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谱网 头条 历史文化

明朝的郭桓案是怎么回事?

2019-10-23
出处:族谱网
作者:阿族小谱
浏览:1287
转发:0
评论:0
明朝的郭桓案是怎么回事?,郭桓案,是明初四大案之一,发生在明朝洪武十八年(1385年),属于官吏贪污案

  郭桓案,是明初四大案之一,发生在明朝洪武十八年(1385年),属于官吏贪污案件。户部侍郎郭桓等人,通同各直省的官吏作弊,盗卖官粮。后被揭发,以其涉案金额巨大,对经济领域影响深远而为世人瞩目。对此,明太祖将六部左右侍郎以下皆处死,各省官吏死于狱中达数万人以上。为了追赃,牵连到全国各地的小富百姓,遭到抄家破产的不记其数。由于牵扯面过广,全国百姓对此案非常不满意,明太祖为了平息民怨将审刑官吴庸等人处死。

  背景

  元朝末年的官僚机构极为腐朽,官吏成性,以至于明太祖在建国后就十分注意政风。他一方面提倡廉洁,要求各级官吏遵纪守法,廉政爱民。另一方面对于官吏犯法特下重典,以吓阻官吏贪污腐败 。如果有官员触犯贪污罪,则施以剥皮之刑。郭桓案爆发前,空印案、胡惟庸案先后发生,明太祖为了解决官员贪污,逐渐采取法外施刑的方式,而且也越来越重,并且设立锦衣卫以加强监控官员。他曾经感叹说:“朕才疏德薄,控御之道竭矣!”。

  经过

  洪武十八年(1385年)明太祖怀疑担任北平承宣布政使司的李彧与提刑按察使司赵全德偕同户部侍郎郭桓等人共同舞弊,下令调查。同年三月,御史余敏、丁廷举告发郭桓利用职权,勾结李彧、赵全德、胡益、王道亨等贪污,其事项有:

  私吞太平、镇江等府的赋税,降低朝廷岁收。

  私吞淅西的秋粮,浙西秋粮本应该上缴四百五十万石,郭桓只上缴两百多万石。

  征收赋税时,巧立名目,征收多种水脚钱、口食钱、库子钱、神佛钱等的赋税,中饱私囊。

  郭桓等人总共贪污两千石百多万石粮食。为此,明太祖决心趁机扫荡全国贪污官员。

  明太祖令审刑司吴庸拷讯,此案牵连全国的十二个布政司,牵涉礼部尚书赵瑁、刑部尚书王惠迪、兵部侍郎王志、工部侍郎麦至德等。总计一共损失精粮两千四百万担,“自六部左、右侍郎以下,赃七百万,词连直、省诸官吏,系死者数万人”,为了追赃粮,演变成全国骚动,民间富人莫不因此破产,史称“郭桓案”。最后,明太祖为了平息民怨,将审刑司吴庸杀了,并称折算赃粮实有两千石百多万石,“恐民不信,但略写七百万耳”。

  结论

  《明史·刑法二》记载郭桓案的起因时,曰:郭桓者,户部侍郎也。帝疑北平二司官吏李彧、赵全德等与桓为奸利,自六部左右侍郎下皆死,赃七百万,词连直省诸官吏,系死者数万人。明太祖在《大诰》感叹说:“古往今来,贪赃枉法大有人在,但是搞得这么过分的,实在是不多!”郭桓案与之前的空印案坐死数万人,这是明太祖过度重典肃贪的表现,让明朝官员警戒恐惧,时人谓:“郡县之官虽居穷山绝塞之地,去京师万余里外,皆悚心震胆,如神明临其庭,不敢少肆[8]。”郭桓案因打击面过宽,使不少官员蒙受不白之冤,从而使肃政目标大打折扣。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感谢每一位辛勤著写的作者,感谢每一位的分享。

——— 没有了 ———
编辑:阿族小谱
发表评论
写好了,提交
{{item.label}}
{{commentTotal}}条评论
{{item.userName}}
发布时间:{{item.time}}
{{item.content}}
回复
举报
点击加载更多
打赏作者
“感谢您的打赏,我会更努力的创作”
— 请选择您要打赏的金额 —
{{item.label}}
{{item.label}}
打赏成功!
“感谢您的打赏,我会更努力的创作”
返回

更多文章

更多精彩文章
打赏
私信

推荐阅读

· 郭桓案
背景元朝末年的官僚机构极为腐朽,官吏贪腐成性,以至于明太祖在建国后就十分注意政风。他一方面提倡廉洁,要求各级官吏遵纪守法,廉政爱民。另一方面对于官吏犯法特下重典,以吓阻官吏贪污腐败。如果有官员触犯贪污罪,则施以剥皮之刑。郭桓案爆发前,空印案、胡惟庸案先后发生,明太祖为了解决官员贪污,逐渐采取法外施刑的方式,而且也越来越重,并且设立锦衣卫以加强监控官员。他曾经感叹说:“朕才疏德薄,控御之道竭矣!”。经过洪武十八年(1385年)明太祖怀疑担任北平承宣布政使司的李彧与提刑按察使司赵全德偕同户部侍郎郭桓等人共同舞弊,下令调查。同年三月,御史余敏、丁廷举告发郭桓利用职权,勾结李彧、赵全德、胡益、王道亨等贪污,其事项有:私吞太平、镇江等府的赋税,降低朝廷岁收。私吞淅西的秋粮,浙西秋粮本应该上缴四百五十万石,郭桓只上缴两百多万石。征收赋税时,巧立名目,征收多种水脚钱、口食钱、库子钱、神佛钱等的赋税,中饱
· 洪武大帝——空印案郭桓案
这是一个冤案,然而其影响之广,范围之大,实在罕见。我们先说一下这个案件发生的时间,根据《刑法志》记载,此案发生在洪武十五年,但根据此案当事人的记载,真实发案时间是在洪武九年(1376),目前这一问题尚未得到确认,本文采用洪武九年的说法。案件的缘由是这样的:明朝规定,各地每年都要派人到户部报告地方财政账目,而地方账目必须跟户部审核后完全相符,这一年的地方财政计划才能完成。如果对不上,即使只是一个数字,账目就必须重新填造,更让人为难的是所有重修账册必须要盖上原衙门的印章才算有效。这个规定在现在看来似乎不难执行,但在当时可就难了。要知道,当时没有高速公路,也没有铁路,各府各县必须派使者带着账册去京城。这些使者的首要条件是身体好,因为这一路上是很辛苦的,没有汽车火车让你坐,你得骑马、坐船、再骑马,某些时候你可能还要搞些登山运动。比如你是广西某地的官员,要想到京城,最快也得一两个月。就算你年初一就出...
· 明朝的郭桓案是怎么回事?朱元璋为平众怒找替罪羊!
明朝的郭桓案是怎么回事?朱元璋为平众怒找替罪羊!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介绍,接着往下看吧~中国历史上明朝的开国皇帝堪称一代传奇,从草根平民到皇帝,可以说他最能感受百姓的疾苦,也最讨厌贪污,而这从明朝洪武四大案之一:郭桓案中也可以看出,为此他杀了八九万人。那这是怎么回事呢?事情发生在洪武十八年(1385年)三月,御史余敏、丁廷举上书皇帝,说户部侍郎郭桓利用职权,与其他一些地方官员盗窃国家粮库、私吞国家赋税,存在着十分严重贪污行为。朱元璋闻讯,立即让审刑司官员吴庸调查此案。经过一番调查后,吴庸将调查结果上报皇帝,朱元璋看后不禁大惊失色。这场案件史称“郭桓案”,是明朝洪武四大案之一,也是明朝历史上堪称第一的贪污大案!总体而言“郭桓案”有两大特点:其一,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其二,涉案官员极其广泛。我们先说说数额,按照明朝官方对外公布的数字是,“坐盗官粮七百万石”,但朱元璋在《大诰》中明确说道:“共...
· 什么是空印案?明朝时候的空印案是怎么回事?
明初,朱元璋为整顿吏治和经济秩序,大兴狱讼,经济领域:洪武十五年的的“空印案”和洪武十八年的“郭桓案”,政治领域:洪武十三年的“胡惟庸案”和二十六年的蓝玉案。明朝时候的“空印案”是怎么回事?空印案是发生在洪武十五年(1382年),因空白盖印公务文书而引发的案件。此案在当时受到朱元璋相当程度的重视,并因此诛杀数百名相关官员。实为一个冤案,然而其影响之广,范围之大,实属罕见。明朝时每年各个布政使司下属府州县都需派出审计官吏前往京师户部,核对其所在衙门缴纳中央官府的钱粮、军需事宜。所有账目必须和户部审核後完全相符方能结算。若其中有任何一项不符就必须驳回重新造册,且须再盖上原地方机关大印才算完成。因当时交通并不发达,往来路途遥远,如果需要发回重造势必耽误相当多的时间,所以前往户部审核的官员都备有事先盖过印信的空白书册以备使用。这原本是从元朝既有的习惯性做法(“元时,官府府于文有先署印,而後书者,谓...
· 郭桓
注释^《明史》

关于我们

关注族谱网 微信公众号,每日及时查看相关推荐,订阅互动等。

APP下载

下载族谱APP 微信公众号,每日及时查看
扫一扫添加客服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