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湘文化—人文历史—土家婚俗:“过门”
“过门”是土家方言,实际叫“定亲”。土家青年男女到谈婚论嫁的时候,就得请一媒人(另一说法叫介绍人)引荐。男女双方在媒人的引荐下,男方第一次到女方家,女方第一次到男方家,这就叫“过门”。即使是自由恋爱,也得请一媒人走这道程序。不然,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都不好进对方家的门。
过门则一般是男方先到女方家,这叫“相亲”。“相亲”时,女方家得请几个亲朋来坐坐,讲排场的则整几桌酒席招待。此过程实际上也是让亲朋来帮助“相亲”。大家提出各自的意见让女方家参谋。天煞黑儿时,则坐在火垅里各摆各的情况,此为相互介绍。一般先是男方介绍。男方则由小伙子自己介绍,碰上害羞的则由媒人代替。然后是女方介绍。女方家一般是由女孩子的父母代替介绍。介绍完了,媒人便问双方有没有意见?若是有意见,歇过一晚,男方就回去了。若是没有意见,第二天或是第三天,女方则要随男方到男方家去走动。只有女方到男方家走动,才算相亲成功。
女方到男方家,男方家自然是更排场。屋子早已粉刷一新,各方面也准备齐备。女方到的这天则接了亲朋来“陪客”。即使不接,四邻五舍的乡亲也得来看“稀奇”,看看这家未来的媳妇到底长的甚么样?这样,流水席一般要坐到半夜,闹腾到半夜。过完门走的时候,男方则要给女方“打发”。打发也是土家方言,即为礼钱。礼钱分为二份,一份是给女方的,一份是给媒人的。手阔绰的,给女方的一般是三到五千块。给媒人的谢媒礼一般是一百,甚至数百元不等。
“过门”之后,媒人就完成了他的历史使命,剩下的就是青年男女自己相处了。男女相处也一般是逢年过节,或是双方父母的生日相互走动。走动时,女方并不主动上门。一般是男方去接女方。男方一般在正头七月里,提前三天到女方家去接。时间到了,女方自己主动到男方家去。不接的则是双方父母的生日。俗谚里说:肉在锅里滚,亲事算不稳。若是某一次男方没去接女方,或是男方接了女方,女方不来,表明婚事要告吹了。婚事要真正牢靠,得等到青年男女达到结婚年龄,办理了结婚手续。因为从这一天起,男女双方把对方父母的称呼改成了“爹”和“妈”。也只有到这个时候,他或她才算成了“自己屋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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