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湘西赶尸术从何而起其中有什么秘密?
赶尸是湘西地区苗族的民俗,属于巫文化,亦说与祝由科有关。清朝就广为流传湘西“赶尸人”的传闻,即赶尸人利用“秘术”,将客死异乡的人的尸体带回家乡,让他们入土为安。
尽管“湘西赶尸”从未得到科学验证,也并未被亲眼证实,但是却成为很多惊悚电影的原型,从此广为人知。赶尸作为苗族一种民俗事项,是巫术的一部分。
赶尸,也与蛊毒、落花洞女一起,并称为“湘西三邪”。
研究赶尸,对于从中了解苗族的历史文化、民族文化、宗教文化和民俗文化,具有多重学术价值。
湘西位于湖南省西北部,主要是在沅江流域一带,大多是崇山峻岭,其间道路崎岖,武陵山脉自西向东蜿蜒境内,系云贵高原东缘武陵山脉东北部,西骑云贵高原,北邻鄂西山地,东南以雪峰山为屏。
“赶尸”的活动范围基本限于在湘西山区。一般北至朗州(常德)不能过洞庭湖,向东只到靖州,向西只到涪州和巫州,向西南可到云南和贵州。传说,这些地方是苗族祖先的鬼国辖地,再远就出了界,即使老司也赶不动那些僵尸了。据说以沅陵,泸溪,辰溪及溆浦这四个地方最为盛行。
在湘西民间,自古就有赶尸这一行业,但这一行业又是何时何人所创呢?据说这跟“奇门遁甲”有密切关系。奇门遁甲是道教中的玄学,分法术和占卜两种,起源于九宫算法。
神话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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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尸的起源,民间有书记载:相传几千年以前,苗族的祖先阿普(苗语:公公)蚩尤率兵在黄河边与敌对阵厮杀,直至尸横遍野,血流成河。打完仗要往后方撤退,士兵们把伤兵都抬走后,阿普蚩尤命令阿普军师把战死的弟兄送回故里。
于是阿普军师装扮成阿普蚩尤的模样,站在战死的弟兄们的尸首中间,在一阵默念咒语、祷告神灵后,原本躺在地上的尸体一下子全都站了起来,跟在阿普蚩尤高擎的“符节”后面规规矩矩向南走。这便是赶尸的最早版本。
水运起源:
清代中期,赶尸技术出现,是把客死四川的湖南移民的尸体运送回家乡。尸体在最开始的运送过程中,是走的水路,并不需要“赶”的。但三峡这一段,水流湍急,旋涡暗礁密布,船只往往沉没。古人又迷信,绝不愿意搭载死人走在险江之上,“赶尸”这个职业于是就产生了。
传言抗战期间,重庆打铜街一个住家屋檐下,在门框上还贴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代办运尸还湘”。
随着民智渐开,炸药的广泛使用排除了礁石,出现了现代公路和汽车,不信邪的汽船也开始搭载尸体。人们的乡土观念也淡化,入川的移民不再要求把尸体运回老家。就像火车的出现粉碎了保镖和绿林强盗联合制造的神话一样,赶尸人也被历史逐步淘汰了。
清朝有“秋决”的惯例,各州府县衙门每年秋分时节都会奉刑部的批文处决死牢中的死囚。本地的死囚处决后自有其家属收尸埋葬,而欲将被处决的客籍死囚则需搬运回故里,通常一具尸首需要请四人抬运,花费较大,而请老司赶尸返乡则相对费用少,并且可以保证中途不腐不臭,因为被抬之尸一天以后就可能腐烂。
一般在秋决临刑的前一天,客籍死囚的亲属和同乡甚至是那些好做善事的善人,都会凑一些银子给他们请来的老司(惯例是各着青衣和红衣的两位),买好一应物品。行刑当天,老司和助手以及帮忙的人都要在法场外等候。午三刻,刀斧手手起刀落,死囚人头落地。
一等到监斩官离开法场,红衣老司即行法事念咒语,助手帮忙将被斩的客籍死囚身首缝合在一起,再由青衣老司将辰砂(最好的朱砂)置于死者的脑门心、背膛心、胸膛心窝、左右手板心、脚掌心等七处,每处以一道神符压住,然后用五色布条绑紧。相传,此七处是七窍出入之所,以辰砂神符封住是为了留住死者的七魄。
之后,还要将一些朱砂塞入死者的耳、鼻、口中,再以神符(辰州符)堵紧。相传,耳、鼻、口乃三魂出入之所,这样做可将其魂魄留在死者体内。
最后,还要在死者颈项上敷满辰砂并贴上神符,用五色布条扎紧;再给死者戴上粽叶斗笠(封面而戴)。诸事办妥,红衣老司念毕咒语,大喝一声“起!”客籍死尸便会应声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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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尸的人是一个身穿道袍的法师。这些披着黑色尸布的尸体前,有一个活人,当地人叫做“赶尸匠”。无论尸体数量有多少,都由他一人赶。不管什么天气,都要穿着一双草鞋,身上穿一身青布长衫,腰间系一黑色腰带,头上戴一顶青布帽,手执铜锣,腰包藏着一包符。
法师不在尸后,而在尸前带路,不打灯笼,因为他是一面敲打着手中的小阴锣,一面领着这群尸体往前走的,手中摇着一个摄魂铃,让夜行人避开,通知有狗的人家把狗关起来。尸体若两个以上,赶尸匠就用草绳将尸体一个一个串起来,每隔七、八尺远一个,黑夜行走时,尸体头上戴上一个高筒毯帽,额上压着几张书着符的黄纸垂在脸上。
赶尸途中有“死尸客店”,这种神秘莫测的“死尸客店”,只住死尸和赶尸匠,一般人是不住的。它的大门一年到头都开着。因为两扇大门板后面,是尸体停歇之处。
赶尸匠赶着尸体,天亮前就达到“死尸店”,夜晚悄然离去。尸体都在门板后面整齐地倚墙而立。遇上大雨天不好走,就在店里停上几天几夜。
到目的地两三天前,事先通知死者家属,准备好衣衾棺材,等“死人”一到,立刻将寿衣帽寿鞋给死人穿戴齐备,装进寿木。这种入殓过程,全由“赶尸”者承担,绝对不允许旁人插手和旁观,正如出发时将尸体“扶出棺材”不允许窥视一样。说是在这些关键时刻,生人一接近尸体,便会有“惊尸”和“诈尸”的危险,而入殓过程,必须在三更半夜。
一切安排就绪,就是说将死者装殓以后,丧家才去认领。棺盖一揭开,须眉毕现,果然是丧家亲人,象貌宛如昨日,却翘翘长眠在棺材里了,伤心惨目,摧人肺腑,顿有的嚎啕大哭,有的泣不成声。
湘西赶尸有“三赶,三不赶”之说。
三可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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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被砍头的(须将其身首缝合在一起)、受绞刑的、站笼站死的这三种可以赶。
传说因为他们都是被迫死的,死得不服气,既思念家乡又惦念亲人。可用法术将其魂魄勾来,以符咒镇于各自尸体之内,再用法术驱赶他们爬山越岭,甚至上船过水地返回故里。
三不赶
凡病死的、投河吊颈自愿而亡的、雷打火烧肢体不全的这三种不能赶。
其中病死的其魂魄已被阎王勾去,不能把他们的魂魄从鬼门关那里唤回来;
而投河吊颈者的魂魄是“被替代”的缠去了,而且他们有可能正在交接,若把新魂魄招来,旧亡魂无以替代则会影响旧魂灵的投生;
另外,因雷打而亡者,皆属罪孽深重之人,而大火烧死的往往皮肉不全,同样不能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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