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朝有着怎样的经济文化?他们是怎么发展经济的
重视农业
经济方面,陈朝各代封建统治者都很重视农业的发展。越南的农业以种植水稻为主,发展农业必须重视水利建设。因此,陈朝在各路大力修筑河堤,从河的源头至海岸修堤,开掘沟渠,以防河水泛滥冲毁农田,并可得到排泄和灌溉之利,使稻谷旱涝保收。陈圣宗于1255年专设河堤正副使的官员,负责修筑与维修河堤。“岁以农隙,督军筑堤岸、掘沟渠,以防水旱”。在陈裕宗时,于1338年置劝农司、屯田使,以发展农业。
为了扩大耕地发展农业生产,增加王室宗亲的收入,陈朝允许皇亲国戚和国家一样可以开垦荒地,设立庄园。1266年,陈圣宗允许王侯、公主、驸马、帝姬,召募无地流民为奴婢,到沿海地区垦荒,立田庄。因而,在肥沃的红河三角洲设立了许多田庄。越南“王候有庄自此始”。陈朝于各路置田庄正副使进行管理。
实行屯田
越南从陈朝开始正式实行“屯田”制度。陈裕宗于1344年置劝农司,设正副屯田使,专司募民开荒。这种屯田垦荒,扩大了耕地面积,加强了农业生产,使屯田与国库田一样成为越南封建王朝财政收入的一项重要来源。屯田的耕作者实际上是国家的农奴或罪奴,还有大量的战俘,他们要向国家缴纳收成的全部或大部份。因而屯田垦荒,对越南封建社会的农业发展起过重要作用。
买卖土地
在陈朝的统治下,越南农村公社成员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他们成为向封建国家缴纳租税和服劳役、兵役的主要承担者。据越史记载,1242年陈太宗曾规定:凡有田土的人丁须出粟纳税,一、二亩出钱一贯,三、四亩出钱二贯,五亩以上出钱三贯。田租一亩出粟百斤。无田者全免。
随着经济的发展,到陈朝时期买卖土地已很普遍,甚至将“官田”卖给百姓做为私田。1254年,陈太宗“鬻官田,许人卖为私,一亩钱五镪(贯)”。这时,农村公社由于贫富分化,已出现私田。随着私有土地的发展,使村社土地所有制日趋瓦解,封建地主阶级日益成长。
商业手工业
陈朝时期随着农业的发展,手工业和商业也有一定的提高和发展。1230年,把京城升龙城划为六十一坊,置评泊司,促进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但由于基本上仍处于自然经济条件之下,使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还受到很大束缚。
由于天灾和剥削的加重,越南各地经常发生饥荒,因而陈朝统治者仿中国封建王朝的“常平仓”,而于各路立“漕仓”,贮田租,以赈饥民”。
民族文化
陈朝统治时期,越南的民族文化又有新的发展,越南人使用“字喃”书写的作品盛行起来,越南在十三世纪以前,唯一通用的是汉字,官方的文件和书籍、诗歌、文章全都用汉字书写。越人为书写汉字方便而创作了“喃字”,或名“字喃”。其后,经过一个很长的发展过程,到李朝时期(1009~1225)使用喃字书写已开始流行,到陈朝(1225~1400)进入盛行时期,喃字走上了正常的发展轨道。
所谓“喃”字或“字喃”是“南国文字”的意思,它是仿照汉字创造出来的,借用汉字的结构,利用汉字的形声、会意、假借等形式,用来表达越南人的语言。例如汉文:“有三年读书时间”一句话,喃字写作“固读册”。在十四世纪,越南出现了一些用喃字书写的国语文学作品。朱文贞作《国语诗集》。韩铨善国语诗赋,在他的《披砂集》中也有许多国语诗。
喃字的盛行是越南民族意识增强的体现。越南陈朝时期的封建民族意识已很强烈,陈艺宗(陈暊,1370~1372)于1374年甚至“诏诸军民不得服北人(中国人)衣样,及效占(占婆)、牢(老挝)诸国语”。这种狭隘的封建民族意识,已发展到排斥外来文化的程度。
编纂史书
在史学方面, 陈朝也开创了仿效中国封建王朝编纂本国史书的先河。 陈太宗(1225~1258)任命翰林院学士兼国学院监修黎文修为史官,编纂从赵陀(公元前207~前111年)至李昭皇(1224~1225)千余年的历史。在圣宗绍隆十五年(1272年)完成《大越史记》三十卷,是越南第一部用汉文编纂的正史。在这以后又经修补,最后在1479年后黎朝时期由吴士连编纂为《大越史记全书》,共十五卷,流传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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