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灵帝之下荒唐的卖官时代:三公的官职也拿来卖
卖官鬻爵,在中国可谓历史悠久,最早能追溯到秦代。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四年(公元前218年),“蝗虫从东方来,蔽天,天下疫;百姓纳粟千石,拜爵一级”。这意味着,百姓每缴纳千石粮食,可以授予一级爵位,朝廷借卖爵赈灾。汉武帝时期,由于对外连年征战导致国库空虚,朝廷决定缴纳钱粮者可以获得官爵或赎罪。秦汉以后,如若出现财政危机,一些王朝也会通过卖官鬻爵创收。到清代中晚期,官职买卖渐趋正规化常态化,捐钱买官已成为进入仕途的一大门径;不过,捐官的级别不得超过四品道台。
综观历史,最热衷于卖官鬻爵的皇帝莫过于汉灵帝。光和元年(178年),在位10年的汉灵帝依然年轻,正处于人生的黄金时段,如能励精图治,或许有所作为。但这一年,这个年轻的皇帝却将注意力投向卖官,一门心思搞创收。《资治通鉴汉纪四十九》记载:“是岁,初开西邸卖官,入钱各有差:二千石二千万;四百石四百万;其以德次应选者半之,或三分之一;于西园立库以贮之。或诣阙上书占令长,随县好丑,丰约有贾。富者则先入钱,贫者到官然后倍输。又私令左右卖公卿,公千万,卿五百万。”由此可见,汉灵帝一开始就出手不凡,所出售的官职级别之高、涉及范围之广,绝对是空前绝后的。
在汉代,三公九卿是中央政府常设官职,简称公卿。“三公”分别为司徒、司空、司马,司徒协助皇帝处理国家政务,司空下达皇帝诏书、掌管群臣奏章、兼理监察事务,司马管理国家军事。“三公”乃掌管国家军政大权的要员,如此级别的官职竟然拿出来买卖,恐怕只有汉灵帝做得出来。
汉灵帝明码标价,“二千石”(郡守级官职)售价二千万钱,“四百石”(县级官职)售价四百万钱。依此类推,“三公”的售价至少一个亿。可是,汉灵帝即位以来,政治腐败,社会混乱,经济衰落,财富缩水,即便是富豪,其购买力也相当有限。如果严格按照标价卖官,势必出现“有价无市”的局面。好在灵帝颇为机灵,自己制定政策自己灵活掌握,私下跟身边人交代,只要有人付出五百万或一千万,就可以获得公卿职位。
当时,专权的宦官巧取豪夺,占有巨额财富,所以“三公”官位大都被他们买得。曹嵩(曹操之父)系宦官曹腾养子,就是靠花钱买得“三公”要职。名士崔烈以五百万钱获得司徒职位,汉灵帝亲自出席他的就职仪式,看到崔烈踌躇满志的样子,他顿时感觉这笔买卖不划算,回头对身边的近臣说:“我后悔欠考虑,这职位其实可卖一千万钱。”灵帝乳母程夫人在一旁回应说:“崔公可是冀州名士,起初他岂肯买官的,幸亏我做他思想工作,他才同意出钱的!”崔烈虽然花钱升居高位,而他的声誉却急剧下降,士大夫嘲讽他身上散发铜臭味。
汉灵帝何以如此热衷于卖官创收?《资治通鉴》给出的答案是:“初,帝为侯时常苦贫,及即位,每叹桓帝不能作家居,曾无私钱,故卖官聚钱以为私藏。”这表明,他虽贵为东汉宗室王侯,由于父亲早逝,少儿时代生活相对贫苦,幼小心灵种下“厌贫”或“好货”情结。尤其是当上皇帝后,发现前任皇帝竟然没有私钱以满足自身爱好的木工制作,不由得萌生积聚私钱的意愿。想来想去,觉得卖官不失为脱贫致富的捷径,于是就大张旗鼓地敞开卖官的大门。
不消说,汉灵帝卖官无疑产生诸多负面效应。首先是导致官员素质下降。官职凭钱获得,即“唯财是举”,而不是“唯才是举”;提“钱”进步的官员,是否有才姑且不论,至少绝非德才兼备,因为能用巨款买官的大都是贪官或富豪,贪官可能有才却肯定无德,富豪虽有经济头脑却未必擅长政务。其次是导致行政效能低下。官员花钱任职后,往往会考虑“投入产出”,力争把买官的钱尽快捞回来,因此便疏于治理。乱作为或不作为。再次是导致民众负担加重,官员不直接创造财富,他们要弥补买官的支出并获得更多收益,势必想方设法盘剥百姓,“羊毛出在羊身上”,最终都要老百姓埋单,因此搞得民不聊生,甚至官逼民反,激化社会矛盾。
上述负面效应,所带来的后果极其严重。中平元年(184年),黄巾起义爆发,八州连锁反应。起义虽然被了,而东汉王朝从此陷入分崩离析、军阀混战、生灵涂炭的局面。表面看,东汉王朝最终亡于汉献帝,归根到底,祸根则是由其父汉灵帝所埋下。前期“党锢之祸”、中后期卖官敛财,就是汉灵帝亲手埋下的两大祸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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