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被流放的犯人为什么宁愿死在路上 也不选择逃回呢
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古代流放,感兴趣的读者可以跟着小编一起看一看。
流放是将罪犯放逐到边远地区进行惩罚的一种刑罚,流放具体起源于何时没有记载,但到了秦汉时期,流放罪逐渐形成体制。隋唐之际,统治者将流刑确定为五刑之一,即笞、杖、徒、流、死,流刑从此一直被沿用到清朝末期。
流刑之所以出现,是因为统治阶级认为很多罪行不足以致死,而且杀戮过多,有伤天和,于是他们就在死刑之外,创造了一种自认为比较仁慈的刑罚,就是流刑。虽然统治者认为流刑即没有杀害性命,又起到了惩罚作用,不但能彰显出统治者的仁慈之心,而且犯人还能为开发边疆做贡献,可谓是有百利而无一害。但对于被判处流刑的犯人来讲,这个刑罚还不如死刑更为痛快。
因为一旦被判处流刑后,没有朝廷的赦令终生不能再回故土,被流放的人此后就不能再妻儿团聚,尽孝父母,在讲求孝道和儿孙满堂的古代风俗里,这是一件痛不欲生的事。此外,被流放的地方都是边疆的不毛之地,生活环境非常恶劣,每天吃不饱,穿不暖,睡不好,还要进行繁重的劳役,因为是国家罪犯,人格尊严也得不到尊重,经常被当地官员侮辱和虐待都是常有的事。更有甚者,在个别朝代,一旦被施以流刑,按照当朝的法规举家连坐贬为奴隶,也就意味全家人都变成了边疆士兵的私有财产,男者为奴,女者为娼,生活是相当的悲惨。所以很多遭遇流放的犯人都发出了“悔不当初死,恨做今日生”的哀叹。
那么既然流放生活这么悲惨,被流放的犯人为何宁愿老死在流放地也不愿逃回呢?具体原因有三点。一、路途遥远艰苦,逃回率低。既然是流放之地,肯定是远离家乡千里万里之外的不毛之地,古代人口稀疏,交通不便,这么远的路程行走下来可能要经年累月才能到达。就拿清朝来说,清朝的流刑规定:限日行五十里,若三千里限二月;二千五百里限五十日,若在途中无故稽留,将受到惩罚。流人每天必需的口粮,由当地供给,标准定为每人每天8两,15岁以下减半。
一天8两的口粮对于一个夜以继日,不停行走,跋山涉水的成人来讲是远远不够的,所以很多犯人在中途就死亡了,根本熬不到流放地。而且在元明清时期,为了防止流放的犯人逃回,法律还特意规定“南人发北,北人发南”,也就是说,南方人流放到北方,北方人流放到南方,这就增加了犯人逃回的时间和成本,试想,在逃回路上,要行走几千里路,很多是人迹荒凉之地,虎豹出没,中途缺食少水,犯人也没有钱,还要避开人群,防止被认出遣送官府,所以能成功逃回的几率实在是太低了,而且很可能没逃回就死在路上了。
二、即便逃回也是死路一条。古代国家大统一后,每个地方的州县都会统计当地人口户数,编辑成册,而且古代人口都是群居式,流动性不强,即便被流放的犯人逃回,也可能是死路一条,因为如果逃回户籍地,很可能被人认出来,报送官府,如果逃亡其他地方,人生地不熟,也可能会被当做形迹可疑的人被当地人举报。即便不被人发现,整日也是提心吊胆,隐姓埋名,生活过的也不舒坦,并且在宋朝时,犯人脸上都会被打上烙印,想不承认自己是罪犯都难。
三、不逃还有一线生机。逃跑不管是成功还是不成功都是九死一生,艰难重重,但有很大一批犯人不愿逃回并不是因为能成功逃回的机率太低,而是他们对未来抱有一丝希望。因为在封建王朝,如果皇帝要举行一些重大的仪式或者赶上老皇帝驾崩,新皇帝即位,通常都会大赦天下,此时很多犯人都会得到赦免,能够光明正大的回归家乡。
另外还有一些满腹才华的士子和官员在遭遇流放后也渴望皇帝哪天会回心转意,召回自己,比如清朝时期的纪晓岚,被流放乌鲁木齐,乾隆打算编纂四库全书的时候有人推荐了他,乾隆就把他从流放地召回,让他回朝担任主编。因此逃回可能是死路一条,不逃反而拥有一线生机,很多人自然就不愿逃回,默默的忍受着凄苦的生活等待着奇迹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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