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文化—安徽名人—‘坚持革命,坚持斗争’的英雄,张乐行(五)
五年间,颍州陆知府奉袁大人所派,带领乡团来到庙儿集攻剿我们。不久陆知府即将乡团撤退,我们人数愈众,遂纠邀上河南打商丘县的马牧集。回来于九月十七日就围亳州,先后十三昼夜,因官兵防守严紧,未能打破。旋听得河南官兵攻剿我们雉河集一带老家,遂撤回救应,不料未及赶上,被官兵将老家焚毁。七年间,我带人上怀远县城,占住数月。到八年间,因粮食尽了,遂过定远县去投了广西的长发,经他封我成天义之职,授我印信札文,住了数年,我因他们待人不好,就折回老家居住。十一年十二月内,英王四眼狗队下的马永和来邀我们去围颍州府城,我与江台灵都去的。同治元年三月内官兵来到,我们才解围返回亳境尹家沟地方。
现经大兵攻剿,我们屡次打了败仗,抵敌不住,才带人往南逃跑。又被官军追击,我的人都散了,才往东北逃回,到蒙城县界西阳集,就被拿住送营。
在这几年内,各地打粮掳抢过的地方,我也记不清。……我胞兄张敏刑带了数千人,往西南一带逃跑,不知去向。至龚瞎子、苏添幅、王冠三、韩朗子们,均先后在各处被官兵打死了。所供是实。”(《近代史资料》一九六三年第一期,第二八页。)
这个《自述》,有污蔑捻军以“抢掳为生”,污蔑太平军为“粤匪”,尊称清朝官吏陆希□、袁甲三为“陆知府”、“袁大人”一类的话,所以,有的同志说,“口供很短,字数不多,但却充满了侮辱自己、侮辱革命、歌颂敌人的辞句”;而且认为,《自述》中讲太平军“待人不好”是“昧着良心”说话,谈及捻军一些首领的情况是“向僧格林沁提供情报”,从而下了结论:“张乐行临死前,向敌人屈膝低头,献媚讨好,恶毒地污蔑革命,咒骂革命者”(《江淮学刊》一九年第六期,第五四页。)。能不能把这个《自述》看成是叛徒的罪证材料,需要详加分析。
已经查明,这个《自述》是一八六三年三月三十一日(即同治二年二月十三日)“僧格林沁等所上奏折的附件”(一九六二年十月十日《光明日报》。)。僧格林沁等在奏折中报告英翰往捕张乐行之后说:“臣等即派马队前往,提解到营,亲提审讯,据张落刑供认,曾受粤逆伪封,率领各股捻匪盘踞蒙、亳、永、宿一带,时到各处焚掠,屡与官兵打仗属实。”(《方略》第一七八卷,第三、四页。)这个《自述》,就是张乐行被“提解到营”之后僧格林沁“亲提审讯”而得的口供。从《自述》本身看,先写年龄、籍贯,逐年活动状况,后是“所供是实”,完全属于笔录口供的形式;语气又是口语化,如“我也记不清”等,与张乐行发布的《告示》、《檄文》的文字风格不同,也不象一个进过秀才的人的笔调(若张乐行基本上不识字,那更非他自己所写)。显然,这份供词是在逼供的情况下由别人书写的,而且“经过清方抄录”,原件“折式,每面六行,行二十字”(一九六二年十月十日《光明日报》。)。因此,这个《自述》,只是笔录口供的“抄录”,不是张乐行的亲笔供词。
既然如此,这个《自述》就可能被“删改”(一九六二年十月十日《光明日报》。)而与张乐行本人原来的口供有出入,不能尽信。现在尚未发现记载张乐行被捕后的其他材料,可与这个《自述》的内容进行核对,不如《英王陈玉成自述》能同其他材料互相校证。而从其他材料对证《英王陈玉成自述》的情况看来,出入很大。例如,《英王陈玉成自述》中讲他参加太平天国革命是“从洪秀泉(全)为逆”,把张乐行叫做“张落刑”,贬自己为“败军之将,无颜求生”,“犯弥天大罪”,还说什么“久仰胜帅(指胜保)威名,我情愿前来一见”(《太平天国史料考释集》第二○一、二○二页。)其他材料证明,这些话不是出于陈玉成之口。《庸□内外篇》就讲陈玉成被俘后,“胜保欲降之,不屈,因述胜保败状以为诮。”(《捻军》第一册,第三六一页。)《陈玉成被擒记》更证实,陈玉成是坚贞不屈的,曾当面嘲笑胜保,“所上供词,皆裕(朗西)手笔,非真也。”(《太平天国轶闻》第一卷,第四二、四三页。)再从有亲笔《自述》可以校正笔录的“洪仁□供”来看,称谓的褒贬同样存在。江西南昌府所录的供词中,洪仁□自贬为“小的”,称洪秀全为“伪天王”(《清代通史》第三册,第二八七页。);可是他亲笔写的《自述》,却明明白白地自谓“本藩”,称洪秀全为“我主老天王”(“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以下略)《太平天国》第二册,第八四七页。)。两相对照,上述贬低自己、污辱天王的话纯属捏造。事实表明,笔录口供在关于污蔑革命与吹捧敌人,特别是称谓褒贬被窜改的现象确实存在,因而有理由怀疑,《张乐行自述》中有关污蔑革命与尊称敌人的言辞,不一定就是张乐行自己所讲,而可能是僧格林沁之流强加给他的。清朝官吏在这类奏折中,总要按照官场的习惯用语,并图谋为自己邀功请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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