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怒铡陈世美 包公怒铡陈世美的起因
包拯怒铡陈世美。这个故事在包拯断案破案中是非常有名的案件,也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主要是陈世美贪图荣华富贵,考中状元后抛弃妻子,原配妻子秦香莲来开封府求包拯,后来包拯铡了陈世美,还了大家一个公道。
故事简介:
陈世美的妻子秦香莲带两个儿女上京寻夫,他的丈夫陈世美中了状元娶了公主,当上驸马,他不认认识秦香莲子女,秦香莲到开封府告状,告他不孝父母、欺君罔上等罪状,陈世美到开封府他认识秦香莲子女,秦香莲和子女回老家庐州去,陈世美派韩琪去追杀秦香莲和子女,韩琪不忍下手,韩琪在庙中举刀自杀,被展昭救了秦香莲和子女,她包拯告发陈世美教唆杀人罪,包拯下令派人去做捉拿陈世美,陈世美被抓进开封府大堂,他因四条罪名被包拯下令斩首,公主和太后赶到开封府大堂阻止包拯对陈世美行刑,包拯下令退堂,将陈世美打入大牢择日宣判,包拯进宫面圣,圣上要包拯秉公处理陈世美,圣上批准包拯处斩陈世美的决定,第二天,包大人升堂,陈世美被押出大牢上堂,他被验明正身后,包拯下令,龙头铡伺候,他被押上龙头铡,铡刀落下。
包拯未当宰相
传统戏中,包公经常被称为“包相爷”,其实包拯从来都没有做过宰相。
在中国古代中,宰相制度居于核心地位,是联结政治制度各部分的中心环节。从宰相制度的兴废看,其起源甚早,而且复杂多变。其演变大致可分为五个阶段,即萌芽期、创立期、鼎盛期、调整期、衰落期。
包拯是北宋天圣五年(1027年)进士。宋景祐四年(1037年),任天长(今安徽天长)知县,后调任端州(今广东肇庆)知州。回京任监察御史里行,又改监察御史。包拯曾七次上书弹奏江西转运使王逵,并严厉批评宋廷的任官制度,朝野为之震动。
嘉祐元年(1056年)十二月,朝廷任包拯权知开封府。他用短短的一年多时间,把开封府治理得井井有条,赢得了百姓的爱戴和敬仰。宋嘉祐六年(1061年),他官至枢密副使,次年五月病逝,“京师吏民,莫不感伤”,叹息之声,大街小巷都可听得到。
很显然,包拯担任过的最高行政职务是枢密副使,也就是枢密院的副长官。枢密院是管理军国要政的最高国务机构之一,枢密使的权力与宰相相当。因此,虽然包拯没有担任过宰相职务,但其担任的枢密副使也可称为副宰相级别的官职,被后人称为“包相爷”也不算太错。
人物名片
陈世美,又做陈士美,是传统戏曲《秦香莲》、《铡美案》中的人物。在剧中是忘恩负义、抛妻弃子的反面人物,最后被包拯所斩,也因此在后世成为负心人的代名词。陈世美的形象与故事最早出自明代小说《增像包龙图判百家公案》。
陈世美家境贫寒,与妻子秦香莲(湖广均州人氏,今湖北丹江口人)恩爱和谐。十年苦读,陈世美进京赶考,中状元后被仁宗招为驸马。秦香莲久无陈世美音,携子上京寻夫,但陈世美不肯与其相认,并派韩祺半夜追杀。韩祺不忍下手只好自尽以求义,秦香莲反被误为凶手入狱。在陈世美的授意下,秦香莲被发配边疆,半途中官差奉命杀她,幸为展昭所救。
包拯欲治陈世美之罪却苦无实证。陈世美假意接秦香莲回驸马府,又以二子逼迫秦香莲在休书上盖印。展昭至陈世美家乡寻得人证祺朋家夫妇,途中祺大娘死于杀手刀下,包拯找得人证物证,欲定驸马之罪,公主与太后皆赶至阻挡,但包拯终不让步将陈世美送上龙头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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