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历史—合肥历史—源远流长合肥民俗(二)
九月九重阳节,又是敬老节。是日,文人雅士佩带茱萸“以文会友”,登高望远,赏菊花,饮菊花酒,品菊花蟹,吟菊花诗,作菊花赋,文气浓于花香酒意。冬至节,合肥人则喜欢把秋天储藏的大南瓜做成饼或南瓜糊,暖胃热身。因为冬至这一天为一年中黑夜最长、白天最短的一日,过了此日则逐渐昼长夜短,故而合肥人有“吃了冬至面,一天长一线”之民谚。这一天还是合肥当地葬坟,落“浮厝”(棺材未葬或浅葬),“拣精”(将朽棺中的尸骨残骸重新装殓放入瓦罐或坛子里重新埋葬)挖坑下埋并进行祭祀活动之日,也有的人家讲究“大寒落土”。
农历十二月初八为传统的腊八节,民间普遍煮食“腊八粥”,一般取适量的糯米,加豇豆、黄豆、绿豆、豌豆、红枣、花生仁、菱角米、莲子等洗净熬煮成粥,加糖或不加糖,味道都香美异常。而有的则加以核桃仁、桂圆肉、葡萄干等干果作配料,统称“八宝粥”。腊八节后合肥人开始备办年货。
从“传庚”到“自由谈” 旧时的合肥青年男女,受封建礼教束缚,婚姻多为父母包办。在联姻前,必须要经媒人或是“红娘”从中介绍说合,不依者会被视为大逆不道,不仅会遭到家人的反对,而且还会招致社会非议。谚云:“天上无云不下雨,地上无媒不成亲。”
所以当男女到了成婚之龄时,双方父母会找可靠的中间人或是“说媒人”帮着提亲,当然一定要是男方家长看中的某女子。前往女家说亲,一般女方不会在首次提亲时就答应,而是在了解了男方家庭情况同媒人所说的一样后才会同意提亲。在双方同意议婚之初,还必须进行“合婚”,就是要把男女双方的生辰八字送去给算命先生推算看是否相配。
如果八字相合,这时方可定婚,男方会主动送“细帖”(定帖)到女家,帖上细述男家官职、地位、父母、兄弟、姐妹等情况,还会将此次婚娶之人的详细情况、家庭财产等等巨细列呈。这时女方也会回帖。这就是所谓的“传庚”,实际上就是互相交换定婚文约,自此双方不得违背婚约。
“庚帖”又称“龙凤帖”,帖外护套上均印有龙凤图案,男方庚帖称“龙帖”,女方庚帖称“凤帖”。庚帖的式样和写法有多种,但大多是取吉祥之语。在男方帖上的“启”要写“求启”,而女方帖上的“启”则要写“复启”。互换庚帖必须选黄道吉日,吉期由男方选定,由媒人通知女方。换帖是日还要设宴款待媒人,焚香告祖,用红丝线将庚帖扎好,双手捧给媒人并行跪拜礼。换帖时男方要给定礼,女方也要回礼。“龙凤帖”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作为确定婚姻的“法律文书”。从此婚姻已定,婚书为凭,不得有变,那就要“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条扁担挑着走”了。
在过去也有男女追求婚姻自由的。“月上树梢头,人约黄昏后”,只要情投意合,便自订终身,但是他们往往会受到社会、家庭和封建势力的阻挠。而真正的“自由谈”,是在现代的婚姻制度下才实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制定和修改后,随着社会主义新风尚的推行,彻底打破了过去封建习俗的束缚。在实行男女平等、一夫一妻、保护妇女的文明习俗中,男女双方在经过介绍或自己认识后,相识相恋、订婚、结婚(包括履行法律手续,领取结婚证书到举行婚礼),全部自由进行。婚俗也随之简略,少去了过往的繁文缛节,越来越多地有了新的文化气息、新的情趣、新的时代特征,手牵手、花前月下的“自由谈”真正成为浪漫婚姻的前奏。
小儿“抓周”与老人“做九不做十” 在合肥地区,为新生儿的贺喜,尤以孩子的周岁生日最为隆重。孩子周岁生日时,孩母娘家亲属携礼来贺,叔、伯、祖辈均有贺礼表示,孩子父母则设宴举庆。而且要在这一天让孩子盥浴装饰,穿新衣,同时将笔砚、钱钞、算具、针线、饮食等各色玩具、应用之物罗列于桌、床或筛箩中,任凭孩童抓取,以预测幼儿的性情、志趣和前途,俗称“抓周”,又叫“试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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