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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伶:被踹进大酒缸后,三天都没淹死的酒鬼

2019-10-14
出处:族谱网
作者:阿族小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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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伶:被踹进大酒缸后,三天都没淹死的酒鬼,刘伶,魏晋时期“竹林七贤”之一。他“身长六尺,容貌甚陋……澹默少言,不妄交游

  刘伶,魏晋时期“竹林七贤”之一。他“身长六尺,容貌甚陋……澹默少言,不妄交游”(见《晋书·刘伶传》),曾在建威将军王戎幕府担任参军。晋朝初年,刘伶入朝,但他个性率真,性情直爽,力陈己见,不趋炎附势,为朝廷所不容,同僚们一个个被擢为高官,唯独他被逐出了朝门。为了排泄郁闷,他常借酒消愁,久而久之,嗜酒如命,不能自已,最终成为一个靠喝酒独享大名的千古醉人。

  晋武帝泰始二年(公元266年),朝廷派特使,请刘伶再次入朝为官。此时的刘伶,早已心灰意懒,不愿再去做官。听说朝廷特使已到村口,刘伶一阵豪饮,赶紧把自己灌得酩酊大醉,然后,脱光衣衫,故意朝村口裸奔而去。朝廷特使看到刘伶这般情形,认为他就是一个酒疯子。从此,刘伶彻底与朝廷绝缘。

  无官一身轻,罢了官以后的刘伶,日日饮,天天醉,以饮酒为乐事,经常纵酒狂饮,数日不止。刘伶外出时,大包小包全是酒,边走边喝,边喝边走,并让人拿着铁锹跟在后面,嘱咐人说:“我如果醉死了,就地把我埋掉。”

  刘伶的妻子见他嗜酒如狂,苦苦相劝,刘伶说:“让我戒酒可以,但我总下不了决心,只能借鬼神的力量才行,你快去置办酒肉敬鬼神吧!”妻子听了十分高兴,马上准备了酒肴,要刘伶对鬼神起誓,哪知刘伶在神前祝道:“天生刘伶,以酒为名,一饮一斛,五斗解酲。妇人之言,慎不可听!”说罢,取过酒肉大吃狂喝,顷刻间,喝得烂醉如泥。

  一天,妻子酿了一大缸酒,刘伶见了又要喝,妻子说:“等酒熟之后,让你喝个够。”酒熟后,刘伶兴冲冲地揭开了酒盖,忍不住俯身就喝,妻子一把将他推进酒缸,随即压上了盖子,说:“这回叫你喝个够!”三天以后,刘伶妻子听缸中寂然无声,急忙打开缸盖,发现缸中酒已见底,刘伶垂头坐于酒糟上,妻以为刘伶死了,急得大声呼叫,谁知刘伶慢慢地抬起头,笑着对妻子说:“你不是答应我让我喝个大醉吗?如今怎么让我闲坐在这里?”其妻啼笑皆非,知道无法让他把酒戒掉,只好任他日日长醉。

  刘伶性情旷达,不为礼教所拘束,常常喝醉了酒,把身上衣服脱光,裸体在屋里一边喝,一边晃来晃去。据《世说新语》《古今笑》等记载,一次,刘伶又喝醉了,一个人光着屁股在屋子里瞎折腾。这时,有人前来造访,一见他这样,连连讥笑他有失体统,刘伶不以为然,醉眼一翻说:“我以天地为栋宇,屋室为裤衣。诸君何为入我裤中?”意思是说,我喜欢以天地作为房屋,以房屋作为衣裳,你们怎么钻进我裤裆里来了?来人听后,哑口无言,面红耳赤,夺门而逃。

  刘伶喝了一辈子,醉了一辈子,嗜酒如命,纵酒放达,以其善饮、豪饮而闻名于世,被誉为中国古代的“醉星”;其酒量、酒德、酒疯都堪称一绝,人送绰号“天下第一酒鬼”、“饮坛北斗”。刘伶主张老庄之学,“越名教而任自然”,酒肉穿肠过,道义心中留,最终嗜酒寿终,活了八十岁,在“竹林七贤”中是活得最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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