谱

相关资料

展开
发表评论
写好了,提交
{{item.label}}
{{commentTotal}}条评论
{{item.userName}}
发布时间:{{item.time}}
{{item.content}}
回复
举报
点击加载更多
打赏作者
“感谢您的打赏,我会更努力的创作”
— 请选择您要打赏的金额 —
{{item.label}}
{{item.label}}
打赏成功!
“感谢您的打赏,我会更努力的创作”
返回

更多文章

更多精彩文章
打赏
私信

推荐阅读

· 探索中国古代的离婚制度
百科知识在我国古代婚姻结构还不严密时,离婚相当自由,所谓“夫妇之道,有义则合,无义则去”。自周朝开始,夫权制婚姻家庭制度建立起来。在西周至春秋战国时期,夫权制家庭的基础并不稳固,如《周易》记载妻子离家出走。秦始皇巡游时发现男子招赘、寄宿女家和死了丈夫的妻子抛弃孩子改嫁的现象,于是才刻石颁令天下维护家庭稳定。到了唐宋时期,夫权意识不断强化,在相关法律中,女子地位低落,而且妻妾不能擅去其夫,不过在夫逃亡时,可向官府申诉离婚。古代贵族的离婚,有一定的仪式,《礼记》中记载,不但有夫出妻的仪式,也有妻出夫的仪式,出跟被出的双方都以谦辞自责。从史料中保存的唐人“放妻书”(离婚证书)看来,当时男女的地位似乎相当平等。“放妻书”内容大体分成三段。第一段重述夫妻缘分,经累劫共修得来,本应如水如鱼,同欢终日。接着第二段描写目前的状态,由于两人个性不合,经常冲突,大小不安,六亲相怨,实在无法继续下去了。第三段写...
· 历史解析——宋朝的婚姻制度
?在宋代,两项仪式由于其社会和开支方面的重大影响,在一个家庭中具有十分突出的地位,即婚礼和丧礼。除此以外,女孩适龄订婚的笄礼、四季的释奠礼、祭祖礼以及年轻男子年满15岁时的冠礼(在这个礼仪中他们穿上长袍并取字)等,在贯穿其一生的诸多礼仪中具有很重要的地位。冠礼是仿效古礼重新恢复的,而婚丧礼并不仅仅是繁文缛节,更是宋代传统生活的一部分。婚丧礼的意义已经超越了个体家庭,它们对中国文化的阐释极其重要,通过这一阐释,人们得以对中国文化产生认同,继而得以沟通古今。?中国家庭是由家长主导的,这意味着父亲或祖父对家庭具有法律赋予的统治权威。三代同堂的家庭中,祖父对整个家庭及其成员(包括其妻妾、儿子和儿媳、孙子和未出嫁的女儿,以及辈分较低的亲属和仆人)负有法定责任。他对家中一切重要事务,特别是祭祖,具有绝对的权威,而祭祖被认为对于家族的延续、巩固和繁荣具有重要作用。士大夫家庭的家长在宗祠主持祭祀,宗祠是家...
· 中国古代的离婚制度:原来离婚可以这样子
中国古代的婚姻的意义是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可见宗族的延续及保障对祖先的祭祀是婚姻的重要目的。古代离婚旨在绝二姓之好,即重在两个家庭的决裂而非夫妇感情的破裂。中国古代法律上不用离婚这个词,取而代之的是绝婚、离弃、休妻、出妻等用语。中国古代的主要离婚形式包括:(一)七出我国古代的理和法为男子休妻规定了七种理由,这就是所谓的七出。具体包括: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恶疾、多言、窃盗(中国古代的妇女没有家庭财产的处理权,因此只要擅自动用了家庭财产就是盗窃。)法律规定的七出是丈夫无须经官府同意即可休妻的法定理由。同时为了维护封建道德,古代婚姻制度又规定了三种丈夫不得休妻的法定事由,客观上维护了女性权利,即所谓的三不去:有所取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即:妻子无娘家可归、无所依附的不能休;和丈夫一起为公婆服过三年丧的,不能休;结婚时夫家贫贱,曾与丈夫同甘共苦,后来富贵了不能休。但...
· 中国古代的离婚制度:原来离婚可以这样子
古代贵族的离婚,有一定的仪式,《礼记》中记载,不但有夫出妻的仪式,也有妻出夫的仪式,出跟被出的双方都以谦辞自责。从史料中保存的唐人“放妻书”(离婚证书)看来,当时男女的地位似乎相当平等。“放妻书”内容大体分成三段。网络配图第一段重述夫妻缘分,经累劫共修得来,本应如水如鱼,同欢终日。接着第二段描写目前的状态,由于两人个性不合,经常冲突,大小不安,六亲相怨,实在无法继续下去了。第三段写离婚的祝福,既然无法同处,不如“一别两宽,各生欢喜”,同时祝福离婚后男女各有前程。在离婚书末尾,有的注明给女方赡养费。而离婚证书都要会聚两家父母、亲戚共同作证。从唐人出具的“放妻书”来看,类似于我们今天所说的“协议离婚”,尽量好聚好散。网络配图我国古代虽然是男权社会,妇女需要“三从四德”,但男子是不可以任意休妻的,因为夫妻的离异同受家族观念的支配,也为法律所限定,还受到情与理的约束。据《白居易集》记载,妻子给在田...
· 世卿世禄制:中国古代王朝三大选官用人制度之一
中国古代封建王朝有三大选官用人制度分别是汉代以前的世卿世禄制、汉及魏晋南北朝的察举制,以及隋到清王朝的科举制。这三大制度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因各自利益代表的不同而发生了改变,并均对自己所在地时期产生了重要影响。其中位列第一的世卿世禄制后世有较大的争议,焦点在于是否从西周或者更早就存在世卿世禄制,在这个方面共分为两派人。一派人认为西周是存在世卿世禄制的,因为后世发掘的几个墓葬可以对其证明,例如1974年在陕西扶风县强家村出土的师鼎等器,它们的主人一家四代父死子继,世袭“师”官职。1976年陕西扶风县白家庄出土的微史家族铜器群,这一家族的六代人从西周初年开始,一直是父死子继,世袭“作册”史官之职。他们还拿出了《尚书·商书·盘庚篇》中说的“图任旧人”和《诗经·大雅·文王篇》中说的“凡周之士,不(丕)显亦世“等古文来佐证自己观点。另外的一派则认为世卿世禄制是春秋中晚期才有的,这个从三家分晋和田氏代齐的...

关于我们

关注族谱网 微信公众号,每日及时查看相关推荐,订阅互动等。

APP下载

下载族谱APP 微信公众号,每日及时查看
扫一扫添加客服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