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文化—民间习俗—七夕∶中国的“情人节”
牛郎织女七夕会鹊桥的故事,是中国当代动漫作品乐于表现的内容。
7月31日(农历七月初七)是传统的七夕节。今年的农历中有个闰七月,于是便有了两个“七夕”,但作为七夕节仍只有一个,因为根据惯例,闰月是余月、副月,闰七月初七(8月30日)就不再作七夕节来过。
今年6月2日,国务院公布了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其中把七夕节与春节、清明、端午、中秋、重阳5大节日并列,作为我国重要民俗予以保护和传承。这提升了七夕节的民俗地位,是很值得庆幸的。它提醒人们要重新思考自己的传统,重视传承好我们民族的“情人节”。
七夕节的“夕”是指晚上。相传是夕为天上星宿牛郎与织女相会的日子,节日由此而来。牛郎织女的神话故事,在海峡两岸的中国人中间,可说是家喻户晓。千百年来,牛郎、织女的爱情悲剧,博得人们的广泛同情,因而七夕节形成的民俗,也都与牛郎织女有关。
在中国古籍中,最早记载牛郎织女的是《诗经》。其《小雅》中有一篇的大意说:织女星虽日移七辰,却不能织布;牵牛星名为牵牛,却不会驾车。到了西汉,这两颗恒星衍化为两位神,并出现了塑像。在东汉的《古诗十九首》里,牛郎织女的故事基本有了轮廓;《风俗通义》中有“织女七夕当渡河,使鹊为桥”的文字,可说是关于牛郎织女“七夕”相会的最早的文字记载。
到了南北朝时代,殷芸受梁武帝萧衍之命作《小说》10卷,牛郎织女故事的来龙去脉更趋完善:“天河(即银河)之东有织女,天帝之子也,年年机杼劳役,织成云锦天衣。天帝怜其独处,许嫁河西牵牛郎。嫁后遂废织纴。天帝怒,责令归河东,但使一年一度相会。”同朝人梁宗檩的笔记《荆楚岁时记》和吴均的笔记《续齐谐记》又演绎出“七夕”相会时众神返天宫,世间女子向织女求学艺等传说。这就是旧时民间女孩在“七夕”之夜瓜藤下偷看织女星以“乞巧”风俗的由来。
至唐代,人们已把“七夕”当作情人节来过,典型人物是唐明皇与杨贵妃。相传他们俩曾在七夕之夜,感叹牛郎、织女分多会少,因而在长生殿里发誓,誓言与今《天长地久》一类流行歌曲如出一辙。白居易后来在《长恨歌》中写道:“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可谓是“情人节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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