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入主中原后,为什么立三长制整顿户籍?
西晋以后不曾南迁的世族地主,在战乱之时利用宗族关系组织武装力量结坞自保。北魏入主中原后,为了争取汉族地主的支持,委任坞堡主担任宗主督护,允许其收容百姓、征收赋役,从而使各坞堡成为事实上的地方基层行政组织。
然而,宗主却借机大肆荫庇户口,导致“诸州户口、籍贯不实,包藏隐漏,废公罔私”,出现了“民多隐冒,五十、三十家方为一户”的情况。史载“魏初不立三长,故民多荫附,荫附者皆无官役,豪强征敛,倍于公赋”,“千丁共籍,公避课役”,在当时以户为赋役征收单位的情况下,豪强地主大量隐匿户口,严重影响了北魏政府的赋税收入和徭役来源。
为此,北魏政府曾多次下诏检括户口,要求隐户归籍。太延元年(435)十二月下诏:“自今以后,亡匿避难,羁旅他乡,皆当归还旧居,不问前罪。”延兴三年(473)九月下令检校户口,“诏遣使者十人,循行州郡,检括户口。其有仍隐不出者,州、郡、县、户主,并论如律”。
太和五年(481)七月,又班“户籍之制”,继续整顿户籍。但是,这些行政措施都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北魏政权与豪强地主的矛盾日趋尖锐。因此,检括户口、清理户籍,整顿基层行政机构就成为北魏政府面临的重要任务。
太和十年(486),李冲上疏建议实行三长制。他认为:“三正治民,所由来远。”因此,“宜准古,五家立一邻长,五邻立一里长,五里立长,长取乡人强谨者。邻长复一夫,里长二,党长三。所复复征戍,余若民”。
李冲的建议得到文明太后和孝文帝的支持,孝文帝遂下诏说:“又邻里乡党之制,所由来久。欲使风教易周,家至日见,以大督小,从近及远,如身之使手,干之总条,然后口算平均,义兴讼息”,“今革旧从新,为里党之法,在所牧守,宜以喻民,使知去烦即简之要”,由此正式实施三长制。
孝文帝强调“邻里乡党之制,所由来久”,其所推行的三长制明显是参照早先中原地区的乡里组织制定的。三长制规定五家立一邻长,五邻立一里长,五里立长,分别由乡中德行兼备的人担任,可以享受免役的特权,邻长免一丁,里长免二丁,党长免三丁,三年没有过失,还可以升等录用。
三长主要负责检括户口、催督租调、征发兵役徭役,在民间还可起到行为表率、敦化风俗和平息讼争的作用,有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三长制的推行,使大量的农民脱离了豪强地主的荫庇,通过邻里党组织编制起来纳入国家户籍,成为实施均田、征收租调赋税和兵役徭役的对象,健全了北魏的基层行政组织,为均田制的推行提供了组织基础。
孝文帝在经济改革中将土地、赋役和劳力紧密结合,实行均田、设立三长和改革租调三个方面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其中,均田是基础,三长制是组织保障,赋役是目的。
孝文帝积极适应中原汉族地区农耕经济和定居生活的特点,吸收并借鉴中原汉族王朝的统治思想和经验,促进了拓跋部由落后的游牧经济向农耕经济的转变,使国家的经济力量逐渐强大,巩固了北魏社会和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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