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文化—民商文化—儒家伦理与商业文化
中国古代曾有“半部论语治天下”的说法,这当然是夸张了以孔子思想为核心的儒家伦理的实践价值。然而,儒家伦理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的最深邃、最富有生命力的思想体系,千百年来的确对中国的经济、政治、文化领域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儒家文化不象人类历史上许多灿烂一时而终归湮灭的大文化一样,已经失去了其深度和存在价值,而有着辉煌的发展前景。商业文化的研究与建设,可以说是从一个角度来继承、发展儒家文化的有益尝试。
作为“儒者第一义”(朱熹语)的义利之辩,就是商业文化学中一个重要课题。儒家伦理关注人际间的秩序、规范以及社会责任感,强调人们在其所处的道德关系网点上所承担的道德责任,但并不排斥赚钱、发财。人们往往根据孟子“仁义而巳矣,何必曰利”、董仲舒的“正其谊(义)而不谋其利”以及宋儒的一些说法,便认定儒学重义轻利,排斥商业。我认为,这至少是一种片面的理解。其实,《论语》中许多论述,如“富与贵,人之所欲也”、“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等等,都是主张义利并举,将经济与伦理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不过又强调经济生活的道德原则,认为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精神价值重于物质价值而已。明治维新之后,日本第一银行头任总裁 涩泽荣一以及天皇教席三鸟中洲都曾说:“论语中有算盘,算盘中有论语”,这句话贴切地阐述了儒家伦理与商品经济之间微妙而又深奥的关系。道德附丽于一定的经济生活中,并为经济的发展提供更为适宜、更符合人们心理要求的规范、手段;而经济生活又蕴含了一定的道德原则,并调整道德生活中的各种关系。两者彼此交融、互相促进。这和中国历史上“义以生利”(《国语晋语》)、“既无功利道义者乃无用之虚语耳”(南宋叶适《习学记言序目》)等,表达的意思是基本一致的。“义者,宜也”,这是优化、协调各种利益关系的“度”。儒家伦理的核心是“仁”,即从人类之爱、人际关系中延伸、生发出来的一种互相尊重、互相友爱的人文精神,是儒学以仁释义,以义释利,在利益观与道德观之间建立的平衡机制。我国当前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商业经营者之间既是市场上竞争的对手,又是贸易伙伴,有着共同的目标和利益。这种新型的利益关系本身就蕴含了义利并举、竞争与服务相统一的伦理要求,如果我们对儒家伦理中义利并举的道德原则认真总结和继承,对社会主义商业文明的建设不是大有裨益吗?
儒家伦理作为商业文化的源泉之一,可以整理、研究的内容还有很多。比如作为儒学基本内涵的“礼”,原是尊敬和祭祀祖先的仪式,后来逐步演化为以血缘为基础、以等级为特征的伦理规范,渗透在君臣、父子、夫妇、兄弟、长幼、朋友等各种社会关系中。一方面,它维护了封建家长式等级制度,另一方面,它又融入现实生活的习惯、风俗之中,成为人民言行举止道德化的潜在制约力量。从后者引申开去,儒家伦理又将“礼”看作是人类区别于禽兽的外在符号,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记。《孟子告子上》中有一段话说:“一箪食、一瓢饮,得之则生,弗之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人的各种活动从某种意义上说,都是一种文化活动,它往往超越简单的生理要求而带有精神满足的意味。“呼”与“蹴”,是一种粗野、非礼的举止,因而得不到社会成员(即便是乞丐)的认同和接受。“礼”是人们交往、沟通的共同语言,我们今天在商业经营活动中倡导优质服务、礼貌待客,实际上就是对儒家所讲的“礼”的批判性继承。我们应当将这种“礼”的精神与共产主义道德规范联系起来考察,在经济生活中推行“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总结出一门如何做社会主义新商人的学问。再如,儒家主张的“信”与“和”的原则,即“朋友有信”、“国人之交止于信”,也对我们有用。信,是人际交往的法则,也是五伦关系中、最有价值的内容。商业活动中的信用、公平、兑现的观点,就是“信”的体现。有信,则能相互尊重、礼让;有信,则能“同气相求”、众志成城,才能联结起社会交往关系中稳固的伦理网络,实现“闭门一家亲,开门天下亲。”由信而和,由和而亲,这种带有浓郁理想色彩的文化氛围在海外华商中表现得尤为突出。
中国是孔子的故乡,儒家伦理的发祥地,应该说,这种文化的优势在我们手里。但是,几十年来,由于各种原因,我们对儒家伦理或嗤之以鼻,或束之高阁,或只从纯粹哲学的角度去发微探幽,而忽略其作为一种实践哲学的现实意义。目前,世界已进入知识经济时代,我国又加入了世贸组织,即将融入全球化经济。在机遇和挑战面前,我们应多层次、多角度开发儒家伦理这笔文化遗产,探讨它与经济现代化、与商业文化的关系,在传统与现实、文化与经济之间建立起富有生机、富有新意的内在联系,从而使传统文化的优势真正服务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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