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最霸气的敢死队:勾践神秘军团不逊秦国虎狼师
所谓“敢死队”,指由不惜命的军人组成的突击先锋队,至于词义出处,大抵可以追溯到《三国志》:“(董)袭与凌统俱为前部,各将敢死百人”。可遗憾的是,这支敢死精锐之队,早已湮没在吕布、关羽、马超等名将巨星光环下,连一向八卦的罗贯中,似乎也懒得多提。不过,古时敢死之师,绝非在三国才有,早在之前,其实就大有存在。譬如,曾震动天下的秦国麾下,就有一支。
当然,这支战之能胜铁血之师的成立,倒和历史上一位大名鼎鼎的人物有关,此人名叫商鞅。原来,秦国因地处西边,颇不为中原主流邦国待见,将这个“西方国家”称之为蛮夷之邦。当时的秦王秦孝公,倒是一个有理想的人,胸怀着向发达“东方国家”叫板的志向。于是就有了求贤令,然后就来了商鞅。来了商鞅,就有了“商鞅变法”,提了一系列富国强兵法案。其中,关于强军的法案里,就有这么一项:军功授爵制度。什么意思?简单来讲就是只要打好仗,就可以授爵。这个爵位,可不是像幼稚园老师给个大红花那样,忽悠人的,而是实实在在的经济利益。一授爵,就有了相应等级的土地和房子。
那么,如何获得爵位呢?当然和军功相挂钩了。比如,一个士兵在战场上砍下敌人首级,不仅获得相应的军功,就连家里老爹老妈如果偷了隔壁老王家的牛什么的,犯了罪,也是可以抵消。而且,这个军功可以累积,如果老爹战死沙场,他的功劳可以记在儿子头上。也可以说,一人有军功,全家都受益。当积累到一定军功的时候,就可以置换爵位了,这有点像当今的购物卡消费积分置换。
你看,杀杀人就有大房子住,而且杀的是别家人的脑袋,何乐而不为呢?于是,秦国尚武之风盛行,本来还是“一人参军、全家光荣”,到后来成了“全家参军、全家光荣”,但逢到了打仗,大家都像打了鸡血拼了命往前冲,好像现在流行的“抢红包”一样。当然,这样一搞,周边的国家就头疼了。
此时,不禁有人要问,秦军可以这样搞,其他国家为何不效仿,复制一下“改革经验”?刚才说了,春秋战国时期,中原诸国相对秦国,一直以发达国家著称。既然是发达国家,精神文明当然得跟上,不搞秦国那套流氓做派。即便打仗,也讲究君子礼法,两军阵前也得先鞠个躬、喝口茶,问候一下你妈可好、你大姨妈可好,再寒暄一下天气,然后敲个锣,开打。 于是,就有了宋襄公的泓水礼让、晋文公的退避三舍等。
诸国风气如此,秦国航母级别的巨型“敢死队”,当然就完全没有对手了,成了当时BUG一样的存在。根据史书上记载,直到统一六国之时,秦军共杀死敌人约有一百六十万人。不过,历史上出名的“敢死队”,也绝非秦军专属,譬如,历史上相当牛气的大人物勾践,他麾下也有一支。
而我们要谈的,是吴越的首次正面交锋,当然,当时和勾践演对手戏的,还是夫差的老爹阖闾。当时的情况大概是这样的,吴王阖闾仗着自己有些家底,寻思着欺负一下自己的小邻居越国。而这越国,地处蛮夷之地,而且国力弱小,这仗未开打,胜负似乎已分。 可越国国君勾践,史书记载“长颈鸟喙”,但凡如此相貌之人,大多有狠辣阴鸷之气,自然决心要硬碰硬干上一架。于是,秘密组建了一支“敢死队”。有意思的是,这支“敢死队”含金量,比起先前提及的秦军,似乎有过之无不及:秦军杀的是别人的脑袋,越军砍的是自己人的脑袋。
对于这支“敢死队”,《史记》描述的相当精彩:“越王句践使死士挑战,三行,至吴陈,呼而自刭”。 什么意思?也就是说勾践把越国死囚排成三行,每个人脖子上挂一把剑,手拉手走向吴军阵地,高呼道:“我等触犯军令,惟有死在阵前,方可谢罪!”言毕,纷纷拔剑砍下自己的头颅,抛于阵前。
越军的变态做法,吴军惊呆了。或者毫不客气地说,吓尿了。而对面的越军,兴许是被同胞的血燃起斗志,也可能是,担心若冲锋慢了,要受如此军法处置,于是个个肾上腺素飙升,纷纷上前一通砍杀,不用说,吴军必败无疑。而先前志气满满的吴王阖闾,也在逃亡中以极其难堪的姿势被射杀,留给了儿子夫差一句“必毋忘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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