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文化—稷下学宫—周代齐国的社会性质
那么,“其俗”是指什么?“其礼”又是指什么?
这要从西周和齐国的创立来分析。众知,商朝实行的是奴隶制,以山东、河南、河北为中心,统治者称“王”。周在陕西一带,是商的一个属领,允许内部自治,代理人由商王任命为“侯”。姬昌仍然辛勤劳动,说明周还处于氏族公社阶段。
殷商奴隶主贵族在腐化堕落的同时,加紧对属领、奴隶及自由民的压榨,激起广泛的反抗。商衰弱的同时,周迅速发展。姬昌谮称“文王”,领导天下反商。周武王在广大奴隶倒戈的响应下,摧毁了商王朝。奴隶主残余势力“ 殷遗民”的一部分逃到山东沿海。
武王、太公和奴隶,都恨透了奴隶制,广大奴隶还为摧毁商王朝立了大功,因此,“武王革命”后,决不能继续实行奴隶制了。于是,采取了分封制——功臣封地建国,即封建制;奴隶解放为农奴,即农奴制。封建制原本农奴制。
农奴制受到了广大奴隶的拥护,但是遭到了自由民的抵触。更严重的,周族原为公有制,猛地实行分封制,突然产生了贵贱、高低、从属、贫富之分,激起了社员和部分领导成员的强烈反感。管叔、蔡叔联合武庚叛乱是其例证。
为了维护分封制的严肃性,周公制”礼”。是划分上下、尊卑、贵贱、长幼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及交往仪式与相处秩序的规范,包括行政上的领导等级制度和血缘的宗法伦理制度,即所谓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也就是具体化的农奴制度,它最通俗的表现形式就是服装和礼节。“礼”,将行政组织、宗教组织、宗族组织、经济组织、军队组织、社会组织融合于一体。
太公受封之初,殷商的属领薄姑、盈、奄、熊、莱夷还拥有一定的实力,齐地的奴隶制残余还相当顽固。太公从军事上坚决“殷遗民”的顽抗,同时,以稳定大局为重,在政治上向落后势力妥协,保留了一部分奴隶主的利益,也就大量地保留了奴隶制的形式,这就是“因其俗”。
“其俗”,就是齐地顽固的奴隶制,包括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也就是殷遗风。
“其礼”就是周公制定的农奴制,包括行政制度和宗族制度,而不是齐地固有的礼仪。所以,“简其礼”又作“简其君臣礼”。
既然大量地保留奴隶制,不能全面地贯彻农奴制。而且,齐地属“荒服”地区,可以不行周礼。因此,只有变通实行农奴制,而将农奴与奴隶制结合起来,这就是“简其礼”。
总之,周代齐国的社会性质,行政上、主流上是农奴制, 生产上、生活上则大量地保留了奴隶制。
奴隶制政权为联合型,民主议政;农奴制政权为宝塔型,等级严格。所以,周公主张“尊尊亲亲”,而姜太公则主张“尊贤尚功”。
齐国直到春秋时期仍然并行奴隶制和农奴制。《管子》:“桓公曰:“请以令断山木,鼓山铁”。管子对曰:“不可,今发徒隶而作之,则逃亡而不可守;发民,则下疾怨上,边境有兵则怀宿怨而不战。”
“徒”“隶”就是奴隶,无人身自由,必须严防逃亡。《管子》:筑障塞匿,一道路,博出入;慎管键;以时开闭。他还把奴隶与牲畜并称,且排于牲畜之后:“圈属群徒”。
“民”就是农奴,有自己的家室、工具,独立经营,祖孙世业,但不许自由迁徒。《管子》:工之子恒为工,农之子恒为农,士之子恒为士,商之子恒为商。内教既成,令勿使迁徒。
对农奴实行政、教、族、社、农、兵合一的统治。《管子》:公修公族,家修家族,使相连以事,相及以禄,相亲矣。分国以为五乡,十家为什,五家为伍;故卒伍之人,人与人相保,家与家相爱,少相居,长相游 ,祭祀相福,死丧相恤,祸福相忧,居处相乐,行作相和,哭泣相哀。
这样,就澄清了姜太公“因其俗,简其礼”的真相,以及周代齐国的社会性质与文化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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