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另类现象:质问他人受贿的 未必是清官
原文:
录参(官名,掌管文书)骂曰:“汝得贿,欲出之乎?”若水(人名,姓钱)笑曰:“父子皆坐重辟,岂不容某熟查?”
出处:
明?郑瑄《昨非庵日纂》
背后的故事:
在我们的教科书或教育片里,都是清官义正言辞地质问贪赃枉法的官僚,大声疾呼道:“天子脚下,朗朗乾坤,你竟敢以身试法,拖出去,斩了。”话说现实中真是这样吗?虽说邪不压正,但这还真不好说。我读过一个故事,与这一情况恰恰相反。
这个故事的两个主角一个叫钱若水,另一个任职录事参军,姓名不详。事情是这样的。钱若水曾在同州当推官。推官就是知州、知府下面的属官,级别很小,主管州一级案件的复核工作。录事参军简称录参,也是小官,掌管文书,有点儿类似现在的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或县委书记秘书。
这天,有个大户人家的奴婢了。奴婢的父母到州府报案。同州知州不管事,将案件的审查交给了录参去办。参录以前曾和大户人家有过节,便借此机会实施打击报复。
他根本没有去调查核实,就把富户父子抓起来,严刑拷打,然后在办公室写了一份详细的材料,诬陷富户父子谋杀婢女,建议将该父子斩首。材料报给上司,上司看都没有看就批示同意。但毕竟涉及三条人命,上司还是派了个审核小组前来核查案件。钱若水便是该审核小组里的成员。小组其他人都没有异议,噼噼啪啪签了字。唯独钱若水迟疑不定,不肯签字。录参见他迟疑,责怪说:“汝得贿,欲出之乎?”意识是难道你收了富户的贿赂,想替罪犯开脱?明明是他自己徇私枉法,他却反过来质问人家收了贿赂,这真是天大的讽刺。但官场上的很多事情就是如此。
幸好钱若水机智,他笑着回答:“父子皆坐重辟,岂不容某熟查?”父子都被判重罪,难道就不容许我查证一下?
钱若水秘密开展了调查,发现其中果然有猫腻。那个婢女根本就没有被杀,钱若水派人找到了她。钱若水将案件实情报告给知州。知州见婢女根本没有被谋杀,立即将富户父子无罪释放。父子两对知州感恩戴德,视其为再生父母,知州二话不说“笑纳”了。知州找来钱若水,夸他办案如神,要将他为人洗冤的功劳上报上级。但他丝毫没提录参徇私枉法。钱若水非常机智,他明白录参是知州的亲信,如果上报了那上级必然追问主办人的责任。知州当然不会有事,参录可就要受罚了。录参受罚,钱若水在同州的日子必定不好过。所以他拒绝上报邀功。也拒不接待富户父子上门道谢。
这件事发生在北宋太宗年间。从这件小事就可以看出当时的官场生态。知州尸位素餐,在其位不谋其政,放纵亲信胡作非为。下级官吏徇私枉法、草菅人命。复核的官员与知州、录参沆瀣一气,毫无作为。在这样的官场生态下,有多人能像钱若水一样尽职尽责?假如我们能穿越到宋代,又有多少人选择像钱若水一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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