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蜀文化—三星堆文化—三星堆挖掘情况
祭祀坑出土情况
1986年7至9月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对三星堆遗址一、二号坑进行了清理发掘。出土了大量的金、铜、玉、石、陶器及数十枚大象门齿和数千枚海贝。其中有许多遗物属国内商代考古史中首次发现,如高大的青铜人立像、青铜人头像、头戴黄金面罩的青铜人像,眼球突出的半神半人青铜"面具",上身裸体双膝下跪的顶尊铜人,手拿"牙璋"做跪拜状的小型青铜人、枝叶繁茂,上聚各种飞禽走兽和神话传说中人物的青铜树。以及各种玉璋和背面被磨制过的海贝等。这些珍贵文物的发现,为我们探讨两个坑的性质、古代的宗教信仰,祭祀方法、祭祀对象的研讨;三星堆三个堆子的用途及其它文化关系的探讨,历史人物的传说,神禽异兽的考证都提供了极其珍贵的实物资料。
一号坑的形制及出土情况
一号坑为长方形,口约大于底,长450至464厘米;宽330至380厘米。在坑口正面中部及两侧各有一条宽80至100、深26至34厘米的坑道,整个坑的平面呈"t"形。坑内及坑道内填以黄褐色五花土,层层夯打结实,填土内含有少量的陶片、零星的灰烬以及铸造翻模时用的红砂泥芯和铜熔渣。根据坑内和坑道内的填土均为黄褐色五花土及相同包含物的情况看,坑和坑道是一次性建成。 坑内埋藏着各种质地的文物近400件。
在这些出土物的上面及器物之间,夹杂和覆盖了约三立方米左右的烧骨碎渣。骨渣大小直径多在一至三厘米左右。碎骨渣在坑内由东南向西北呈斜坡状堆积。东南角堆积最厚达60多厘米,向西北角递减至5厘米左右。可知骨渣可能是从东南侧坑道向下倾倒的。
这些骨渣多数发白,仅少部分呈蓝黑色。在骨渣里头夹有许多竹木灰烬和铸造铜器翻模用的沙芯。坑壁不见烟曛痕迹。显然,这些骨渣是在入坑前就烧过砸碎的。
观察骨渣残片,这些骨渣的骨壁很厚、大、骨腔窄,应属较大的动物骨骼。从骨渣烧的发 白的情况来看,这些动物是经历了放血过程的。 遗物也主要堆积在东南部。玉、石器主要堆积在东北角,尤其是玉璋和戈,在出土的器物上都有被火烧烟曛的痕迹。许多变形、残损的铜器、玉石器,除一部分是由于在填土过程中打夯挤压所致外,有的是被火烧坏。还有大部分是入坑前当时人们在进行某种活动时而损毁。如有的铜器一侧或一端烧变形呈半熔化状态;有的玉石器被打碎,出土时残断部分位于坑内不同部位,有的甚至分为五处;有的拆为两段而重迭在一起;有的器物端刃或柄残断了,发掘时将填土进行筛过,也未发现残缺部分。这种情况,显然是器物在人坑前就残损了。
在出土的近四百件遗物中,居第一位的是玉石器,占总数的47.92%;其它如铜器(包括残片、铜渣)等占39.42%;陶器占6.6%;象牙骨器占5.42%;金器占0.73%。玉石器的种类主要有:琮、璋、戈、斧、凿、刀、剑、斤、锛、"锄形器"等,其中又以璋为主。铜器的种类主要有铜"瑗"、戈、人头像、面具、小跪坐人像、龙、虎、尊、垒、铜渣等。其中又以铜"瑗"为主,占整个铜质器类的44.49%。这种铜"瑗"的形状、大小、厚薄都与玉瑗的形状、规格相同,故笔者认为这些铜瑗与玉瑗起同样的功用,均作为礼器而埋入坑中。金器主要有金杖、金面罩、金虎和金饰件等。
(二号祭祀出土的象牙) 二号坑的形制及出土情况
二号坑平面呈长方形,坑口长530、宽220至230厘米,深140至168厘米。坑底长500、宽200至210厘米。坑底西南高、东北低。坑内填土为黄色五花土,填土都经夯打过。 二号坑的遗物,根据出土时的堆积迭压情况可分为上、中、下三层。 下层堆积主要为大量的草木灰烬、炭屑和小形的青铜器件、兽面、残细树枝、玉石器及大量的海贝等。 中层堆积主要为大件的青铜器件及青铜人像等。如大立人像、大面具、铜车轮、尊、彝等。
上层堆积主要为六十余枚(节)大象门齿纵横交错的迭压在一起。从二号坑的堆积情况来看,这些遗物的投放都是有先后次序的。首先投放海贝、玉石礼器、兽面、凤鸟、树枝及其小型的青铜杂件和部分树杆。这些遗物在清理时,大部分都杂在灰烬的炭屑里。尤其是小型的动物 和玉石器等都留下了明显的火烧痕迹。小型杂件及玉石器投放完后,再投入大型的青铜器件及人、头像、人面像、青铜树杆、树座等,最后投放象牙。
象牙的堆积是纵横交错遍布满坑。大的青铜人像由腰部拆断成两段,座子打瘪。在打瘪的座子里夹有打粹的、留有火烧痕迹的玉、石器残块。
人像上半身位于坑的中部;下半身位于坑的西北部,被一树座所压。最大的青铜人画像是顶朝下倒扣于坑中,下颌中部被打破一块。尊、垒、彝等青铜容器主要位于坑的东南和东北两只角上,大部分容器外表都涂有朱色,器内都装有海贝、玉石器等。有的容器装玉石器达60余件。而这些容器有很多是被当时人为损坏了。有的尊口打碎、有的把圈足砸掉、还有的把腹部打瘪。青铜兽面位于坑的西北角,与大量的海贝放在一
(二号祭祀出土的青铜器)
起。青铜人头像、面像主要分布于坑的四周,中部 也有少量的头像。
在出土的头像和人画像中,有的在眼匡和眉问、嘴唇涂有蓝黑色或朱色。蓝黑色主要涂以眉部和眼匡;朱色主要涂以口唇。在有的头像内还装有不少的海贝。头像和面像亦有部分损毁。尤其是人画像,大部分被打坏或烧坏,有的将鼻梁上的装饰拆断扔于大人像的上半身上。青铜人面像凡体较大的都顶向下倒扣于坑内。尤其是眼球突出的"纵目"人画像都是倒扣于下。
这些遗物出土时,仍有烟熏痕迹。象牙之类的骨器也明显的目有被烧焦的火烧痕。有的玉石器还被烧得裂片开口,但坑壁上仍没有烟熏痕迹。可见这些遗物在入坑前已大部分遭到了破坏。
二号坑出土的遗物虽然在数量和种类上,都大大的超过了一号坑。但所出的主要遗物则显示出他们的一致性。如两个坑内均出有与真人大小的青铜人头像;黄金面罩,大量的海贝、象牙等;同时各出有大量的玉石器,其种类都有瑗、戈、璋、凿等。一号坑出有15厘米的小型全身人像;二号坑出土的全身人像从十几厘米至260厘米。一号坑出土的青铜面具仅9厘米,二号坑出土的面具从小到大均有。大者达65厘米高、宽138厘米。两个坑的遗物都是被火烧过而后埋入坑内。其方向均为北偏东35°。不同的是,在二号坑内还出土有许多与神话传说中有关的遗物。如铜"神树"、人首鸟身等人物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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