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蜀狂魔张献忠到底杀了多少人?可能只是“背锅侠”
在中国历史上,张献忠作为“农民起义领袖”和“屠蜀狂魔”而著名,也因此备受争议。那么,张献忠究竟有没有“屠蜀”呢?
明末清初,明军、清军、吴三桂军,都曾丧心病狂参与“屠蜀”
张献忠“屠蜀”之说由来已久。大致有两种说法。1、清代时,大都谓其“共杀男女六万万有奇”,四川一省之人被屠戮殆尽,以至“千里如烟,空如大漠”。2、1949年后,因张献忠是“农民起义军领袖”,史学界对其极力回护,称“屠蜀”之说乃是“地主阶级的反动宣传”,因为“一切反动阶级总是仇视、、攻击和诬蔑农民革命”。他们认为,张献忠所部杀的只是“地主、官僚以及从属于他们的反动武装”。鉴于清军入关后有过嘉定三屠、扬州十日等劣迹,民间也有很多人认为,其实屠蜀的主要是清军,张献忠只是“背锅侠”。
以上这些观点,其实都不符合历史事实。
毫无疑问,四川人口在明末清初之际曾大幅减少,引发“湖广填四川”的移民潮。张献忠对此固然要负相当大的责任,但客观来说,这种结果主要是四川数十年战乱所造成的。崇祯年间,张献忠数次入川,长期同明军、清军作战。张献忠败亡后,大西军残部、南明军、清军和其他农民军间相互征伐不断。至顺治十六年(1659年),清军才大致平定四川。康熙十二年(1673年),四川又被吴三桂所据,再度成为战场。
在这些战乱中,除直接死于战火者外,不少百姓死于。首先,明军军纪败坏,常常劫杀百姓。如崇祯十七年(1644年),赵荣贵率领的明军被张献忠所败,退往茂州。茂州的少数民族没有开城,赵荣贵遂在攻入后。南明总兵王命占领顺庆,要求每家交银子,买“免死牌”、“牛票”,如果拒绝,就“掠其人,掘其粮,焚其室”。南明曹勋部在雅州,搜刮民间存粮,老百姓只好吃草根、树皮,致使“僵尸满路”。
其次,豪格等统帅的清军同样残酷,在顺治四年(1647年)被迫撤出成都时,驱赶数千名百姓一起北上,到了绵州,又将他们全部杀死。清军在简州乏粮,于是百姓,“有粮即放,无粮烧死”。豪格曾下令,对于不肯归顺的抗清者,一律诛戮。在潼川杀降而复叛的川兵“不计其数”。
第三,吴三桂部队在四川烧杀抢掠,让四川再遭劫难。吴三桂部将谭宏同清军作战失利,后撤时拆掉浮桥,劫掠保宁,致使“男女溺死无数”。谭宏在辖区内勒索百姓,使得当地人纷纷逃亡,十室九空。吴三桂之乱后,四川很多地方为之残破,如安岳、遂宁两县“绝人迹,少烟火者二十余年”。
战乱之外,四川在明末清初还遭逢旱灾、水灾、瘟疫等大灾祸,死人无数。万历以来,四川屡屡大旱,顺治三年(1646年),峨眉“大荒,饿死者日无记数”;顺治五年(1648年),盐亭“人多饿死”。洪水同样凶猛,崇祯十年(1637年),剑州“两岸军民漂没者千余家”。伴随而来的是瘟疫,顺治二年(1645年),重庆“骈死连村”;顺治五年(1648年),内江爆发瘟疫,百姓逃亡各地,数百里没有人烟。
上述这些“屠蜀”暴行,与张献忠相比,终究是小巫见大巫
不过,明军、清军、吴三桂军的滥杀无辜,同“农民起义军领袖”张献忠比起来,依旧是小巫见大巫。张献忠曾经在四川建立政权。其对川人的,有一些不同寻常的特点。
其一,张献忠经营四川,全赖严刑峻法造就的恐怖气氛。大西政权的律法极为严苛,实行连坐法,一家犯罪,株连九家。一旦犯罪,轻的被割耳割鼻、砍断手足,重的斩首、凌迟,甚至效法朱元璋实行“剥皮填草”的酷刑。
其二,实施严密的特务统治。为防范间谍,限制百姓行动、,在成都各门严查百姓出入,出城的人必须呈报姓名、事由,以及归期,如果逾期不归,这人的家眷及邻居都要被处死。张献忠还派出几千名密探,装扮成商人或乞丐,在城内查探,如果发现谁家夜里私语时说到张献忠,就用炭在这家的大门涂上记号,天亮时再审问。在“大西政权”末期,因无法对郊野民众实施有效的特务统治,张献忠甚至认为,住在山野间的都是意图不轨的叛逆,会给敌军做“”,要一律剿灭;而城中百姓则是良民。故在四川实行了“除城尽剿”的策略,对郊外百姓“不论男女老幼,逢人则杀”。
其三,在经济上,大西政权财政高度依赖暴力“打粮”。大西政权禁止民间持有金银,私藏超过一两,诛杀全家,达到十两,就要剥皮。即使是建立了政权,张献忠也没有实行按土地或人口征税的制度,而是凭借没收财产和“打粮”筹集军饷和政府支出。地主和富户被抢光后,“打粮”的对象就成了普通百姓。可以想见,张献忠那所谓“千船沉银”究竟沾了多少血。
其四,大西政权高度防范、仇视知识阶层。张献忠对开科取士非常感兴趣,每攻占一地,即举行科考,强迫当地所有读书人参加。张甚至亲自出题阅卷,但对录取的知识分子,张并不任用,而只用虚职将他们控制起来,防止他们回到地方上聚众“作乱”——所以,张的科考,录取率非常高。大西政权末期,张献忠甚至还假借实行科考的名义,在大悲寺一举了5000多名士子。
张献忠的,激起蜀人的剧烈反抗。内有反抗,外有清军,大西政权最终无法在四川立足,选择自成都撤离时,张献忠曾下令“剿洗全城,不留一人”。军中的传教士记录下了当时的情况:成都人被骗至城外,“无罪百姓齐遭惨杀,息静无声。真是尸积如山,血流成河,逐处皆尸,河为之塞,不能行船。锦绣蓉城顿成旷野,无人居住。”张献忠还“下令将皇宫焚毁。在城外见隆烟腾起,火光烛地,大为狂喜。复令全城四面纵火,一时各方火起,公所私地,楼台亭阁,一片通红,有似火海。大明历代各王所居之宫殿,以及民间之房屋财产均遭焚如。转瞬间,川中首城已成焦土,实属可惜”。成都遂成一片废墟。
曾经有一段时期,为了证明大西军乃是“农民起义军”,军纪好,不扰民,故常常会引用刘进忠约束士卒的《大西骁骑营都督府刘禁约碑》。该碑规定:“扰害地方者,许彼地士民,解锁军前正法”“不许假借天兵名色扰害地方,该管地方官查实申报,以凭枭首”等。殊不知,刘进忠因多次劝谏张献忠“生灵不可妄杀也”,以致被张献忠所疑,最后只得降清。
张献忠“屠蜀”,究竟杀了多少人,已难以细考。可供参考的是:当代学术界最早撰文为张献忠辩护的学者任乃强,也不得不承认张献忠杀了“什一二”的蜀人。当时全四川约300万人,如此,死于大西军之手者,至少也有30-6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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