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汕文化—礼节习俗—婚姻
清代潮汕婚俗,上户人家大抵效古六礼,贫家难遵六礼,则多简化。世俗对六礼的称呼 ,也多口语化,如纳采呼为提亲,即托媒求亲;问名,呼为合婚或合八字,即托媒交换庚贴;纳吉,称为定亲,即男方送去定亲礼物,相当于当代的订婚或“(扌克)定”;纳征,呼为送聘、行聘即送聘金礼物,也相当于当代的订婚、“(扌克)定”;请期,呼为择日、择吉,即商定婚期;亲迎,呼为迎亲,即迎娶。
提亲——托媒提亲,从清代至当代还是个普遍现象。在封建社会,只有遵父母命,凭媒说合,才被视为合法。民国时期,自由婚恋之风已影响城乡,特别是知识界,但即使是彼此相悦者,许多人还是托媒提亲,以避免“苟合”之讥,以合乡规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5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在法律上废除封建包办、买卖婚姻,规定婚姻自主,且当时农村城市在开展土地改革和民主改革、扫除封建制度,婚姻法得到较好执行,才逐步废除托媒这一关。但有反复回潮,70年代至80年代,仍有不少托媒者,多起介绍人和证婚人作用,虽无法律之效,也非古礼之义,但当事者才觉这样合乎礼制。
合婚——即合八字。世俗求亲,都是重门楣、钱财、人才。不管重哪一面,迷信命理的人,都要合八字,请星卜家占卜是相合或相冲。有些迷信者还将男女庚贴放在家中,称为守吉,三天内,家中若平安无事,便是好合,否则,便以为不吉而告吹。解放后,在自主婚姻中,许多人已不相信有相生相克之说了。
在提亲和合婚阶段,现代人增加了一个相亲环节。相亲,也有人叫探家风,相亲有明相暗相,双方家长互相、青年男女互相等方式;探家风,主要是探究其家庭教养,男(女)是否勤劳、作风是否正派等情况,增加彼此的了解。
定亲——就是男女双方互赠定亲信物,即是订婚。信物通常是男方送给女方一对金耳环、一只戒只,还有饼食、糖果等;女方送男方戒只和赠糖饼回礼。交换信物之习俗,当代仍在一些人中流行。解放后颁布的婚姻法,没有规定结婚登记前需要经订婚的手续。
行聘——也叫送聘、茶仪。是男方送给女方的聘金其他礼品,多少多在定亲时商定。旧俗往往讨价还价,讨个脸面。世俗人家,女方总是要讨回些“屎尿钱”才觉得不亏。他们的宗旨是“可以讨来便宜的媳妇,不可嫁出便宜的女儿。”客属称聘礼为“酒水”,薄礼的叫食公鸡酒,除少量聘金,仅送给女方两只鸡、两斤肉、两壶酒和几对鸡蛋;聘礼较多者叫“食箩格”,再厚者称“食木盛”。客属聘金的尾数要有两个“九”的数码,取“久久好合”之意,潮语区送聘金则取双数,取好事成双之意,不论潮、客,送聘均有糖饼,分送亲朋,称为“食甜”,也是向亲朋报送喜讯,旧俗送聘礼品还有许多象征吉祥如意的物品。这些物品,有的在行聘时送去,有的出嫁时同行。如送上春草两丛,喻“草头结发”;香蕉成串,喻“招子成行”、“良蕉百子”;香蕉一对,喻情同鸳鸯;送稻谷麦豆五种种子,喻“五子登科”,送枣送桂圆,喻“早生贵子”;送红布袋是“富代裕后”;送肚兜是“经纶满腹”……当代还有少数好行旧俗者,多数人已不屑为之。
择日——有些地方叫送日,就是男方送给女方的婚期贴式,女方同意而回贴,这就叫完聘。当代择日结婚之风仍盛,但用意不同。迷信人家,总要求神问卜,求个所谓吉日;大多数人则多择个可纪念的日子便行。
解放前在行聘或择日(请期)的礼俗中,有的人还要立婚书。婚书写于红纸贴上,用榕树脂书写,扫上金粉,婚贴六折,称为十二板贴。同一格式,男方写的交女方,女方写的交男方。婚书是私约,不同于当代由政府发给的结婚证书,但在旧社会同样有法律效应。早期婚书不写男女姓名、籍贯和结婚日期,只并列写乾(男)坤(女)出生年月日辰,红贴四角写“天长地久”,上方中间有个“囍”字或“吉”字。格式如下:
地 天
坤 乾
X X
年 年
X X
月 X
X X
日 日
时 时
造 生
久 长
到了民国时期的婚书,有的已写明双方籍贯姓名出生年月日时,经某人掇合、双方家长同意并有证婚人等内容,有的还在报上刊登订婚、结婚启事,以示郑重和张扬。当代少有刊登订婚、结婚启事者。当代法律只承认民政部门发给的结婚证,但民间仍有既领结婚证又私立婚书婚约者。
迎娶——古六礼为亲迎,即新郎亲到女家迎接新娘。潮汕地区至清代中后期此俗多废。嘉庆《澄海县志》载:“至期婿亲迎……时俗多废,而故家右族多行焉。近因有恶习,街巷间少年往往以綵绳拦住行囊,演戏娱众,许乃放行,或至争斗,而亲迎之礼渐废”,后来男方便派花轿至女家,改由媒人或请“好命人”代新郎去迎接,女方则泒人护送,男方在门前迎入,此俗沿习至民国时期,当代又渐恢复亲迎。
迎娶是婚姻过程中礼俗最多的环节。在女方,旧俗出嫁前有吃姐妹饭、分赠姐妹钱,全家食拜别饭、接受母训、母亲赠纺织袋和种子袋、哭别上轿等风俗;在迎娶一方,除了洗刷厅堂门户、贴喜联、贴“麒麟到此”、安床、安灯斗等象征祥瑞喜乐的布设外,花轿到来,有鞭炮迎亲、长辈掀帘、新郎踢轿门、新娘进门跨火烟、拜堂(先拜天地、祖先、司命,再拜健在翁姑长辈,然后互拜)、宴客等礼节;入晚在新娘房内,有食合房丸或饮合卺酒(交杯酒)、安枕头、牵被角以及看新娘、闹新房等俗行。婚后隔天早上新娘还有向父母请安、三天或一月或择日回娘家省亲等礼节。
在旧俗中,潮汕婚礼活动中最有特点和文化意味的是唱诗,俗称唱四句。从新郎拜别父母上花轿起至婚礼结束,都有一个能唱会说的青娘婆伴着,在纷繁的活动中,根据礼节内容唱诗,有固定的诗句,也有随机应变的唱诵,形成一套系列化的青娘诗。旧时坊间有刻印本青娘诗。
以六礼为内容的潮汕婚俗,经历代演变而有增简和变异。当代自主婚的人群,大多已废弃旧俗,从简从新,其中,旅行结婚和参加有关团体举办的集体婚礼成为时尚,部分迷信和恋旧者,则还保持合八字、设婚宴等旧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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