凄惨爱情故事:李益与霍小玉怎么认识的?
从古至今,人们总是鄙视那些出来卖艺人,如古代的歌女,说她们的爱情只是逢场作戏。实际上,戏子作为旧社会的底层阶级,往往是迫不得己才出来做歌妓。那些弱女子常常把爱情视为生活的全部希望,全心相待,一旦失去,不惜以性命相酬,可歌可泣。唐代宗大历年间,歌妓霍小玉与诗人李益的爱情悲剧,就是对歌女的爱情生活的真情歌颂。
霍小玉原来出身于书香门第,父亲是唐玄宗时代的武将,母亲则是霍王府中的一名舞姬。“渔阳鼙鼓动地来,惊破霓裳羽衣曲”,突如其来的“安史之乱”,打破了霍家原本幸福的生活。父亲霍王爷战死沙场,母亲则带着尚在襁褓中的霍小玉流落民间,开始了贫民生活。到唐代宗大历初元,霍小玉已经十六岁了,禀受母亲的资质,长得容貌秀艳,明丽可人;加上母亲的悉心教诲,她不但能歌善舞,而且精通诗文。为了维持母女俩的生计,霍小玉不得不承母亲的旧技,做起了歌女。
为了女儿的将来的前途,母亲在陪客时仅限于奉歌献舞,决不出卖身体。为了是有朝一日遇到有缘人,能干干净净地嫁人,以获取终身的幸福。霍小玉因才貌俱佳,吸引一大批清雅风流之客,成为颇有声誉的红歌妓。这时,有一个青年男子以诗才名满京城,他就是李益。李益是陇西人士,大历四年赴长安参加会试,中进士及第,他在家中排行第十,故人们又称他李十郎。
后来,经过街坊邱十一娘的穿针引线,进士及第后等待委派官职的李益,来到崇德坊的霍小玉家。两人相见,都对对方十分钟情,于是落座客厅,煮酒欢谈,大有相见恨晚之感。两人才情相投,意趣相合,竟有说不完的话题。霍母在一旁看着这一对情意相投的年轻人,心中漾起喜意,心想:“可怜的女儿总算找到了一个可意的归宿。”于是在烛光中,为两人定下了婚姻大事,并且两人一同对天起誓:“永结同心,忠贞不二,海枯石烂,相爱不移!”从此,李益留住在霍小玉家,同吃同寝,同出同入,俨然是一对新婚伉俪。
后来李益被朝廷授职郑县主簿,是仅次于县令的父母官。受印后,李益打算先回陇西故乡祭祖探亲,来年春天东行走马上任,在一切安排停当之后再派人前来迎接霍小玉到郑县完婚。此时的霍小玉半喜半忧,喜的是心上人出人头地,忧的是怕李郎一去不复返。李益见霍小玉疑虑重重,索性取过笔墨把婚约写在一方素绫上:“明春三月,迎娶佳人,郑县团聚,永不分离。”霍小玉大喜,珍重地收藏起这一份素绫誓约。在落叶送凉的秋夜里,霍家母女设宴为李益行,酒意微醺中,霍小玉忽然郑重地对李益说道:“人事变幻,难以把持,虽有海誓山盟永结同心,但等你官高位显时,难免不见异思迁,为妾只求我俩十年之内倾心相爱,等你三十而立之年,任凭另婚高门也不算晚,到时妾当剪发为尼,永绝红尘!”说完泪水无声地洒落衣襟,李益为之感伤不已,自然又把誓言重复了一遍。
李益回乡后,因为功成名就,喜不胜收的李家父母忙不迭地替他说下了一门婚事,女方是当地官宦世家卢家的女儿。李益闻说此事,有些为难,硬着头皮向父母禀明了长安霍小玉的情况,李家父母听了之后坚决反对,加之卢家姑娘秀美知书,一派大家闺秀风范,尤其是卢家在朝中有一定势力。如此种种理由,使沉浸在喜悦之中的李益把长安的婚约抛到了脑后,顺理成章地与卢氏结为夫妻,双双前往郑县赴任,渐渐把长安的霍小玉淡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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