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股文简介 八股文主要内容是什么
八股文(英译:Stereotyped Writing;Eight-Legged Essay),是明清科举考试的一种文体,也称制义、制艺、时文、八比文。八股文章就四书五经取题,内容必须用古人的语气,绝对不允许自由发挥,而句子的长短、字的繁简、声调高低等也都要相对成文,字数也有限制。
八股文就是指文章的八个部分,文体有固定格式: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部分组成,题目一律出自四书五经中的原文。后四个部分每部分有两股排比对偶的文字,合起来共八股。旧时科举,八股文要用孔子、孟子的口气说话,四副对子平仄对仗,不能用风花雪月的典故亵渎圣人,每篇文章包括从起股到束股四个部分。
主要内容
八股文章就四书五经取题,内容必须用古人的语气,绝对不允许自由发挥,而句子的长短、字的繁简、声调高低等也都要相对成文,字数也有限制。
开始先揭示题旨,为“破题”。接着承上文而加以阐发,叫“承题”。然后开始议论,称“起讲”。再后为“入手”,作为起讲后引出正文的突破口。以下再分“起股”“中股”“后股”和“束股”四个段落,而每个段落中,都有两股排比对偶的文字,合共八股,故称八股文。其所论内容,都要根据宋代朱熹《四书集注》等书“代圣人立说”。参阅《明史·选举志二》,示例:清·阮元《四书文话》、梁章钜《制义丛话》。《儒林外史》第一回:“此一条之后,便是礼部议定取士之法:三年一科,用《五经》《四书》八股文。
文体发展
八股文的形式,最早可溯源于唐朝的“帖括”。所谓“帖括”,就是概括地默写某一种经书的注解。唐代虽以诗、赋取士,但并未完全废除读“经”。
宋代自王安石秉政,以“经义”试士,学子任治一经,考试时发挥“经义”为文字,这不同于唐代专重记忆注疏原文,考试概括来书写答案的“帖经”,而是发挥对经文意义的理解来写文,因而名为“经义”。
元代考试,用“经义”“经疑”为题述文,出题范围,限制在《大学》《中庸》《论语》《孟子》四种书中。这就是最早的八股文雏形了。
明代朱元璋洪武三年,诏定科举法,应试文仿宋“经义”。成化年间,经多名大臣提倡,逐渐形成比较严格固定的八股文格式,八股文的格律形式就此形成了。顾炎武《日知录》中说道:
“经义之文,流俗谓之八股,盖始于明宪宗成化年间(1465~1487),如《乐天下者保天下》文,起讲先提三句,即讲‘乐天’四股,中间过接四句,复讲‘保天下’四股,复收四句,再作大结。如《责难于君谓之恭》文,起讲先提三句,即讲‘责难于君’四股,中间过接二句,复讲‘谓之恭’四股,复收二句,再作大结。每四股之中,一反一正,一虚一实,一浅一深。若题本两对,文亦两大对,是为两扇立格,则每扇之中,各有四般,其次第之法,亦复如之。故人相传谓之八股。长题则不拘此,亦有联属二句四句为对,排比十数对成篇,而不止于八股者。”
应用领域
科举考试
八股文是明清考试制度所规定的一种特殊文体。明清时“科举”考试时写的八股文对内容有诸多限制,观点必须与“朱圣人”朱熹相同,极大地制约了丰富内容的出现。若有与之不同的观点则无法通过考试。文章的每个段落死守在固定的格式里面,连字数都有一定的限制,尤其是起股、中股、后股、束股的部分要求严格对仗,类似于骈文,书写难度甚高。
八股文即制义,或曰制艺,又名时艺、时文、八比文、四书文。
“制义”,就是按规定格式所写的“经义”。“制艺”一词,制字意义仍如上述,而“艺”则是用六艺之一的意思。六艺指礼、乐、射、御、书、数六种科目。“时艺”,就是当时的六艺之一。“时文”就是当时的文章、文体,区别于古文、骈文等。“八比文”意同“八股”,即八段排比对偶的文章。“四书文”是指所出题目,都是《四书》中的,因而叫“四书文”。
三级考试:府试考诸生,俗名“秀才”,只考《四书》八股文。乡试(即在本省考)考举人,首场考八股文。会试(在北京考、包括礼部贡院考及殿试)考进士,首场也考八股文。除殿试而外,府、省、京城三级由小考到中进士考试都是以八股文为主。因为首场作八股文,试官评阅取中取不中,全看首场,首场不入试官眼。二场、三场所写的论、判、案等看也不看了。所以八股文是惟一的考场文字,能否考中,全看学子写八股文的功力如何了。因此,兵部侍郎舒赫德给皇帝上奏折,建议废除八股文。
私塾教育
八股文由两千多年前就称为”古之教者“的远古说起,直到三五百年前的“八股文”鼎盛时代,其教育的根本形式,还是一直沿续着,那就是“私塾教育”,其所谓“党有庠、术有序、国有学”等县学、府学、国学类似的国家教育机构,似乎只起一些管理考查作用。
私塾教育的学习年限自由,遍布全国各省农村、城市、甚至穷乡僻壤的地区。“私塾”分为纯粹的“私塾”,和公办的“私塾”,私塾演变成后来的“家有塾”,后来形式是多种多样的。
纯粹的“私塾”包括城、乡有钱人家,为教育其子弟,请教师在家设帐,按年付教师聘金束修;或教师自己在自己家及其他公共房屋,如庙宇、会馆等处设帐招学生来读书,按月或按季节交钱给教师,等于学费,这就是纯粹的私塾。都是个人对个人,故曰纯粹的私。
公办的“私塾”包括,如一个村庄合请一个教师,立个书房,教本村小孩,谁家孩子来读书,就教些束修,像《儒林外史》第二回所写汶上县薛家集周进的书房,是村中付馆金每年十二两银子。来读书的小孩又多少送些“贽见”(即见面时礼金),这就是公办的了。另外如一族人办的义学,或用某项公款办的义学,也都有“公”的成份在内。
从教学程度分,私塾并不像现代的学校那样可分成小、中、大学三级甚至研究院等等,程度级别那样明显。私塾是高低程度浑在一起的,全看教师的水平,有的教师程度很差,只能在三家村的小书房中,教教识字课本“三”“百”“千”,即《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等,教到《论语》就困难了。
但是一般的私塾教师,大多是些不第的秀才,他是读完《四书》“五经”,而且会作八股文的,如前举《儒林外史》第二回周进的例子,他在县里考“案首”,即童生小考第一名,自然不但“五经”《四书》烂熟胸中,八股文一定也很不错了。可是时运不济,所谓“文章虽好难入考官眼”,连个秀才也考不上,只能到乡间去作“孩子王”,但这样的老师他教的幅度就比较大了,从启蒙教育,教教识字课“三”“百”“千”小书,一直教完《四书》“五经”,教会作“八股文”,甚至教出名家,教出状元,也一点不稀奇。也还有中了进士,甚至作了官,然后又因种种原因,再作教师的。如《红楼梦》所写贾雨村作黛玉的教师,就是中了进士、放了官又丢了官,才到林如海家教家馆的。自然,这样的私塾教师,不但可以教会作八股文,而且可以把自己的考试经验传授给学生了。明、清两代不少很有名的学者名人,也都是长期教私塾出身的,如明末归有光、清代郑板桥,都作过很长时期私塾教师,郑板桥《道情》十首中咏塾师之作:“老书生,白屋中,说唐虞,道古风,许多后辈高科中,门前仆从雄如虎,陌上旌旗去似龙,一朝势落成春梦,倒不如蓬门僻巷,教几个小小蒙童。”亲切感人,等于是写他自己。
尽管好的私塾教师,能从启蒙教到参加全部科举考试,似乎是连贯制,不分等级。而就学生言,还是可分等级的。大约是这样:一是启蒙教育,即识字教育,约一至二年;二是读书教育,约三至五年;三是开讲、开笔作文教育,约五至八年;四是八股文完篇、练习揣摩、参加科举考试阶段,约八至十年;五是不断温书,不断练习作八股文,争取考中秀才、举人、进士,这就各人情况不同,期限也不一致了。旧时识字课本《七言杂字》中道:“用上十年好功夫,进个秀才不费难。”
私塾教育由识字开始,到学会作八股文,这个教学进程是如何安排的呢?一是识字,由认方块字起,一般几个月或半年之后,读等于识字课本的“三”“百”“千”《名贤集》《神童诗》各种《杂字》(如《五言杂字》《七言杂字》)等等。这些识字课本,有一个共同特点,即句子短,句子整齐,四声清楚,平仄互对,音节易读,字很大,即使不很聪明的儿童,也很容易读,琅琅上口,很快读熟,句子读熟了,字也记牢了。
一二年间初步完成了识字教育,即开始读书教育。所谓“读”,是读出声音来,琅琅上口,强调读熟背诵。
私塾的教育方法,真正能做到因材施教,因人而异。比如同时十来个学生,不但可以分别按不同程度读不同种类的书,比如三个读启蒙读物、《三字经》、《千字文》这类书的,两个读《论语》的,两个读《孟子》的,三个读《诗经》的,两个读《左传》的……都可以同在一个老师的教导下、一个房间中共同高声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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