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历史—蚌埠历史—蚌埠历史名人固镇古代人物(一)
陈咸
陈咸(生卒年不详),字子康,西汉沛郡洨县(今石湖区濠城乡)人。初因其父陈万年官居高位,被任命为郎。他性情耿直,多次指责皇帝近臣,数十次上书言事,又升任左曹。
陈万年死后,陈咸于元帝时升任御史中丞,总管州郡事务和刺史考核。他因指控中书令石昱独断专行而受到忌恨。当槐里县(今陕西兴平县东南)县令朱云被主管部门奏报为残杀无辜时,他教朱云上书申诉,反被石昱为“泄漏省中机密”,遭到逮捕,拷问之后判以剃发之刑,罚四年劳役,废为庶民。
成帝初即位,大将军王凤认为陈咸忠诚直率,遂奏请皇帝起用。他先任长史,而后历任冀州(时无固定治所,辖今河北中南部、山东西部及河南北部)刺史、谏议大夫、楚国内史,及北海郡(治今山东淄博市内)、东郡(今河南濮阳西南)太守。陈咸又因京兆尹王章遭人指控而受到株连,罢免归里。后又被起用复为南阳郡(今河南南阳市)太守,反以酷刑树立威权。凡贪赃枉法的下属官吏和世家大族,一律交司空论罪,重者用地臼木杵杀害,轻者上大刑。对私自解脱刑具,或穿衣服不符合监狱规定者,往往加罪或重打。囚徒们痛不欲生,每年自缢而死者,少则数百人,多则上千人;尸体腐烂生蛆,也不准其家人收殓。陈咸还损公肥己,把各县缴纳的粮食和财物据为己有,整天锦衣玉食,奢侈无度,但却要求下属官吏闭门自敛,安分守己,并发布文书警告他们。因此,官员自危,豪强慑服。下属违法乱纪的现象被禁止了,但他的政治生涯也从此衰败了。
陈咸多次贿赂车骑将军王音的宠臣陈汤,而调任少府。府中宝物很多,他一一查对,发现私藏者,除将宝物没收外,还要依法论处。因此,官吏们都害怕他。成帝永始二年(前15),丞相翟方进奏报:“陈咸任太守时残害吏民,贪赃枉法,又百般逢迎邪佞之臣而调进京城,实属无耻,不可任用。”陈咸遂被免官。2年后,皇帝诏举方正直言之士,经红阳(今河南舞阳西北)侯立极力推荐,拜为光禄大夫给事中,后又被翟方进弹劾罢免,并令其返回故土。
不久,翟方进自杀,陈咸被起复任尚书。平帝即位后,王莽辅政,多改汉制,并杀害何武、鲍宣等反对者,他愤而辞官。王莽篡夺皇位后,召令他任掌寇大夫,遂称病推辞,并责令儿子陈参、陈丰、陈钦同时辞官。父子4人一同返里后,闭门不出,仍沿用汉制。后来,王莽又征召他入京为官;他只称病重,不肯答应。专心整理所存律令,书文珍藏之,直到病死。
陈宠
陈宠(?~106),字昭公,东汉沛国洨县(今石湖区濠城乡)人。其祖父陈钦在朝中为官,父亲陈躬为廷尉左监。
陈宠年轻时即任州郡吏,后被征召到鲍昱的司徒府任属官。又转任辞曹,掌管狱讼事宜。凡经他处理的案件,无不使人心悦诚服。因此,鲍昱让他代为撰写《辞讼比》7卷、《决事都目》8卷(均失传),上报皇帝,获准颁布施行,成为官府办案的法律依据。
章帝即位后陈宠受命为尚书。当时,官吏办事多偏严酪,他奏请改变前代烦苛之法,主张在严明之后济之以宽。皇帝真诚地采纳了他的意见,诏示司法部门禁用酷刑,解除不合理的禁令,废除苛刻的法律条文,重审案件50余起。后来,此诏示被载入法令。
陈宠谨慎周密,讲究人臣之理,但不以慎独为苦,谢绝人情往来,因而很受朝廷器重。皇后之弟、侍中窦宪举荐真定县(今河北正定县)县令张林为尚书。章帝征求陈宠意见,陈宠认为张林虽有才能,但不清廉。后来,张林虽经窦宪力荐而被任用,却因贿赂、贪污而犯罪。和帝即位后,窦宪掌权。窦宪建议窦太后让陈宠主持章帝丧仪,欲伺机陷害陈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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