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最初对火的认识:烧烤的肉类比生吃来的好吃
按照今天的科学分类,上古之末的那个时候,就是原始社会的初期,人类除了有自己的身体之外,其他什么都没有,没有米,没有菜,没有房子也没有衣服,甚至,连火都没有。有的,就是和野兽干仗,要么被野兽吃掉,要么吃掉野兽……不然,就会挨饿,甚至饿死。
为了生存,最初的人类,唯一的办法就是:以狩猎为生。
生吞活剥茹毛饮血。
为了活下来,他们必须克服各种各样的困难,与天斗,与地斗,与大大小小凶猛残忍的野兽搏斗。在极其恶劣艰险的环境中,人类逐渐认识了自然,也逐渐掌握生存的本领和生产的技巧。在一个无法用时间计算的漫长过程里,人类逐渐发现,比如石头,比如木头棒子,它们原来都可以成为工具,这些工具除了可以用来和野兽干仗之外,还可以有其他的用途,于是就有所发明,开始创造。
那个时候,人类干掉一头野猪或野牛野羊一类的动物之后,唯一的办法,犹如野狼一般用牙齿撕咬。
没办法,那个时候没有熟食,要活下去,唯有生吃。
道理非常简单,人们还不知道如何使用火。
火,应该早就有了的。盘古大帝开天地之后,雷鸣电闪,就有火,当然,火山爆发,更有火。但那个时候的人类,与今天的动物也没有多大的区别,他们怕火,而且怕得要命。因为,无论雷电击出的森林火灾,还是火山喷出的熊熊熔岩,对上古时代的原始人类来说,都是灾难。
他们唯恐跑得不快。
火,在当时人类的印象中,就是一怪物。
看见火,就看见怪物……开跑吧,不然那熊熊燃烧的大火,会将人类烧成焦糊糊状,恶心不说,还痛彻肺腑,也肯定不好玩。
每一次大火过后,都有众多的野兽被烧得焦糊糊滴……这样一来,既免除人类和野兽干仗的辛苦,也减少了与野兽干仗的危险,更重要的是,这被烧得焦糊糊的野兽肉肉,竟然更加喷香甜嫩。
原来这被烧焦的东西……比生吃更香。
原来,“火”这个东西很有用。
逐渐,人类学会烧烤野味。
逐渐,人类试着保留火种。
在当时连房子都没有的情况下,要保留火种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弄不好便熊熊燃烧,烧得尸横遍野。或者,一个不留神,来阵雨刮片风,那个让整个族人千辛万苦细心侍弄而保留下来的叫做“火”的东西,就会飘忽不见,而且,千呼万唤……打死不出来。
那个时候,几乎每一个氏族的领导都在祈祷:神啊,赐我族人“火”吧!
在这个长期的过程中,涌现了一个叫“燧人”的同志,他用两块燧石撞击,竟然就撞出了火花,进而居然将火花引燃!
伟大的发明。
爱动脑筋的同志,每一个时期都有,燧人同志就很爱动脑筋。不久,他居然发现如果用一根坚硬而尖锐的木棒,在另一根木头上使劲钻,也可以钻出火星!
我的天,火来也!
这就是著名的“燧人氏钻木取火”的传说。
从此,原始社会的同志们,便不再为保留火种而忧患……有熟食进肚矣。
这火源,除了让食物更香之外,还能使人的身体更健康。
因为高温可以杀菌,更可以消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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