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汕文化—潮汕信仰习俗—古时婚俗的糟粕
潮汕婚姻旧俗的共同特点是,父权、夫权、族权等封建思想作对。子女是父母生的,父母可以决定子女的一切,包括终身大事,说一不二。“儿女我所出也,终身大事,我皆握其权者也。我意如此,彼又何敢不从”。《礼记》曰:“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子不宜其妻,父母曰,是善事我,子须夫妇之礼焉,终身不衰。”就是说,孝道高于一切,一切以父母的好恶为标准,只要父母合意,可以“掠夺子女毕生之幸福,以偿其父母之欲望。”由此而出现了儿女不参与婚事,父母堂上议婚,儿女必须回避等怪现象。
旧婚俗使广大妇女处于层层被压迫的地位,受尽了痛苦的煎熬。潮州歌谣《共君坐床头》,道出了潮汕旧女子在母家受尽兄嫂虐待的辛酸:
共君坐床头,共君细说目汁流。在家受尽兄嫂苦,受尽柴烧熨我头。
共君坐床头,共君细说垂垂啼。在家受尽兄嫂苦,受尽柴烧共铁钳。
“在家从父,出嫁林夫”,是封建社会套在广大妇女身上的枷锁。丈夫外出,妻子也要老老实实守在家里理家务、养孩子:
君去南海买麦生,吩咐娘仔勿过家。别人说话勿接嘴,目仔放落面青青。
君去南海买糖方,吩咐娘仔勿看人。别人说话勿接嘴,目仔放落面带红。
不仅如此,旧社会有的妇女被丈夫抛弃后还须终生守寡。下面的这首潮州歌谣,便倾吐了她们孤身之苦:
月斜三更门正开,长夜横枕意心怠。短命冤家无口信,望断肝肠无人来。
池塘莲花发枝枝,鸳鸯戏水闹凄凄。蝴蝶双双叶上舞,独娘赏花孤身栖。
有压迫就有反抗。旧社会,女子及女方家庭也有一个“出气”的机会。如旧时潮汕就流行一种叫“打冤家”的风俗。若媳妇跟其丈夫、翁姑、叔嫂因口角而吵架、动武,媳妇娘家闻知,一般都要前来了解原因,讲理,劝和。如果女子被打伤、致死或自杀,娘家便纠集一班人前来兴师问罪。假如女子的娘家是大族,有钱有势,必将大动干戈,抄家毁舍,索财偿命,叫“打冤家”。男方若是理亏,便白白被抄挨打;若是女方无理,被打伤或打死,也是由乡里老一辈的老人做“公亲”,调解矛盾;若是各有是非,双方也请“公亲”调解,类似现在的调解人。前来“打冤家”的人,一般都是女方的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一些强脚硬手、嘴尖舌利、能说会道的亲邻,以利实施文攻武卫之道,为女儿家出气,挽回面子。
这个习俗,在潮汕各县有不同的表现,但目的都是为了出气伸冤。南澳的情况是这样的:如女子回吵架被男方或家人打死,女方家人前往时,男方家态度诚恳,女婿捧茶跪敬岳母,如实讲明妻子死因,如岳母和颜悦色,口称“顺顺”等吉祥语,这桩命案就可望和解;女婿又捧茶敬妻舅,即使妻舅怒气冲冲,将茶盘打翻,甚至打破碗盅,而口念“发家发福”等吉祥语,这桩命案也可了结;女婿同样敬茶给妻姨,小姨子哭哭啼啼,打打闹闹,翻箱倒柜,将亡姐衣物打成包袱带走,也只是做个兴师问罪的样子,并非真的要结成冤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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