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朝的基层官员们是如何对待“民意”的?
在不少古装影视剧中,我们常见到老百姓向皇帝上万民伞、万民折之类的镜头。诠释的就是民意,流行的说法叫群众满意度。影视剧固然是在戏说,真实的历史里,平头百姓想见到皇帝老儿,可能性极小,但集体上访求见地方长官,却也常见于史册。民意之概念形成已久,自汉魏后的历朝历代在考核官员政绩时,多“询诸民言”,即征询百姓的意见。逮之南宋,基层官员的升迁与民意挂钩,几成地方官场常态。老百姓认为你是好官,你就是好官,你就有可能在以后的仕途中顺风顺水,这是正面民意的力量;反之,负面民意一出,你的政治生命就基本结束了。
南宋朝廷了解民意的办法有两种。一是自上而下,即委派巡抚使或者台谏官员直接去地方,通过“吏民条言”和“吏民言”,考核测评地方官员施政和执法情况。比如,大词家辛弃疾就曾做过江西安抚使,纠察过地方荒政,根据群众举报,向朱熹讨还被扣的数船粮食。二是自下而上,即允许甚至鼓励老百姓直接向上一级政府反映、批评、揭发、举报所在州县长官的政绩好坏与否,以民意为根据,决定地方官员的任免,名曰:“举留”。宋孝宗曾进一步解释“举留”的好处:“民意宣,心顺,吏治清,风化行”。说明这个皇帝还是愿意听取老百姓的意见的。当民意成为权重,成为基层官场的指挥棒,在基层官员的心目中,民意的价值随即微妙起来。
为民好官,自得民意。
比如陆游在绍兴二十八年做福建宁德县邑薄,“有善政,百姓爱戴”。时有上司嫉妒陆游,罗列游之“罪名”上报,意图诬陷。待浙东南路监司来宁德察访巡视时,数千群众拦马质问:陆主簿何罪之有?该监司倒也是明理之人,回到衙门就对诬陷之人大发脾气,直呼“荒谬”!陆游在宁德一呆就是五年,宋孝宗继位后,因陆游得“民意举”,专门发诏表扬,赐其进士出身。又如高宗时期,杜颖以弋阳县丞代理永丰县令,严禁吏役借课税扰民,取消违期交税者的做法,而是与百姓约定,允许他们自行缴纳,并且体谅百姓的困难,一再宽限日期,于是百姓非常感动,“争先恐后”地去缴纳课税,最终得以完成指标。等到他代理期满将要离开的时候,老百姓们都纷纷向州领导表示感谢,感谢他派来了这么好的县令。州领导郑汝谐因此给了他一个很好的考评,为他未来的仕途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民意,意图脱罪。
正面性的民意如此“给力”,往往能给当事官员换取名利双收的实惠,所以官秀民意、利用民意的故事也不绝于南宋历史。韩侘胄为相时,湖南永州知府陈冰等一批州县官员,有的因为犯了公务过失,有的受连坐牵累,先后被罢官。可是当地人民都说他们是好官,“具列善政以闻”,把他们施政善举一一列出来,韩侘胄于是就让他们官复原职。后经查实,陈冰等人是“犯案在先,行善政在后”,目的正是取悦于民,借民意“欲脱罪耳”。于是,有司再一次报请韩侘胄,并向老百姓解释真相后,重新将陈冰等人罢免。
摄于民意,贪官求饶。
宋光宗时,广西某县主簿周荣和县府工房书吏常红等借劳役“设计害民”,索取贿赂,当地百姓不服,纠集百余人组团去州里告状。周荣得知这一情况,害怕了,立刻快马加鞭,赶了40里路程追上大家,再三求情说:“我14岁进学,吃尽灯前窗下之苦,好不容易熬到现在这个职位,你们千万饶了我,别坏了我的前程。”由此可见地方官吏对负面民意有多害怕。
假借民意,击垮同僚。
宋高宗时,向子忞守衡州,时逢大旱,衡州米价一下子窜升到每斛一万五千钱。向子忞急忙遣人分赴各粮食丰收地区抢购粮食,以原价摊分路费出售,每升为六十钱,这批价格适中的粮食救了很多百姓。但此举严重损害原本想要趁机发一票横财的富豪乡绅的利益,于是这批人也来表达“民意”诉求,向湖南提刑衙门告状。恰好这位提刑大人曾与向子忞有旧怨,随即借此“民意”,将向子忞罢职。但假的就是假的,终究当不得真,大多数老百姓的意见才是真民意。此消息传出,“士民相与群聚”,一起拥到衙署前,敲击给老百姓鸣冤喊屈用的登闻鼓,“愿举留”向子忞。现场群情激奋,“鼓为之裂”,吓得提刑忙以巡视为名趁夜登舟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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