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当铺到底是什么样的 其中的潜规则又是什么样的呢
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带来古代当铺的潜规则的文章,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中国很早就已经有了典当业。早在二三千年前,就已经有了当铺。典当最早叫做“质”,东汉时代的《说文解字》中,对“质”的解释是“以物相赘”,对“赘”的解释是“以物质钱”。西汉刘歆的《杂记》中就有典当的描述,《后汉书·刘虞传》是“典当”二字最早出现的史册。
进入南北朝之后,典当业更加发达和繁荣。南北朝是一个崇尚宗教的时代。寺院除拥有无数田产和大量农奴,再加上皇家的赏赐和社会各界的捐赠,一时之间成为财富最为聚集的地方。所以有“十分天下之财,而佛有七八”之说。寺院本身作为宗教机构,慈善为本,这些财富之所以能聚集,从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寺院有扶危救困的责任。寺院设立叫做“质库”的典当行,常常是为了发放贷款,以救济民众。
进入盛唐之后,工商业得到长足发展,寺院经营的典当业更加繁荣。唐中后期的灭佛运动严重打击了寺院经济,典当行摆脱了寺院的垄断,逐渐社会化,由此成为中国古代社会最为核心的金融行业。在当时200多个商业行业中,最大的行业就是典当业,甚至连政府也涉足其中,以公款(“官本”)开办典当行。唐代的典当也被称为“僦柜”。安史之乱后,国库空虚,政府不得不向民间借贷。“德宗建中三年,又括僦柜钱”。从唐朝开始,典当业的发展已经介入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杜甫写诗“朝回日日典春衣,每日江头尽醉归”;白居易写诗“典桑卖地纳官租,明年衣食将何如”。
宋朝达到中国古代社会的巅峰状态,无论是政治、科技还是经济、文化,都是空前绝后的。在《清明上河图》中,就画有一处挂着当铺招牌的典当行。南宋政府进一步加大对经济的促进力度,高宗下诏:凡开设典当者得授以朝奉郎官衔,跻身仕版,并免除捐税徭役。“朝奉”从此便成为人们对典当从业者的尊称。
典当业的地位是如此重要。以至于连衣服也不同于普通商人。《东京梦华录》记载:“其士农工商诸行百户,衣装各有本色……质库掌事即着皂衫角带、不顶帽之类。”
明清时代,随着徽商、陕商、晋商等商帮的兴起,典当业成为最热门的行业,遍布通都大邑。特别是徽商和晋商,有“无当不徽”和“无西不成当”之说。《明实录》记载:“今徽商开当,遍于江北,赀数千金,课无十两,见在河南省计汪克等二百十三家。”就典当业总体而言,南方以徽商为主,北方以晋商为主。
有清一代,无论是大小城市,还是边远乡镇,到处都设有当铺。盐业和典当业是公认的暴利行业,典当业也成为国家利税的主要来源之一。清顺治九年(1652年),规定典当每户纳税银5两;康熙三年(1664年),典当业全行业年入税银达11万余两;以此推算,全国典当铺多达2万余户。乾隆年间,典当业发展更加迅猛,北京城内外的大小典当行已经发展到300余户。
当铺是个暴利生意,稳赚不赔。如果当户按期赎当,那么当铺就赚利息;如果当户不能按期赎当,那么就成了“死当”,当铺把当品一卖,赚得更多。
既然当铺行业是个特殊行业,里面就有很多潜规则。
首先,当铺里的职员是不自由的。上到掌柜、坐柜、站柜,下到普通的小伙计、学徒,都必须住在柜里,既不能随便回家,也不能带着家眷。
以晚清为例,当铺里的职员每五年才能放一次假,允许回家探视亲人,假期是十个月。到了民国,变成了每三年放一次假,假期是6个月。
职员回家时,所携带物品都必须经过专人检查后,才能带出当铺。这是因为当铺里有很多值钱的物件,防止职员偷盗夹带。
其次,对于当品,当铺都要压低其实际估价。一般来说,都是按照实际价值的三成来估价。比如,一条项链值一万元,那只能估价三千元。
而且,在写当票时,还会按照规矩最大程度地贬损当品。比如一件新皮袄,当票上也要写“光板五毛”“虫咬鼠啃”。
第三,当铺之间有通用的暗语,以对付那些“货比三家”的当户。
比如,张三拿着一件皮袄到甲当铺来当,但对于甲当铺所出的估价不满意,他自然会“货比三家”,再到其他当铺去试一试。但最终的结果,张三不可能得到更高的估价。
为何?
因为甲当铺的伙计已经在张三的皮袄上动了手脚。他在给张三折叠皮袄的时候,在折叠方法上,使用了当铺之间通用的暗语,其他当铺的伙计拿到皮袄一瞧,就知道这件皮袄已经在别家看过了,而且知道之前给出的估价,因此不会给出更高的估价。
其他的贵重物品,当铺伙计也有办法做上记号。
第四,“明一暗二”,“过五不过六”。
所谓明一暗二,是指当期到期后,当铺并不立即处置此物品,而是继续保留一个月——这是明规则。事实上,这一个月过去后,当铺还会暗中继续保留一个月,相当于实际上保留了两个月。
当铺这么做,是防止当户在当期到期后,突然手头有了钱,想要把当品赎回去。当然,遇到这种情况时,当铺会狠狠地敲诈当户一笔。
所谓“过五不过六”,是指当铺在收取利息时,三十五天按照一个月计息,三十六天则按照两个月计息。虽然只是一天之差,但利息就翻了一倍。
事实上,当铺的暴利,正是来自对于当户的盘剥。所以,不到万不得已,最好不要踏进当铺的大门,正所谓,“穷死莫典当”。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感谢每一位辛勤著写的作者,感谢每一位的分享。
相关资料
- 有价值
- 一般般
- 没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