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湘文化—人文历史—书院文化与中国古代大学文化(一)
大学文化的构建需要在充分挖掘包括书院文化在内的优秀传统基础上,对其精华部分加以现代化转化,使中国大学文化呈现出中国气派、中国特色。
在建设21世纪中国大学文化的过程中,充分挖掘书院文化的精华,以扬弃的态度将其转换为大学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应是构建21世纪有中国特色大学文化的重要途径。我们认为书院文化是指在书院的发展历程中形成的,经过千余年的传承与创新,形成有别于传统中国其他社会群体的价值取向、思维方式和行为规范的独特精神成果的总和。书院文化的内涵相当丰富,笔者试图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解读。
以“道”为核心的人文精神
作为传承与创新儒家文化的主要机构,书院将儒家的人文精神转化为书院精神,使以“道”为核心的人文精神成为书院文化内涵的最显著特征。儒家文化对士人的人格要求、价值体现和实践这种价值的方式方法,都体现为对“道”即儒家的道德理想追求上来。
书院是以“道”为核心的人文精神的主要践履者。书院将道德教育摆在教育活动的首要位置,并按照儒家的道德理想模式来设计书院的人才培养模式。
为将道德教育渗透到教育教学活动的每一个环节,书院将其制度化为章程、学规等的形式,使书院重视道德教育的人文精神充分显现出来。朱熹在白鹿洞书院制定的《白鹿书院揭示》中,要求生徒严格遵守儒家的道德规范。南宋以后,大多数书院都将遵循这一学规,只是在不同的时候和不同的书院根据实际情况补充一些大同小异的条目而已。重视道德教育是实现个体道德完善的最具体手段,也是书院人文精神彰显的一个维度。
书院人文精神另一个展开的维度则是培养生徒实现治国、平天下的理想。书院学者认为儒家对“道”的追求应是在个体道德完善的基础上,积极参与政治,以实现全社会道德的完善。而在传统中国的下,书院与社会政治的结合往往表现为对科举仕进的追求。在这种情势下,大多数书院都将道德教育与科举应试教育统一起来,目的在于培养“德业”与“举业”并重的人才。
学术创新精神
书院的学术创新精神是以宽松的办学环境为基础,学术大师云集书院讲学为推动力,师生相互答疑问难、相互激荡获得新的观点、思想而形成的。
书院与官学、私学在办学体制上表现出明显的差异,使得书院获得了相对自主的学术创新机制和环境。学术大师纷纷云集书院,将其作为学术研究与创新的基地。朱熹、张栻、陆九渊、吕祖谦,明代的心学大师王阳明、湛若水、清代的汉学大师惠栋、卢文弨、钱大昕、王鸣盛等人都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讲学于书院,他们的重要学术研究成果不少是在书院讲学过程中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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