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官员退休中只有宋朝最爽,为什么明清两朝最惨!
古代官员正常退休叫作“致仕”,古人还常用致事、致政、休致等名称,源于周代,汉以后形成制度。《尚书大传.略说》:“大夫七十而致仕,老于乡里,大夫为父师,士为少师。”郑玄注:“所谓里庶尹也。古者仕焉而已者,归教于闾里。”也就是说一般致仕的年龄为七十岁,有疾患则提前。官员以何官称致仕,致仕后的俸禄数目及是否朝见等待遇,与其原官品、功绩及皇帝的恩宠程度有关。到了唐朝就已经把编制问题作为立法的重要内容之一。唐代要求官员年老致仕,形成礼法上的约束机制;同时提供诸多政治、经济和生活待遇,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对致仕官员,唐代统治者表现出了较好的尊重态度,从而形成一种致仕荣耀、知止求退的社会风气。按照封建礼法,官员欲退,则皇帝必称社稷所倚而加以挽留,官员则以不能阻塞后人予以坚持,反复数次之后,皇帝不再勉强,以优厚待遇让官员回乡安度晚年。对老而无用的官员优待致仕,体现的是皇帝的恩赐;不愿意尸位素餐,全身而退,体现的是官员的道义。所以,“君以恩御臣,臣以义事君,贪以是息,而让以是作。”
宋代是中国古代致仕制度即退休制度的完善定型阶段。北宋官僚机构庞大,官员众多, 宋代统治者制定了一系列条例和法令,使致仕制度更加完善系统。《宋史·职官十·致仕》中侍御史知杂事司马池说:“文武官年七十以上不自请致仕者,许御史台纠核以闻。”但是也可以有例外情况。个别武官可延至80致仕。少数元老、勋贤等可以留任,有的致仕官吏在朝廷需要时还可以复出任职,称“落致仕”。但宋朝也曾规定:“虽未及七十,但昏老不胜其任,亦奏请之。”如果确因昏老不能任事或自愿就闲,可以申请提前休致。为了鼓励官员们按时致仕以及酬劳从政功绩和保证晚年生活所需,从太宗中期起规定退休官员可以享受各种优厚的待遇,宋代官吏致仕后的待遇主要包括俸禄、升转官阶、荫补、要求朝廷恩例等。宋代官吏在没有犯罪的前提下正常致仕,不但可以享受优厚的俸禄和实物待遇,还可以升转官阶,中高级官吏退休时还可享受到一定的“荫补”与“恩例”优待,这对宋代官吏致仕的制度化起到了重要作用。对于在任时曾经犯罪的官吏,不给俸或不予恩荫,抑制了官吏的腐败,也促进了官吏素质和道德水准的提升。到了明朝则规定,三品以上官员按现职退休,四品以下,任现职满三年且无大过者,可升一级致仕。明中叶改为业绩突出者可升两级致仕。退休金方面,明初曾规定致仕官食原俸,但很快就予以取消。后来又规定退休官员一般情况下不发放退休金,但不会让你喝西北风的,若家贫不能自存者,“有司月给米二石,修(终)其身”。清朝也基本上是按照明朝的退休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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