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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官制中的中枢官制有哪些?分别是做什么的

2019-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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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阿族小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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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官制中的中枢官制有哪些?分别是做什么的,三公明朝中枢有三公(太师、太傅、太保)、三孤(少师、少傅、少保),为皇帝

  三公

  明朝中枢有三公(太师、太傅、太保)、三孤(少师、少傅、少保),为皇帝的辅佐官,职位崇高,但无定员,无专责,实际上是虚衔。中期以后,成为大臣加官或赠官(生而授为加,死而授为赠)。万历时张居正为太师,掌有实权,是特例。

  中书省

  明代初设中书省,有左、右丞相。明朝中书省,为明朝初期(公元1368年至公元1380年即洪武十三年)的行政中枢。其中丞相为明朝中书省的最高级长官,负责统领六部。明初沿袭元朝制度,设立中书省,置左、右丞相。甲辰正月,初置左、右相国,其中李善长为右相国,徐达为左相国。吴元年,改右相国为左相国,左相国为右相国。洪武元年,改为左、右丞相。由中书省统六部,但不设置中书令 [2] 。1380年(洪武十三年),胡惟庸案之后,明太祖朱元璋罢中书省,分中书省之权归于六部。原中书省官属尽革,惟存中书舍人。

  内阁

  明朝内阁,为明成祖首先确立。乃是明朝1402年(建文四年)至1644年(崇祯十七年)的皇帝咨政机构,此后权力逐渐增大,后形成为明朝行政中枢。内阁辅臣的人数为一人至七人不等,辅臣奉使出外办事,多自称阁部。明太祖废除宰相。起初,内阁大学士只具有顾问身份,皇帝为最终决定的权力,而大学士很少有参决的机会。到明仁宗、明宣宗时期,大学士均因有太子经师的恩情,而得以累加至太子三孤身份,地位日益受尊崇。宣宗时期,朝廷事无大小,宣宗均悉数谘询大学士杨士奇的看法而决定。虽然吏部尚书蹇义、户部尚书夏原吉召见时得以参与各部事宜,然而其还远不如杨士奇等内阁成员得以亲自接见。自此,内阁的权力日益增大,到明世宗中叶,夏言、严嵩等人执掌内阁,地位赫然为真正的宰相,亦可压制六部。

  六部

  洪武十三年,明太祖朱元璋杀左丞相胡惟庸,罢中书省,废丞相,分中书省之权归于六部,六部直接秉承皇帝意旨办事。初置四辅官,以春、夏、秋、冬为名,不久废去。洪武十五年,仿宋朝制度,设殿阁大学士,当时设有华盖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文华殿等大学士之名,后称为“内阁”。开始设立时,大学士之职掌“侍左右,备顾问”,秩为正五品。成祖时,大学士开始参预机务,仁宗时,阁臣之权渐重。到世宗嘉靖时,改华盖殿为中极殿,谨身殿为建极殿,大臣之阁衔随之变动。大学士的班次列在六部尚书之上,成为事实上的宰相,首席大学士称为“首辅”,权力极重。

  明朝中枢设六部。吏部有尚书(正二品)一人,左右侍郎(正三品)各一人,下设四个清吏司(文选、验封、稽勋、考功),每司各有郎中(正五品)一人,员外郎(从五品)一人,主事(正六品)一人等官。吏部职权特重,为六部之首。户部有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下设十三清吏司(浙江、江西、湖广、陕西、广东、山东、福建、河南、山西、四川、广西、贵州、云南),各司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户部另有一些直辖机构,如宝钞提举司、广盈库、军储仓等。礼部有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下设四个清吏司(仪制、祀祭、主客、精膳),各司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另辖铸印局等。兵部有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下设四个清吏司(武选、职方、车驾、武库),各司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另辖会文馆等机构。刑部有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下设十三清吏司(分司同户部)。各司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工部有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下设四个清吏司(营缮、虞衡、都水、屯田),各司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另辖宝源局、军器局等机构。

  旧都南京也设六部,称南六部,另有一套职官,但又不全置,其职权远不如北京六部。一般是安置地位崇高之退闲大臣之所。

  都察院

  洪武十三年,罢御史台。洪武十五年,更置都察院。左都御史掌都察院,与右都御史同正二品。左、右副都御史,正三品。左、右佥都御史,正四品。十三道监察御史计一百一十人,正七品。都御史,“纠劾百司,辨明冤枉,提督各道,为天子耳目风纪之司”。十三道监察御史的职责是“察纠内外百司之官邪,或露章面劾,或封章奏劾。在内两京刷卷,巡视京营,监临乡、会试及武举,巡视光禄,巡视仓场,巡视内库、皇城、五城,轮值登闻鼓。外巡按,清军,提督学校,茶马,巡漕,巡关,攒运,印马,屯田。师行则监军纪功”。巡按称为“代天子巡狩”。明朝检察权很高,监察御史品级不高,出外巡查时权力却很大。

  通政使司

  洪武十年置通政使司。“政犹水也,欲其常通,故以‘通政’名官。”通政使,“掌内外章疏敷奏封驳之事”,正三品。左右通政、誊黄右通政各一人,正四品。左、右参议,正五品。内外奏疏,须经通政司达上,径自封进者可参驳。朝会引奏臣民言事,机密不时入奏。有违误则籍而会请。“凡议大政、大狱及会推文武大臣,必参与。”通政使是明朝“大九卿”之一。

  大理寺

  大理卿掌大理寺,正三品。左、右少卿,正四品。左、右寺丞,正五品。大理卿掌“审谳,平反刑狱之政令”。左、右寺,分理京畿、十三布政司刑名之事。大理寺与刑部、都察院合称“三法司”,会审重大案件。大理卿与六部尚书、左都御史、通政使合称“大九卿”。

  翰林院

  翰林院相当于现在的国立大学、干部学院。翰林学士(正五品)掌翰林院。另有侍读学士两人、侍讲学士两人,并从五品。侍读、侍讲各两人,并正六品。殿试点中状元者,授修撰(从六品);榜眼、探花,授编修(正七品)。掌制诰、史册、文翰、讲读经史、修撰国史等事。

  国子监

  掌教育。祭酒掌国子监,从四品。副手司业,正六品。另有五经博士、助教、学正等官。下设五厅(绳愆厅、博士厅、典簿厅、典籍厅、掌馔厅)、六堂(率性、修道、诚心、正义、崇志、广业)。迁都北京后,南京仍设国子监,时称“南监”,北京则称“北监”。

  六科

  即吏、户、礼、兵、刑、工。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稽察六部百司之事。有都给事中各一人,左、右给事中各一人,给事中等官。

  五寺

  五寺是五衙门的简称,包括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大理寺:相当于今天的法院,是全国最高上诉机关。与都察院、刑部构成了三法司。 太常寺:主管祭祀。光禄寺:主管宴享。太仆寺:管马。鸿胪寺:管招待外宾。

X

  詹事府

  詹事府是负责辅助太子的机构设正三品詹事一人,正四品少詹事一人,正六品府丞一人。詹事府设左右春坊、司经局、主簿厅。

  太医院

  太医院管理宫廷及贵族诊断、制药,设正五品院使一人,正六品院判二人,正八品御医四人,从九品吏目若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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