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文化—儒家文化—儒的成立
西周政权将这些殷代遗民集中安置在宋、卫、鲁、燕、齐等地之后,基本上解决了殷代遗民的问题。但是,由于这些殷代遗民集中在一起,他们虽然已无力反抗西周政权的统治,无法实现殷商的梦想,但他们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里却无法真正认同周人的统治,不时进行一些小规模的骚乱,似乎也在情理之中。于是为了真正解决这些问题,周王朝在全国政权初步巩固以后,又把姬周王族中最为可靠和最有力量的亲属分封到殷代遗民集中居住的地区。如周公之子伯禽封鲁,石公之子封燕,太公望封齐等。这样一来,在殷代遗民的聚居地的最高统治者实际上都是用王室中最有权势的人物。于是,包括儒者在内的殷商遗民便实际上被用人分而治之。
殷代遗民被分而治之后,反抗的可能性就更微乎其微。但作为新兴统治者的周人在夺取政权之后,实际上也面临一个规范制度、重建秩序的迫切任务。于是在西周初年便有周公制礼作乐的事情发生。但从西周初年周人的实际文化状况看,单独凭借周人的努力根本不可能实现。于是西周的统治者想到了那些殷遗民,想到了这些遗民中的儒者。这些儒者出于本能的考虑在最初的阶段或许并没有接受周人的邀请,因为尽管他们并不是殷商的真正贵族,但他们毕竟在很大程度上与殷商贵族的利益相关。故而在最初阶段他们可能拒绝了周人的邀请。然而或许也正是由于这些儒者与殷商贵族的微妙关系,他们既不是殷商贵族的当然成员,便没有为殷商王朝殉葬的道理。他们可能出于与在殷代时同样的生存需要,在与西周统治者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之后,终于接受周人的邀请而协助周公制礼作乐。于是,我们看到周公所制出来的礼乐制度,便带有殷商文化的明显痕迹和模仿特征。这就是《论语》所说?quot;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
这些儒者参与制礼作乐的详细情况我们目前尚不太清楚。但根据历代学者对周公所制礼乐制度的性质与内容的分析,比较一致的意见是周朝的礼乐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存在着对殷商制度的因袭成分,是在殷商已有制度的基础上的改造与创新。据《尚书·洛告》记载,“周公曰:‘王肇称殷礼,祀于新邑,咸秩无文。余齐百工,平从文化于周。予惟曰:庶有事。今王即命。曰记功。宗以功,作元祀。惟命曰,妆受命笃弼,丕视功载,乃汝其悉自教工。孺子其朋,孺子其朋,其往!无若火始滔滔,厥攸烁叙,弗其绝。厥若彝及抚事,如予。惟以在周公往新邑,平向即有僚,明作有功'。"王曰:"公!予小子其退,即辟于周,命公后。四方迪乱未定,于宗礼亦未克成。公功迪将其后,监我士师工,诞保文武受命,乱为四辅?quot;从这段记载中可以看出,在周朝夺取政权之后的最初岁月里,至少在营成周时仍未能建立起自己的礼乐制度,毅然沿用殷人的制度,因此造成各地秩序的混乱,故而这些新兴统治者最为忧心的事,莫过于尽快制定符合周朝利益的礼乐制度。再据《礼记·明堂位》的记载,周公相武王以伐纣。武王崩,成王年幼,周公践天子之位以治天下。六年,朝诸侯于明堂,制礼作乐,颁度量,而天下大服。七年致政成王。成王以周公有勋劳于天下,是以封周公于曲阜,地方七百里,革车千乘,命鲁公世世祀周公以天子之礼乐。由此可见,周公制礼作乐对周初政治的发展具有何等重要的意义。
周公制礼作乐对于周朝来说,最根本的意义无疑在于稳定和重建了经过殷周之际更胜易代之后的社会秩序。但是我们于此想到的另外一个问题是,既然周朝的礼仪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因袭了殷商制度,既然周公在五年营成周时仍用殷商的礼乐,那么,他六年制礼乐而天下大服,七年致政成王,何以可能?也就是说,在那短短的一年或一年稍多的时间里,如果没有一个相当的工作班子协助周公,仅凭他个人的智慧,何以能够在鉴于殷商教训的基础上,完成一代制度的规范和制定?果如此,即便我们不陷入英雄唯心史观,我们也不能不承认周公具有超人的本领。 揆诸情理,如果我们不怀疑周公制礼作乐是一个历史事实的话,那么我们应该相信周公在制礼作乐的过程中一定曾经组织过一个相当规模的工作班子。正是经过这个工作班子的辛勤努力和有效工作,周公才有可能在那么短的时间里营构出一代礼乐制度。
现在余下的问题应该是,周公的这个工作班子究竟是哪些人,它的重要成员是否应该包括我们最为关心的那些殷代遗民中的儒者?答案似乎应该是肯定的。第一,作为一个文化素质并不太高的新兴政权,它的成员中似乎并没有太多的人既对殷商制度有通盘的考虑,又有能力完成新的礼乐制度的制定。第二,如果承认周代的礼乐制度是对殷商制度的基本因袭继承的话,那么,对殷商制度的损益加减最具有资格与能力者,毫无疑问是殷代遗民中的那些儒者,正是他们的辛勤努力与有效工作,方使得周朝的礼乐制度在那么短的时间里初具规模。第三,从后来儒家学者与周公的关系及感情看,他们之所以言必称周公,成王之所以以周公有勋劳于天下而封于鲁,都不是偶然的。似乎最根本的原因是周公适时起用这些殷代遗民,并给予相当的尊重,使这批儒者终于由殷商制度的拥护者变而为我所用。这既符合后来儒者"不足于进取,但能守成"的自我评估,由此也比较容易理解孔子何以在颠波流离、怀才不遇的时候总是不时哀叹,"甚矣,吾衰也!吾不复梦见周公。"
如前所说,周公起用殷代遗民中的儒者参与周朝礼乐制定的详尽情况我们已不得而知。但可以作为相关的旁证材料是,这些殷遗民确曾在亡国之后被分门别类地安排过自己熟悉的相关工作。《左传·定公四年》载有祝佗的一段话说,昔武王克殷,成王定之,选建明德,以藩屏周。故周公相王室,以保佑天下,于周和睦。分鲁公以大路等地,夏后氏之璜,封父之繁弱,殷民六族,条氏、徐氏、萧氏、索氏、长勺氏、尾勺氏等,使帅其宗室,辑其分类,将其类丑,以法则周公,用即命于周。是使之职事于鲁,以昭周公之明德。显而易见,周人在建立政权之初确曾对殷代遗民有所分类安排,那么,在这种背景下,周公起用殷遗民中学有专长的儒者参与制定礼乐制度,又有什么不可能或不可理解的呢?故而我们赞成胡适在《说儒》中的判断,即殷商亡国之后,这些有专门知识的人往往沦为奴隶,或散在民间。因为他们是有专门知识技能的,故往往能靠他们的专长换得衣食之资。他们在殷人社会里,仍旧受人们的尊敬;而统治的阶级,为了要安定民众,也许还为了他们自己也需要这种有知识有技能的人,所以只需那些“多士攸服奔走臣我多逊”,也就不去过分摧残他们。这些人和他们的子孙,就在那几百年之中,自成了一个特殊阶级。他们不是那新朝的士,土是一种能执干戈卫社稷的武士阶级,是新朝统治阶级的下层。他们只是儒。他们负有保存故国文化遗风的责任和使命,故而在那几百年的社会变迁中,在民族混合同化的形势之中,他们能够继续保持殷商的古衣冠。在他们自己民族的眼里,他们是殷礼即殷商文化宗教的保存者与宣教师。在西周民族的眼里,他们是社会上多才多艺的人,是贵族阶级的有用的清客顾问,是多数民众的安慰者。基于这种特殊的身分,即便这些儒者没有直接参与周公制礼作乐的工作,他们也一定是以自己的知识才艺为这项工作作过贡献。这或许是不必怀疑的推测。 探讨这些儒者是否参与过周公制礼作乐的工作,并不是我们的任务。我们的兴趣之所在只是透过周公制礼作乐的这一事件的发生而看到了另外一个结果,即原本为殷遗民的那些儒者于此看到了新的希望。他们相信他们所拥有的知识与智慧并不会随着殷商的灭亡而无用。任何新兴政权无论如何都会需要他们,关键就看他们自己的态度了。至此,我们看到的另一个更重要的结果是,后世儒者之所以对周公充满深情,那唯一的原因便是周公通过制礼作乐而使这些儒者由原来的殷商贵族的依附者而变为一个真正相对独立的阶层。这就是儒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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