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湘文化—人文历史—新化古城与梅山文化
新化秦属长沙郡,汉为益阳县地,隋属潭州,唐入邵州,五代、宋初,“为梅山蛮踞”,北宋熙宁五年(1072年),朝廷采纳湖南转运副使蔡煜所奏,乃以“怀柔之策,工复梅山,建邑置吏,以上梅山置新化县。
从悠久的历史遗存看,新化县槎溪乡朝阳村雷公山出土了包括第四纪古脊椎动物东方剑齿象等多种动物化石,说明几万年前这里衍生着生命;在圳上乡的观音洞遗址和茶溪乡云霄桥紫宫洞遗址的发掘中,可以看出其文化堆积层厚分别为1.5—2米,文化遗存说明新石器时代这里即有人类居住劳作繁衍。在横阳、茶溪乡和大洋江三角洲墓及龙爪塘大桥下,出土的青洞礼器和青铜斧、剑等兵器和汉、唐、宋以来的县城内出土的壶、瓶、钱币等,以及最近在县城开发发掘中的厚达2米以上的文化层,都说明了新化县在县城在唐宋时期已是具有相当规模,经济达到一定的繁荣程度。新化尽管属“蛮峒”,但其文化基本上是融入了楚湘文化之中的并与之同步发展的;可以这样说,梅山文化实质上就是楚湘文化在新化的具体表现,它蕴藏于这里的民族同情(如生产、生活方式和文娱活动)、民间艺术(山歌、民谣、传说、武术)、山水景观(如大熊山),古建筑(明清以来的县城、北塔、杨氏宗祠院落、龙潭桥)等等,这些都是梅山文化的标志性实体。因此,我想说,梅山文化不仅是一种精神,更是一种融入在各种物体中的物化了的文化积淀;这是一笔有着丰富的文化内涵的宝贵财富、保护、发掘、整理、研究这笔财富,使之有利于今天的政治、经济、文化建设,才是今天我们讨论梅山文化的主旨。这种标志性的历史文化,是祖辈留给我们今人的“家当”,如何使其发扬光大,成为一种新的经济增长点,保值增值,是当今城市建设中新的课题。
不久前,国务院下发正式文函,通知湘西凤凰县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这给凤凰城的发展无疑注入了活力。曾在民国时期就被誉为“全省第一流县城”、宋治县、元筑城、明建墙的新化古城,也曾是梅山文化的骄傲。那长2257米,宽6.5米,整齐划一的青石板街,“城内街巷相连,祠堂庙字、牌房亭阁交错布局”、“清时商贾云集、一时鼎盛繁华”之建筑风景,并不比凤凰县逊色多少,比起现在怀化市下大力气保护原貌的黔古街来说,也是别具一格,各有千秋。
一个城镇,特色文化的积淀是它的灵魂和精华,有了它才会显得多姿多彩富有生气和特色。除此,楼高路宽、灯红酒绿,也只会显得畸形和苍白。丽江古城之所以被国际组织确定为人类文化遗产,每年吸引上亿人次的参观,不就是因为它的古城风貌和蕴藏的文化吗?如果我们在旧城改造建设中既保护了原有的历史,又有新的规划建设;即保护了这座城市的历史根基,又发展了这座城市,使它的内涵更丰富,更具吸引力。这将是一项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伟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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